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皇帝征召的礼仪、程序与互动

2020-08-31 14:44张仲胤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20年8期
关键词:管宁皇权

摘 要  汉魏时期,皇帝征召作为皇权的延伸,既是一条选官途径,又是皇帝与士人的互动方式。皇帝通过礼仪等差、授官高低、授官程序表达对士人的优礼,传达政治意图。作为回应,士人则以应对征召的态度与方式,表达政治态度、处世立场。士人拒不就征反映其对皇权的反抗、对政治不满;而接受征召的内涵,则正与之相反。在接受征召与拒不就征之间,还存在着虚与委蛇的应对方式,反映士人既服从皇权又疏离政治的态度。而强征的存在,则反映了汉魏士人处于皇权控制之下的现实。

关键词 皇帝征召,管宁,皇权

中图分类号 K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20)16-0017-08

一、问题的提出

清代学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便已注意到皇帝征召在汉代选官制度中的特异性:“汉制,察举孝廉、茂才等归尚书,及光禄勋选用者,多循资格,其有德隆望重由朝廷召用者,则布衣便可践台辅之位。”①此后,学者更将选官“不论资格”作为皇帝征召的最大特点,并将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归之于皇权。②作为皇权的延伸,皇帝征召具有选官功能的同时,又往往带有复杂的政治目的,寓皇帝的意志于其中。与此同时,作为皇帝征召对象的士人,其接受或拒绝征召,也不仅仅是出仕与否的问题,还体现着其对政治、皇权的态度。③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可将皇帝征召视为士人与皇帝之间的一种政治互动,而双方互动的方式则体现在礼仪、授官、授官程序,以及士人的态度与应对方式上。

汉魏皇帝征召的授官、礼仪与士人对征召的态度,是制度史研究的重点,积累了许多研究成果,④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汉魏时期,由于皇帝征召既是一种重要的选官途径,又与皇权密切相连,使其既具有一般性的制度规定,又在礼仪、授官等方面具有特殊性、随意性,以至文献中有“公车征”“公车特征”“安车征”“备古礼征召”“玄纟熏羔币征”等名目,⑤也存在“召用不论资格”的现象。这些名目繁多的征召之间具有何种关系,各种因素如何构成皇帝征召等级,在礼仪、授官之外还有哪些构成皇帝征召等级的因素,这些问题是理解汉魏皇帝征召的基础。当皇帝征召发出之后,从结果看,士人不外接受与拒绝两种。但从过程来看,士人对于征召的态度与应对方式则十分多样,其中不乏欣然接受与拒不就征者,更有虚与委蛇者:或称病不至、或载病到县送礼而还、或中途遁逃、或拜官后立即去官,各种情况屡屡见于史书记载。①在士人应对征召方式的背后,隐藏着其对皇权、政治的态度。由礼仪、授官等要素构成的皇帝征召等级,与士人应对皇帝征召的方式,共同构成了皇权与士人的政治互动,并反映着汉魏时期皇权与士人的关系。

二、《三国志》所见黄初四年征召

汉魏时期,管宁曾多次受到皇帝征召,具有十分典型的意义。而更难得的是在《三国志》及裴注中,保留了当时群臣请求征召管宁的奏疏,皇帝征召管宁的玺书,以及管宁推辞征召的上疏。通过对玺书、奏疏、上疏的分析,可以复原皇帝征召管宁的过程、礼仪、授官程序,为廓清汉魏时期皇帝征召制度的发展提供线索。

管宁,北海朱虚人,遭汉末大乱,避乱辽东37载。黄初四年(223年)受到魏文帝曹丕礼聘,“自黄初至于青龙,征命相仍”。②

黄初四年,诏公卿举独行君子,司徒华歆荐宁。文帝即位,征宁,遂将家属浮海还郡……诏以宁为太中大夫,固辞不受。③

据此,曹丕似乎曾以太中大夫征召管宁。据正始二年(241年)陶丘一奏疏,可知曹丕虽“公车特征”管宁,但并未授予官职:“黄初四年,高祖文皇帝畴咨群公,思求隽乂,故司徒华歆举宁应选,公车特征,振翼遐裔,翻然来翔。”④其他文献记载此事,亦未言及授官:“黄初中,诏公卿举独行君子,歆举管宁,帝以安车征之。”⑤综合陶丘一奏疏,可知太中大夫之授,在管宁以病谢绝征召之后,并非黄初四年征召的内容:“(管宁)行遇屯厄,遭罹疾病,即拜太中大夫。”⑥太中大夫在东汉时期已具有尊宠、优礼老病官员及贤人的功能。⑦曹丕拜管宁为太中大夫以示优礼贤者,本无足道。但值得注意的是,《三国志》中称以安车征召管宁,而正始二年奏疏则称“公车特征”管宁,这两种不同的记载为理解汉魏时期的征召礼仪提供了线索。

两汉时期受皇帝征召者,往往需自备车马,⑧其中名望较高者,则有“公车征”“公车特征”“安车征”“安车蒲轮征”等不同待遇。对此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公车征”与“安车征”构成了征召的不同等级:“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用安车蒲轮迎进朝廷……较次一等的则用公车……而一般被征之士,赴朝廷则需自备车马。”⑨在此,“公车征”被理解为以公家车马征召,而“安车征”则被理解为以等级较高的安车征召。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公车征”的意思是公车令主管征召,杨鸿年在《汉魏制度丛考》中认为:

引文有的说“公车征”,有的说“公车特征”,有的说“诏公车征”,有的说“特诏公车征”,有的说“征诣公车”,有的说“公车备礼”,有的说公车给车,有的还说征召诏书系公车令所下。所有这些都表明征召事务确由公车主管。⑩

上述观点虽未指明“安车征”与“公车征”的关系,但循此思路、征诸史料,可知“公车征”当为公车令主管征召之意,“安车征”为其中级别较高的一种。据《汉官仪》《续汉书·百官志》,公车司马令“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及掌“征诣公车者”,即受到征召者,无论等级如何,皆可称为“公车征”。朝廷以安车征召者,亦可称公车征:

公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玄乃以病自乞还家。

朝廷以玄纟熏备礼征召者,亦为公车征:“又公车征,(郑)玄纟熏备礼,(周勰)固辞废疾。”訛从郑玄受征之事来看,以公车令奉旨征召鄭玄的角度出发,①可称为“公车征”;从所乘车马的角度,则可称为“安车征”。从周勰之例来看,即便是玄纟熏备礼征召,但从公车司马令主管征召的角度叙述,仍可称公车征。因此,对于黄初四年征召管宁的记载,“安车征之”和“公车特征”,二者的差异仅在于叙述角度的不同。

“安车征”虽为“公车征”中的一类,但确为皇帝征召中礼遇较高者。太和四年(230年)管宁上疏称:“臣重自省揆,德非园、绮而蒙安车之荣。”②可见受到安车征召是一种特殊的荣耀,与一般征召不同。东汉桓帝时,曾屡次征召韩康,征召等级亦随之提高,而等级提高的表现之一即为“以安车聘之”:“(韩康)乃遁入霸陵山中。博士公车连征不至。桓帝乃备玄纟熏之礼,以安车聘之。”③由此可见,安车征召的地位高于一般征召。

“安车征”地位特殊的原因,在于安车所代表的礼仪、等级作用。《后汉书·明帝纪》载:“今月元日,复践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车软轮,供绥执授。”李賢注:“安车,坐乘之车;软轮,以蒲裹轮。”④安车,为坐乘之车,区别于汉代的立乘之轺车,《汉书·儒林传》:“(赵)绾、(王)臧请立明堂以朝诸侯,不能就其事,乃言师申公。于是上使使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⑤汉武帝以安车蒲轮征召申公,其随行弟子则乘轺车,由此可见安车、轺车地位之别。学者研究认为,汉代可乘安车者主要有五类人:封王者,封公者、列侯,二千石以上大吏,使者,以及受征召的长者、贤者。⑥除受征召者外,得乘安车者非身有国封、便为高级官吏,可见安车在舆服制度中的地位与礼仪象征作用。

汉魏时期,安车征召还往往与备礼相连,例如:“本初元年,梁太后诏备古礼以聘(杨)厚。”注曰:“古礼谓以束帛加璧,安车蒲轮等。”⑦从注来看,以安车蒲轮征召贤者,即为古礼中的一种。汉初,张良劝吕后迎四皓,亦令其以安车、备礼迎之:“今公诚能无爱金玉璧帛,令太子为书,卑辞安车,因使辩士固请,宜来。”⑧正始二年,陶丘一表荐征召管宁时亦言:“诚宜束帛加璧,备礼征聘”,齐王芳接受表荐后“于是特具安车蒲轮,束帛加璧聘焉”。⑨陶丘一仅言“束帛加璧,备礼征聘”,并未言及车马,而齐王芳在征召时便以安车蒲轮、束帛加璧之礼征聘,据此推断安车当为备礼征聘中的应有之义。

梳理《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可以发现受到皇帝安车征召者,往往备玄纟熏束帛加璧之礼(见表1)。但或因史书省文,或因日不暇给,也偶有例外,例如,“武帝自为太子闻(枚)乘名,及即位,乘年老,乃以安车蒲轮征乘,道死”。⑩据此记载,汉武帝以安车蒲轮征召枚乘,并未备礼,但陶丘一奏疏:“历观前世玉帛所命,申公、枚乘、周党、樊英之俦……诚宜束帛加璧,备礼征聘。”訛可见在曹魏士人眼中,枚乘与申公俱在“玉帛所命”之列,所受征召等级相当,而申公所受为备礼征召:“于是上使使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以此推断,《汉书·枚乘传》不载备礼之事,或为省文。裴松之注引《高士传》:“朝廷以戎车未息,征命之事,且须后之,(胡)昭以故不即征。”?輥?輰?訛曹魏时期较之两汉之际、汉末虎争,已为小安。但因戎车未息,故征召胡昭之事且须后之。更何况云敞受更始征召在两汉之际,郑玄受献帝征召于汉末之时,其时日不暇给,礼仪不备亦不难想见。

综上,“公车征”之意为公车令主管征召,举凡征召,无论自备车马、还是由朝廷提供车马、抑或安车备礼征召,均可称为“公车征”。根据皇帝征召中所用车马不同、备礼与否,又可将“公车征”大致分为三等:一为自备车马,二为朝廷提供车马,三为安车备礼征召,征召等级的不同反映皇帝对于士人礼敬程度的差别。

三、太和征召与征召授官

太和元年,魏明帝曹叡甫一即位,便对管宁加以征召:

明帝即位,太尉华歆逊位让宁,遂下诏曰:“……而黄初以来,征命屡下,每辄辞疾,拒违不至。……夫以姬公之圣,而耇德不降,则鸣鸟弗闻。以秦穆之贤,犹思询乎黄发。况朕寡德,曷能不愿闻道于子大夫哉!今以宁为光禄勋。……望必速至,称朕意焉。”①

此段记载,看似为一次征召,其实包括了太和元年八月、太和三年十二月两次征召的内容。“明帝即位,太尉华歆逊位让宁”,为太和元年八月征召的起因;“遂下诏曰”以下所载诏书,为魏明帝太和三年十二月征召管宁的诏书。

黄初七年五月,魏文帝曹丕崩,曹叡即位。同年十二月,曹叡以司徒华歆为太尉,《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十二月……司徒华歆为太尉。”②又有:“明帝即位……转拜太尉。(华)歆称病乞退,让位于宁。帝不许。”③曹叡虽不许华歆让太尉于管宁,但亦下诏征召管宁,《三国志》所载管宁太和四年让表曾述及此事,由于这份让表十分关键,故择要录文如下:

臣海滨孤微,罢农无伍,禄运幸厚。……臣元年十一月被公车司马令所下州郡,八月甲申诏书征臣,更赐安车、衣被、茵蓐,以礼发遣……思自陈闻,申展愚情,而明诏抑割,不令稍修章表,是以郁滞,讫于今日。……奉今年二月被州郡所下三年十二月辛酉诏书,重赐安车、衣服,别驾从事与郡功曹以礼发遣,又特被玺书,以臣为光禄勋,躬秉劳谦,引喻周、秦,损上益下。受诏之日,精魄飞散,靡所投死。④

在表疏中,管宁述及曾于(太和)元年十一月接到“被公车司马令所下州郡”元年八月诏书。华歆让太尉于管宁在黄初七年十二月,逾年改元太和,太和元年八月曹叡下诏书征召管宁。从礼仪、授官来看,此次征召为安车征召,且未授予官职,与黄初四年征召并无二致。

管宁于太和元年十二月接到诏书后,并未接受征召,由于曹叡在诏书中“不令稍修章表”,故亦未上表辞让。至太和三年十二月,曹叡又亲下玺书征召管宁,此即管宁所言“被州郡所下三年十二月辛酉诏书”。将此魏明帝诏书,与管宁所言辛酉诏书的内容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二者若合符节。

在管宁的上表中,提到辛酉诏书有三个关键内容:一为“重赐安车、衣服,别驾从事与郡功曹以礼发遣”,此正对应曹叡给青州刺史的诏书:“其命别驾从事郡丞掾,奉诏以礼发遣宁诣行在所,给安车、吏从、茵蓐、道上厨食,上道先奏。”二为“又特被玺书,以臣为光禄勋”。三为“引喻周、秦”,此正对应曹叡给管宁的玺书:“夫以姬公之圣,而耇德不降,则鸣鸟弗闻。以秦穆之贤,犹思询乎黄发。况朕寡德,曷能不愿闻道于子大夫哉!今以宁为光禄勋。”从内容来看,此述魏明帝诏书,即为太和三年所下之辛酉诏书,而与太和元年征召无涉。

裴松之在为此段做注时,曾引用《傅子》中陈群表荐管宁的奏疏,并将之放在“太尉华歆逊位让宁”与“遂下诏曰”之间。从陈群奏疏内容来看,此当为太和三年征召的前奏⑤:

前虽征命,礼未优备。昔司空荀爽,家拜光禄,先儒郑玄,即授司农,若加备礼,庶必可致。⑥

在这份表奏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陈群将荀爽“家拜光禄”、郑玄“即授司农”的经历作为征召备礼的内容与皇帝礼敬士人的表现。

有学者认为,汉魏时期皇帝征召与授官之间存在一定差距。①梳理史料可以发现,皇帝征召与授官之间其实存在多种情况。就制度而言,受征召者往往需要经过策试方能授官。《后汉书》载:“(蔡茂)哀平间以儒学显,征试博士,对策陈灾异,以高等擢拜议郎,迁侍中。”②又有:“阳嘉二年,诏举敦朴,城门校尉岑起举(马)融,征诣公车,对策,拜议郎。”③建武七年(31年),光武帝征召洛阳儒学之士以备博士,朱浮上疏认为应当广延四方之士。为打消刘秀的顾虑,朱浮指出受征召前来策试者均需自备车马,并不增加朝廷负担:“又诸所征试,皆私自发遣,非有伤费烦扰于事也。”④由此可见,受征召策试者,往往需自备车马。

策试作为选官程序之一,即使是皇帝亲下策书的礼征亦不能免。《后汉书》载:“至建光元年,复诏公车赐策书,征(樊)英及同郡孔乔、李昺、北海郎宗、陈留杨伦、东平王辅六人。”⑤顺帝征召樊英、郎宗等六人的策书见于谢承《后汉书·郎宗传》。⑥从诏书中“各致嘉礼,遣诣公车”⑦之言,可知此次征召并非普通征召而是礼征。但从郎宗的经历来看,即便是礼征,在征召授官程序上亦需经过策试:“青州被诏书,遣宗诣公车,对策陈灾异,而为诸儒之表。拜议郎,除吴令。”⑧但“特拜不试”之事,却也一直存在,至迟在桓帝时期已引起朝臣不满:

(杨)秉与司空周景上言:“内外吏职,多非其人,自顷所征,皆特拜不试,至盗窃纵恣,怨讼纷错。”⑨

可见在东汉后期,受征召者不经策试而直接授官,仍被视作区别于一般征召的特殊状态。然而,即便是特拜不试,仍需履行拜官的礼仪与程序,这就使得在受到征召拜官与成为官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例如,“后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湛曰……十三年夏,征,敕尚书择拜吏日,未及就位,因宴见中暑,病卒”。⑩伏湛的极端遭遇,反映出征召授官需要履行拜官程序,而拜官程序所带来的时间差,则显示着征召与授官之间的距离。

由此可见,汉魏时期皇帝征召授官存在多种情况,第一种是受到征召未知吉凶,通过策试然后授官;第二种,受到明确的拜官征召后,对策授官;第三种,受到任官的征召后,“特拜不试”直接授官,但需要履行拜官的仪式与程序。这几种情况,在礼仪等级上是逐步提升的。第一种情况为征召之常,受征召者往往需要自备车马;从郎宗的经历来看,第二种情况有策书、车马、备礼,礼仪等级虽明显有所提高,但仍需考核;第三种情况则是通过“特拜不试”的方式显示优礼,以致破坏规制引起朝臣不满。

在上述种情况之外,还存在等级更高的征召,即陈群所谓“家拜光禄”“即授司农”。荀爽“家拜光禄”见于《后汉书》:“献帝即位,董卓辅政,复征之。爽欲遁命,吏持之急,不得去,因复就拜平原相。行至宛陵,复追为光禄勋。”汉魏皇帝征召中的即家拜官之礼,并不始于荀爽、郑玄,《汉书》载:

(王)莽复遣使者奉玺书,太子师友祭酒印绶,安车驷马迎胜,即拜,秩上卿,先赐六月禄直以办装,使者与郡太守、县长吏、三老官属、行义诸生千人以上入胜里致诏。……使者入户,西行南面立,致诏付玺书,迁延再拜奉印绶,内安车驷马……使者要说,至以印绶就加胜身,胜辄推不受。

王莽遣使者征召龚胜,不仅亲下玺书、备安车驷马,而且还特授太子师友祭酒的印绶。在龚胜以病推辞征召后,使者更是即家拜官,直接将印绶给予龚胜,《郎宗传》所见之策试、《伏湛传》所见之拜吏程序,一皆免除,其礼仪之高于斯可见。

礼有等差,位有高低,通过调整礼仪、授官级别的方式来显示征召等级,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通过以上梳理,可以看到,在礼仪、授官高低之外,授官程序也是构成汉魏皇帝征召礼仪的一个维度。其实,由礼仪、授官高低、授官程序等差异所构成的“优礼”“备礼”,是在与常制的比较中凸显出来的。皇帝征召制度作为汉魏时期选官途径之一,自备车马、策试授官、具备授官程序应当是其常态,这也就是杨秉激愤于“特拜不试”日益增多的原因。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皇帝征召区别于察举、光禄选用等选官途径的特点,在于其天然的与皇权密切相连。正是由于这一特点,皇帝征召在礼仪、授官、程序等方面所呈现出的面貌更为多样、等级更為复杂,这正是赵翼所言“召用不论资格”的内涵所在。由于这种特殊性出自皇权,故其往往被视作皇帝意志的体现,带有区别于一般选官的政治色彩。通过礼仪、授官、授官程序所构成的等级差异,使得皇帝征召不仅为一条选官途径,而且还成为一种可被士人理解的政治语言,彰显着皇帝的政治意图。班固写道:“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群士慕向,异人并出。”①即将汉武帝蒲轮迎枚乘,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举动,以区别于普通征召。并且这种礼仪在通过征召传达之后,可以被士人、臣民理解,最终起到“群士慕向,异人并出”的效果。对此,范晔在《后汉书》中更是三至其意,论曰:“卓茂断断小宰,无它庸能,时已七十余矣,而首加聘命,优辞重礼,其与周、燕之君表闾立馆何异哉?于是蕴愤归道之宾,越关阻,捐宗族,以排金门者众矣。”②在此,范蔚宗将光武帝以“优辞重礼”征召卓茂的举动,视作与周武王封墓轼闾、燕昭王优礼郭隗相同的政治行为,并起到了“举逸民天下归心”的作用。

四、虚与委蛇:

“每执谦退”与“守节高乎”之间在太和元年、太和三年两次征召之后,曹叡又多次礼聘管宁,但均被谢绝。面对管宁屡屡拒绝征召,曹叡诏问青州刺史程喜:“(管)宁为守节高乎,审老疾尫顿邪?”③在回复中,青州刺史程喜道:

(管)宁有族人管贡为州吏,与宁邻比,臣常使经营消息。……臣揆宁前后辞让之意,独自以生长潜逸,耆艾智衰,是以栖迟,每执谦退。此宁志行所欲必全,不为守高。④

经过观察,程喜认为管宁拒绝征召的原因主要是年老身病、“每执谦退”,并非对政治不满而“守节为高”。在接到奏疏、了解管宁的真实意图后,曹叡便未再强征管宁,而是“常以八月赐牛酒”以示优礼,使其安居乡间以收“激清励浊”之效。从曹叡探明管宁真实意图后的释然来看,在历次征召中,管宁是否接受征召并非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拒绝征召背后的政治态度与立场。曹叡可以容许管宁“每执谦退”拒绝征召,但不允许其“守节为高”蔑视皇权。⑤

在曹叡诏问青州刺史之前,曾于太和四年收到管宁谢绝征召的奏疏。在奏疏中,管宁自陈驽钝不当受此殊礼,又言老病不任征召劳顿:“臣重自省揆,德非园、绮而蒙安车之荣,功无窦融而蒙玺封之宠……又年疾日侵,有加无损,不任扶舆进路以塞元责。望慕阊阖,徘徊阙庭,谨拜章陈情,乞蒙哀省,抑恩听放,无令骸骨填于衢路。”⑥即使如此,曹叡仍对管宁谢绝征召的真实意图表示怀疑。这一方面反映了皇帝把握士人真实意图的困难;另一方面表明,士人应对皇帝征召的方式反映着士人的政治态度,是士人与皇帝互动的主要手段。曹叡虽可通过诏问刺史来了解管宁的意图,但这终为个案,并非皇帝与士人互动的常态。

在汉魏皇帝征召中,皇帝通过礼仪、授官高低、授官程序表达着其对士人的优礼,传达着其政治意图。而作为回应,士人则以应对征召的态度与方式,表达着其政治态度、处世立场。正如学者指出的那样,士人应对皇帝征召的方式十分多样,既有接受征召者,亦有拒不就征者,还有介于二者之间者:或载病到县送礼而还,或中途逃遁者,或宴见后拒绝出仕者,或拜官后立即辞官者。⑦

介于接受征召与拒不就征之间的共同特点在于:其虽然都对皇帝征召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回应,但最终未达成征召,为论述方便将之称为虚与委蛇者。具体而言,虚与委蛇与接受征召的区别在于结果不同:虚与委蛇者虽然有回应征召的行为,但最终却未能到达行在所、或到达行在而未出仕。其与拒不就征的区别在于过程不同:虚与委蛇者虽然最终拒绝征召,但却做出了回应征召的举动,透过这些举动传达出有接受征召的意愿,只是最终因疾病、隐居的志向等主客观原因——无论是否真实——导致最终未能出仕。

正是由于这种结果、程序上的不同,使得虚与委蛇传达出了不同于接受征召、拒不就征的政治态度、处世立场,并与接受征召、拒不就征共同构成了士人与皇帝互动的方式。虚与委蛇与拒不就征的界限,与二者所代表的立场,在龚胜面对王莽征召时表现得淋漓尽致:

使者五日一与太守俱问起居,为(龚)胜两子及门人高晖等言:“朝廷虚心待君以茅土之封,虽疾病,宜动移至传舍,示有行意,必为子孙遗大业。”晖等白使者语,胜自知不见听,即谓晖等:“吾受汉家厚恩,亡以报,今年老矣,旦暮入地,谊岂以一身事二姓,下见故主哉?”胜因敕以棺敛丧事……语毕,遂不复开口饮食,积十四日死,死时七十九矣。①

王莽篡汉后,优礼征召龚胜,但屡被拒绝。无奈之下,使者便借龚胜弟子高晖之口请求龚胜移步传舍,以“示有行意”。从使者的请求中,可以看到,只要龚胜离开家门前往传舍,便能够表现出龚胜有接受征召的意图,显示出完全不同于拒不就征的政治态度。即便最终未能达成征召,“移至传舍”的行为也足以博取巨大的政治利益“为子孙遗大业”。梳理史料,可以发现,汉魏时期士人只要离开家门踏上应征之途,便往往被视为回应征召,代表其服从皇权。顺帝时期,黄琼受到皇帝征召前往洛阳,当其行至万岁亭后,便称疾不进有意回还。但时人仍将其前往洛阳的行为,视作服从皇权,并劝其进一步接受征召出仕朝廷:“永建中,公卿多荐(黄)琼者,于是与会稽贺纯、广汉杨厚俱公车征。琼至纶氏,称疾不进。……李固素慕于琼,乃以书逆遗之曰:‘闻已度伊、洛,近在万岁亭,岂即事有渐,将顺王命乎?”②汉末何进把持朝政,征召处士申屠蟠,黄忠在劝申屠蟠的书信中便将荀爽“载病在道”作为服从权戚的象征:“今颍川荀爽载病在道,北海郑玄北面受署。彼岂乐羁牵哉,知时不可逸豫也。”③用以劝诱申屠蟠效仿。

正是由于“移至传舍”所具有的意义,故在高晖将此请求告知龚胜后,龚胜坚持拒绝,最终绝食而死为汉守节。龚胜以自尽拒绝征召背后所蕴含的行为逻辑,反映了皇权与士人的关系,以及皇帝对于拒绝征召的态度与处理方式。一般认为,受到皇帝征召者,往往地位特殊,即便其拒绝征召也会被皇帝宽宥:“朝廷虽可督促,但如坚不应命,一般也不硬性强制。”④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但如果将拒绝征召区分为拒不就征与虚与委蛇两种情况,便会发现,皇帝的宽宥仅仅施于虚与委蛇者,对于拒不就征者则往往先礼后兵。《后汉书》载:“及公孙述僭号,素闻(李)业贤,征之,欲以为博士,业固疾不起。数年,述羞不致之,乃使大鸿胪尹融持毒酒奉诏命以劫业:若起,则受公侯之位;不起,赐之以药。”⑤又有:“中平六年,灵帝崩,董卓为司空,闻(蔡)邕名高,辟之。称疾不就。卓大怒,詈曰:‘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又切敕州郡举邕诣府,邕不得已,到,署祭酒,甚见敬重。”⑥无论是公孙述以毒药胁迫李业,还是董卓以“力能族人”威胁蔡邕,均显示出征召礼仪背后皇权所具有的强制力。

面对强征,士人或选择违背本志服从征召,如“及董卓秉政,闻之,辟以为掾,举侍御史,(张玄)不就。卓临之以兵,不得已强起,至轮氏,道病终”。⑦或选择以死相抗、逃窜避世,如“及公孙述称帝,遣使征(王)皓、(王)嘉,恐不至,遂先系其妻子。……王皓先自刎,以首付使者。述怒,遂诛皓家属。王嘉闻而叹曰:‘后之哉!乃对使者伏剑而死”。⑧灵帝时期,宦官在诛杀窦武、陈蕃之后,白灵帝征召姜肱以安抚人心。姜肱选择拒不就征,以表示其对“政在阉竖”的反抗、对现实政治的不满,他隐身逃遁:“遂羸服间行,窜伏青州界中,卖卜给食。召命得断,家亦不知其处,历年乃还。”①其实,无论是逃遁,还是自尽,在本质上都是脱离皇权控制,只不过一个是在生理层面,一个是在户籍层面。正是征召背后的这种强力,使得龚胜必須舍生才能取义。

正是由于强征背后的皇权,使得汉魏士人在面对皇帝的一再礼聘时,往往选择虚与委蛇的方式应对。只有当所欲有甚于生者时,才会固守本志拒不就征,以表示对现实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皇帝征召中的强征,折射出了汉魏士人处于皇权控制之下的现实状态。黄忠在给申屠蟠的书信中,便指出荀爽、郑玄接受征召是因为“知时不可逸豫也”,而“时不可逸豫”的原因即在于巢父、许由、伯夷、叔齐所面对的王权力量,与荀爽、郑玄、申屠蟠所面对的皇权不可同日而语:“昔人之隐,遭时则放声灭迹,巢栖茹薇。其不遇也,则裸身大笑,被发狂歌。今先生处平壤,游人间,吟典籍,袭衣裳,事异昔人,而欲远蹈其迹,不亦难乎!”②而拒不就征与虚与委蛇的根本区别,便在于是否服从皇权。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到,士人回应征召的方式十分多样,既有接受征召者,又有拒不就征者,还有虚与委蛇者。在三者之中,虚与委蛇介于接受征召与拒不就征之间,其与接受征召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最后拒绝征召,其与拒不就征的区别在于其不同程度的回应了征召。应对皇帝征召的不同方式,反映着士人对政治与皇权的不同态度。拒不就征反映着士人对政治不满、对皇权的反抗,而接受征召则与之相反。虚与委蛇居于二者之间,反映着士人既服从皇权又疏离政治的态度。③三种应对征召的不同方式,与皇帝征召中的礼仪、授官、授官程序,共同构成了皇权与士人的互动。而皇帝对于拒不受征者的强征,以及士人或屈服、或反抗的态度,则反映着汉魏士人处于皇权控制之下的状态。质言之,皇帝可以允许士人不接受征召,但不允许其藐视皇权,汉魏士人看似可以“上不臣天子,下不友诸侯”,但恐怕顺帝所言:“朕能生君,能杀君;能贵君,能贱君;能富君,能贫君。”④才是汉魏时期皇权与士人关系的真实状态。

【作者简介】张仲胤,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古时期制度史、历史地理学。

【责任编辑:王湉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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