【摘 要】戏曲是集表演、文学、音乐、舞蹈、舞台美术等诸多艺术形式为一体的综合艺术,随着戏曲艺术的逐渐演变和不断发展,又经过一代又一代戏曲艺术家的辛勤耕耘和不懈探索、发展、传承,戏曲艺术的表现手段得到很大的丰富和升华,从而形成了一套形式相对固定的规范——戏曲程式。本文结合自己的舞台实践,就戏曲表演程式的继承与发展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关键词】表演程式;综合艺术;规范性;继承与发展
中国的戏曲表演和其它戏剧表演不同,有自己的独特性,除了它必须具有音乐唱腔外,在表演上还必须运用一定的戏曲程式动作。程式性作为戏曲表演的显著特征,是一种形式上和技术上的规范,是前人在艺术上创造的丰富经验的积累,是形成戏曲这一艺术形式和风格不可或缺的条件。
一、戏曲表演程式皆来源于生活
生活是一切文学艺术的源泉,戏曲表演程式也不例外。说到底,所有的戏曲表演程式都是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现实生活。如关门、上马、坐船等,都有一套固定的程式。程式在戏曲中既有规范性又有灵活性,所以戏曲艺术被恰当地称为有规则的自由动作。
戏曲表演程式的构成,是戏曲表演主体,即演员在塑造舞台形象、创造表演程式的时候,不仅仅是对直接生活的简单模仿,而是放眼于广泛的间接生活和各种艺术、技术领域,从中汲取创造的灵感,或是摹取其形,或是摄取其神,然后融入自己的形象构思,才得以形成的。有的是对真实生活的直接摹拟,富有生活的实感,如开门关门,上楼下楼,穿针引线等。但是这些程式动作和生活原型相比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这时,那些琐碎的日常动作被削减掉了,某些可能出现的偶然因素也被排除了,只留下几个最有代表性、最富形象特征的动作,并赋以优美的线条、鲜明的节奏和严密的结构。
除了直接来自生活中的程式外,有的程式很难说它与真实的生活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如很多剧种都有的“朝天蹬”、“铁门槛”、“筋斗”等,有些程式动作大都来自更为广泛的间接生活。生活的自然形态和任何一种表演因素,如果不转化为程式,就不能统一于戏曲的舞台演出风格。许多程式动作各有一些特殊的名称,例如“卧鱼”、“抢背”等。就这个意义而言,程式是戏曲创造舞台形象的特殊艺术语汇,可以说“没有程式,就没有戏曲的表演艺术。”
二、程式具有的几个特性
凡艺术皆有程式,国画中的各种笔、描法也都有程式,只是它们或隐或显。那么戏曲程式有哪些特性呢?
(一)格律性。格律性是诗、歌、舞的共同特性,戏曲表演从本质上讲,也是歌舞表演,那它必然也具有这一特性。一切生活的自然形态,和任何一种表演因素参与到戏曲表演中来,都要其规律予以提练概括,使之成为节奏鲜明、格律规范的技术格式。
(二)规范性。规范性有两指:一是格律本身就是对生活的规范。戏曲表演是一个含有多种艺术手段动态的程式系统,各种艺术手段有其各自的属性,如果不将其规范,艺术表现上就杂乱无章。二是指表演程式可以作为类似人物或类似情境的通用格式。当戏曲演员创造了某个技术格式,别人对其仿效或参照,在他们再创造的过程中,必然发生新的变化和发展,久而就产生了相对的稳定性,成为可以泛用于同类人物或同类戏剧情境的规范。
(三)可塑性。各种程式虽然都有一定的格式和规范,但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戏曲程式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同样不可能一成不变,同样的戏曲程式,还是可用来表现不同的生活内容。在规范中求变化,将变化加以规范。戏曲表演程式,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提高到最后的相对稳定。
三、程式的功能与作用
戏曲表演程式是戏曲表演技术组织中的基本单位,也是戏曲演员必备的基本功。戏曲表演程式大体可分为两大类,即单项程式和成套组合。单项程式如果不同具体的戏剧内容结合,那它只是一种单纯的表演技术单位。如旦行的下腰和“卧鱼”,作为单项程式存在时,只是单纯的技术单位。如果把它融入一段独舞或群舞中,就可以成为加强舞蹈情绪表现力的手段。成套组合,是指按照特定的生活内容,将若干单项程式进行一定的组织,这就有了一定的指向性。例如“起霸”表现整顿盔甲,“趟马”表现策马奔驰,“走边”表现轻装潜行等。
无论是单项程式还是成套组合,在进入形象创造以前,它们和舞台形象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只有当演员根据人物性格和规定情境的要求,把若干程式按照一定的生活逻辑和舞台逻辑组合起来,才能表达出某种具体的思想情感和独立的舞台形象。
戏曲表演程式的另一个功能和作用,是有利于传统的延续。表演艺术是空间和时间的艺术,一场演出结束,舞台形象就消失了,所以说表演艺术是不可重复的。由于这个原因,很多富有光彩的舞台演出,在没有先进的音像技术之前,难以把原样保留下来。但是,戏曲由于有程式的存在,却使戏曲演员的艺术创造从精神形态转化为物质形态。有了这种物质的外壳,戏曲演员的艺术创造,就成了可以感知和把握的客观实体,有利于传承。
四、优秀的戏曲演员,必须娴熟地驾驭戏曲程式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戏曲演员,不仅要有扎实的表演功底,即“四功”(唱、念、做、打)和“五法”(手、眼、身、法、步),还应该娴熟地驾驭戏曲程式,更应该在剧情规定的情境中把程式技巧灵活、巧妙且恰到好处地用于舞台实践,以艺术的表现方式将最佳的、完整的表现、情景和艺术感染力传递给观众。要做到这一点就要:
(一)要立足生活,巧妙运用程式。由于一切艺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舞台上的表现也就是真实生活的反映,我们在舞台表演中就既要遵循程式,又不能拘泥于程式;要从现实生活中出发,既要追求艺术的真实,更要达到生活的真实,这样才能达到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和谐统一。运用程式时,并不能单从程式出发,还要从生活实际出发,不能用程式来束缚生活,而应以生活来不断充实、完善程式。从而,生活总要冲破程式,程式总是来自于生活。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要相互渗透以求得统一,统一的方法就是以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来对待程式和生活的关系。
(二)要与时俱进,创造性的运用程式。戏曲程式的产生和运用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我们在饰演人物时,要特别重视对人物的刻画与研究,从特定的剧情、特定的人物出发,调动一切表演手段,全方位、多层面的刻画人物和塑造人物,绝不能只是简单的划分行当、表演行当,死搬硬套原有的行当程式,弄得千人一面,只见行当不见人物。
五、结语
要使戏曲艺术保持旺盛的艺术生命,就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既要继承运用好戏曲艺术的原有程式,又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发展;要从舞台表演、音乐唱腔、舞台美术等各个方面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全面丰富其原有的程式。又要按照时代要求和观众审美情趣的变化而努力提高,努力创造新的、更趋完美的新的程式,使程式化表演的戏曲艺术和戏曲艺术的程式美被现代观众所接受,使古老的戏曲艺术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但这种创新和发展不可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必须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使之发扬光大。
作者简介:
孟雪剑(1972——)男,汉族,河南巩义人,中专文化。研究方向:戲曲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