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吉
摘 要: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作为产业元素之一,“区块链+会计”也值得更加重视。当今学者普遍认为区块链技术有助于提升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文章亦从公平性、相关性、前瞻性三个新颖的维度分析了区块链技术的积极作用,而更重要的是,“区块链+会计”还面临着监管能力不匹配、技术壁垒和推行进度不一致等困难与挑战,可能会使积极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建议重视人才培养、健全监管机制并在关键阶段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
关键词:区块链;会计信息;信息披露;资本市场张司琪
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股东变动情况的重要渠道,因此其对外公布的信息質量与投资者的利益息息相关。近些年,在数字加密货币的影响下,区块链技术于各界掀起一片热潮,其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等特征使区块链技术一度被视为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最佳成果之一。毋庸置疑,区块链技术所带来的信息高度透明化、可视化会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很大程度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在其优化质量的同时,带来的问题与挑战也不容小觑。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关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的问题,孙蕊娟、韩云平(2019)指出,尽管近些年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水平总体有所上升,但在公司治理和运作方面的披露存在不足。关于区块链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方面,胡启磊(2019)指出,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通过统一平台提高信息流的处理速度,降低调整账务处理的时间。同时,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可以保证全网交易的会计主体共同维护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关于区块链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王晓燕、陈婷(2019)研究到区块链的时间戳功能将及时准确地追溯出被篡改的数据,极大地降低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难度。关于区块链技术对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带来的挑战,胡启磊(2019)提到因区块链设置的容量有限,必有部分主体会被排除在外,因此会对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通过对大量文献梳理和研究,学者发现关于区块链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区块链力在解决会计数据的不真实、不完整,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执行监管的力度不到位等问题,研究角度不够全面。笔者认为,我们还应研究区块链技术在解决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问题上,如何实现最优资源的配置,进而促进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以及区块链如何应对披露信息中缺乏相关性、预测性和前瞻性的挑战。
二、区块链技术对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积极影响
(一)使会计披露者与使用者之间更具公平性
上市公司财报的使用者含投资方、债权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公众,但就对公司的信息掌握情况来看,使用者地位显然是不平等的。例如,有“国货之光”美名的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2020年4月2日,其公布某高管涉嫌造假2亿多,消息一出,股价跌至触发熔断机制,众多中小股东纷纷套牢,可此时常年做空上市企业的浑水公司引得广泛关注,因其早在2月就已对瑞幸咖啡做空,浑水在这场资本战中无疑是占了上风,但即便做空后引来各监管部门对瑞幸展开了财务调查,率先做空之举也绝非空穴来风,可见信息在使用者间并未表现出公平性。然而,区块链技术的引进会很大程度地抑制这种情况。原始记账方法中,财务人员根据会计凭证登记账簿,而后对总分类账汇总编制报表,全过程对报表使用者透明的只有最终的报表数据及附注,而区块链技术从原始凭证处就将数据核算整理到各个区块中,然后执行已录用的程序编制出记账凭证、账簿及报表,又因区块共享可使得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的各笔经营业务、各项筹融资活动、权益增减变动都能做到一目了然,所以每位大盘观众都能掌握公司的全部财务情况,也就没有不公平可言了。
(二)使会计披露的信息更具相关性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相关性要求财报信息相关于使用者通过判断、分析和预测企业财务情况后所做的经济决策。在现行会计工作程序中,各企业应对外公布至少含“4表1注”的财报。其中,“4表”的科目大体一致,仅是数据不同,因此,附注对会计信息相关性的体现上则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固定资产中的使用年限、折旧方法都会在附注中详细说明。而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会放大附注环节的相关可靠性,在区块对财务数据记录核算的同时,会计人员可以向区块链中录入模拟的备注程序,执行并对备注信息自动汇总,使报告使用者能够直观看到各科目的总体情况及附注,在需要的情况下还能即时展开二级科目三级科目乃至N级科目,甚至一笔业务的前后周转过程,更便利的同时还保证了信息的完整。可见,区块链技术在保证数据可靠的基础上使财务信息与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更相关。
(三)使会计披露的信息更具前瞻性
现如今,国内的股票市场只能算作弱式有效,信息不对称,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都是向强式转变的局限所在,也直接固化了会计信息的前瞻预测功能。而区块链技术的引进则会尽最大限度地丰富这一功能,分布式记账使每一方都手握一个账本,任一方企图更改删除数据均无法实现,且每组数据都赋予了时间印记,精准地做到了各项记录的可追溯性,何人记录、何人执行、何人授权批准,数据的不可篡改特性也降低了审计环节舞弊的可能性,因而,对于像“绿大地”“万福生科”“紫鑫药业”或虚增利润或财务造假的案件,在区块链环境中将难再发生。我们难以保证区块链技术能使市场完全有效,但至少能使市场向有效的方向靠近,进而通过对市场行情的判断,来最大限度地实现会计信息的预测功能。
三、区块链技术对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带来的挑战
(一)技术壁垒会延迟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未来的会计行业会面临海量财务数据信息,即便应用了区块链,其实质也只不过是由区块头和区块主体组成的链式结构,容量大小是有限的,这就导致一部分参与主体会被排除在外,因此会对如何保障财务信息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提出更高的要求。现实中链条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信息处理速度,进而会影响会计信息的时效性与真实性,因为当处理时速被限制,区块链就会发生选择性处理,程序会优先计算简易数据,所以无法保证这些简易数据就是主体数据,最终会发生无规律财务信息处理的情况。此时,区块链的时间戳、智能合约、信息共享机制等独特功能将会失去作用,最终可能非但无法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还可能导致财务数据混乱的问题出现。因此,解决好区块链容量问题,是保障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至关重要的环节,拥有海量的信息处理能力才是这个时代在财务管理方面最基本的要求。
(二)监管措施滞后不利于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
区块链由于其灵活性强、自主度高,与我国现行的制度体系并不完全匹配。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财务活动与监管密不可分。如若在区块链的初步引用以及后期发展的过程中,不引入与之相匹配且合理有效的监管条例,可能非但没有发挥区块链在会计信息披露中的积极作用,还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例如黑客攻击,如果监管部门没有发布相关条例明令禁止,或者不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面对较低的违规成本,就会加大黑客从破坏区块链秩序而获取巨額经济利益的可能性,而区块链一经破坏,整个系统的瘫痪将使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更难得到保证,此时若启动原来的电子系统重新录入,不仅会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更可能使不法分子乱中作乱,搅乱健康的经济秩序。
(三)推行进度不一致无法确保信息高效透明
区块链应用于市场的推行进度应是由点及面的,但对处于区块链不同推广梯度的企业而言,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不同势必会影响企业间的信任程度。比如,已使用区块链的公司可能会更愿意和同样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公司合作,因为彼此数据公开透明,合作效率也会提高,但未参与区块链的企业可能会因此间接遭受损失,这部分损失也应是区块链推广过程中需计量的成本。区块链的推广要考虑企业的规模、所处行业、地理区域、对技术的接受程度、风险接受度等多重因素,面对推广梯度的不一致,固然会促使已实行区块链技术的企业会计信息更真实透明,而未应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已给外界的信号就是透明程度低,在丧失经济机会且没有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是否会使其会计信息更不透明或存在通过财务造假获利的可能性发生,这也是需要考虑的。
四、区块链技术下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
(一)持续加大区块链人才的培养力度
目前研究区块链技术的人才比较缺乏,能够将区块链完全理解并应用在会计领域研究和实践的人才更是屈指可数。应对区块链技术的挑战,首先要加强IT人才培养,为区块链技术储备输送足量的细分专业人才,并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势,引导更多人才流入区块链相关行业。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引导高校或科研院所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会计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会计行业应用的深度融合,最终降低操作的难度,减少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阻力。最后,建议依靠国家顶层设计,树立互联网独立自主、安全可靠的宏伟目标,提升自身在国际互联网应用领域的话语权,减少美国根服务器对外界使用因特网的限制与威胁,保障数据传输与存储的真实性、不可篡改性,从根本上保障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
(二)健全行业监督机制
首先,监管部门需配足既懂区块链技术又懂会计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事前做好全流程的制度框架设计,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主动发现技术与制度漏洞,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在各方面风险得到充分暴露的同时,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事后要针对市场主体采取妥善的惩处措施,对监管制度进行评估与完善。其次,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会计行业相关协会的引导,使协会主动作为,完善协会在“会计+区块链”方面的职能,实现业内互相监督与帮扶,促进区块链技术在会计行业的应用水平全面提升。最后,还要稳步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银保监会、证监会、审计机构等监管机构的试点与应用,不仅能使监管机构充分融入到行业的发展进程当中,还能促进监管机构自身的公开透明,降低“灯下黑”和舞弊发生的可能性。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使我国资本市场向更加有效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的整体提高。
(三)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推广帮扶措施
实施试点推广与政策帮扶措施。在区块链技术初期推广阶段,新旧财务系统并行,这就要求企业在保留原有系统生态的同时,额外对软硬件设备升级,对财务人员进行技能提升,这些必然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产生阻力。对此,在试点初期,可选择经济发达区域的互联网科技企业或科技实力较强的其他国企优先推广,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并给予资金补贴或税收优惠。在试点规模扩大后,对已实行区块链技术的相关企业可继续给予政策税率优惠,鼓励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试点队伍中,循序渐进,最终实现技术的全面推广和应用。采用这样的推广与帮扶措施,逐步扩大应用规模,最终实现区块链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普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会计披露信息的真实可靠。
作者简介:王明吉(1965-),男,汉族,河北省无极人,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企业投融资;张司琪(1995-),女,汉族,山东省德州市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