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映月江
崇祯十五年(1642年),兵部尚书陈新甲被斩于京城西市,震惊整个明朝官场。要知道,明朝兵部尚书身负国防重任,位高权重,崇祯为何说杀就杀?
1640年,松錦之战爆发,皇太极率八旗铁骑兵分三路,围困锦州、松山等重镇,清军一路势如破竹,眼看就要突破关宁防线了。
与此同时,明朝内部也战火不断,李白成攻城略地,兵锋直指京城。一时间,朝廷两线作战,心力交瘁。
陈新甲建议崇祯先安内再攘外,暂时与皇太极议和。这一建议正中崇祯下怀。但明朝官场十分看重气节,他虽贵为天子,也不敢将“议和”二字公然宣之于口。于是,崇祯很含蓄地对陈新甲说:“城围且半载,一耗不达,何间之乘?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
一句“可款则款”算是为议和定下了基调,心有灵犀的陈新甲马上推荐马绍愉作为谈判大使,赴沈阳执行谈判任务。
按理说,两国谈判这样的大事自然需要崇祯的敕书。可崇祯只赐予马绍愉二品衔,没给他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马绍愉到达宁远后根本无法与清军接洽,无奈之下,只得派人回去取崇祯的敕书,然后在崇祯千叮咛万嘱咐的“保密要领”中开始与清军和谈。
马绍愉派人取敕书时,清军也加紧了对锦州、松山的围困。等到双方开始谈判时,锦州、松山已被攻陷。可以说,马绍愉刚坐到谈判桌旁便处于弱势地位了。
和谈开始后,拥有绝对优势的皇太极狮子大开口,向明朝索要黄金30万两、白银200万两的岁币。面对皇太极的漫天要价,马绍愉就地还价,一口气杀到黄金1万两、白银100万两。数轮讨价还价后,双方最终达成共识,马绍愉的和谈之旅算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兴奋不已的他立刻给陈新甲写了封信,详细报告和谈细节。
无论明朝还是清朝都将和谈视为最高机密,可陈新甲看完信后顺手放在桌上,仆人误以为那是普通的塘报,便交给塘报官传抄。
于是,明朝百官很快得知详细的和谈条件:明朝每年馈赠黄金10万两、白银200万两,清朝回馈人参千斤、貂皮千张;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明界,塔山为清界;遇凶吉大事,两国互相庆吊。
这份干货满满的“塘报”犹如掉入油锅的星火,让明朝官场瞬间炸锅。弹劾的奏章如雪花般飞到崇祯案前,一众自诩“清流”的官员更是群情激奋,唾沫星子差点淹死崇祯。崇祯决定弃卒保帅,严斥陈新甲,试图让他背锅。哪知陈新甲自认奉旨办差,写了封自辩书,还在其中引用多条圣谕。这一举动彻底激怒崇祯,于是他杀了陈新甲,还给他泼上“私款辱国”的脏水。
陈新甲死后,明朝不但丧失了宝贵的和谈机会,也没其他能力出众的实干官员,陷入更深重的内忧外患。
1644年,李白成大军逼近北京。崇祯一度想迁都南京,但他向百官问计时,大臣为避免成为第二个陈新甲,竟没一人肯提出迁都的主张。
一直拖到三月,眼看李白成大军离北京越来越近,有个好心的官员忍不住说:“不如先送太子去南京吧。”不料立刻有官员反驳说:“难道想效法唐肃宗在灵武称帝的故事吗?”
最终,北京城破,崇祯带着“百官皆可杀”的恨意黯然去了煤山,而那些“一身正气”的官员则满脸谄媚地迎接新主人。
早在陈新甲死时,崇祯翻盘的机会就已断送。可惜他至死不悟,还将亡国的责任甩给手下,徒留一段让人叹恨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