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涛 (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徽 马鞍山 23820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建(构)筑物多数未经勘察和设计,结构整体性较差,施工较粗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临时建(构)筑物多位于场地边缘部位,现场道路和排水条件有限,使用过程中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时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笔者以某建设工地施工区临时围墙倒塌事故为例,根据现场调查和勘测,结合围墙结构构造、结构使用情况、相关气象资料以及结构复核验算结果,综合分析其倒塌原因。
某建设工程围墙系施工现场临时性围墙,于2017年4月建成,建设及施工单位未提供围墙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资料。
据现场调查,围墙呈“L”型布置,南侧围墙长约98.5 m,东侧围墙长约63 m,墙厚240mm,采用免烧灰砂砖和水泥砂浆砌筑,南侧围墙由东向西约39 m处设有变形缝。围墙内外两侧地面高差较大。南侧倒塌围墙剖面图见下图。
南侧倒塌围墙剖面图
围墙外侧二层活动板房距离围墙约800 mm,围墙内侧回填土是在围墙完工后回填的建筑垃圾及素土,并在距围墙约4500 mm处浇筑施工现场混凝土道路。被测围墙地段为施工厂区内地势低洼区域,围墙南侧地面标高由东到西为44.543 m~44.715 m,施工现场内其余地段标高为49.100 m~52.100 m。经现场查看,被测围墙未见设置泄水孔。
被测围墙为工程建设前砌筑的规划红线外墙,但后期围墙内侧施工时在现场平整场地期间进行了回填,且回填土较厚,导致围墙内外高差较大,改变了围墙结构受力模式及使用功能。
2018年7月26 日23时至24时间,该地区由于强对流天气造成强降雨,23时40分左右,被测规划红线围墙向外倒塌。经现场查看,倒塌墙体为“L”型墙体东西走向墙段,倒塌墙段长度约39 m,东侧起于墙体端头部位,西侧至伸缩缝位置;未倒塌部位积水痕迹距离围墙顶部约300mm。
围墙基础采用素混凝土条形基础,抽查一处基础,埋深370mm,宽950mm,高120mm。
钻芯法实测基础抗压强度推定值为28.3 MPa;点荷法实测墙体测区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在7.44 MPa~7.80 MPa之间;室内试验实测砖抗压强度平均值为6.7 MPa。
现场对围墙结构构造进行检测,结果表明:除围墙壁柱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外,其余实测围墙结构构造项目均不符合规范要求。具体结果详见下表。
经现场查看,倒塌围墙南侧仅有一处排水沟,排水沟位于素混凝土硬化层及临时道路之间;实测排水沟宽400mm,深120mm,排水沟端部延伸至围墙,围墙对应位置未见排水口,强降雨期间无法排出场地内积水。
围墙结构构造检测结果
围墙南侧积水高度按距离围墙顶面300mm取值,被测围墙按挡土墙验算,其承载能力不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和勘测,结合围墙结构构造、结构使用情况、气象资料以及结构复核验算结果综合分析,围墙倒塌原因如下:①临时性围墙作为挡土墙使用,改变了结构受力模式及使用功能,导致结构承载能力不足;②短时强降雨以及结构所处低洼地段致使墙体一侧大量积水,结构侧压力增大;③围墙结构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
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对该临时围墙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结合本工程场地土与施工道路情况,按可能形成内外侧土的高差及场地排水等情况进行设计,未按挡土墙设计的临时围墙不得在一侧堆土形成高差;场地内外排水应通畅,无自由排水条件时,应采取应急排水措施,不宜在临时围墙倒塌范围内建设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多数建设工程中的施工现场临时建(构)筑物未经勘察和设计,结构整体性较差且施工较粗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临时建(构)筑物多位于场地边缘部位,现场道路和排水条件有限,使用过程中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时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施工现场临时建(构)筑物应引起建管部门的足够重视,今后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加强监管力度,主要考虑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加强:①建(构)筑物的选址和布局;②建(构)筑物勘察和设计;③建(构)筑物构配件材质;④建(构)筑物施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