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蔡在大学入学体检时,被告知感染了艾滋病。这一消息对小蔡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工作人员的关心下,小蔡接受了科学治疗,身体同正常人一样,没有出现任何异常。后来小蔡加入当地的艾滋病志愿者帮扶组织,认识了同为艾滋病患者的小悦。二人情投意合,很快便谈婚论嫁。然而两人去领取结婚证时却被告知,他们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不能登记结婚。请问,艾滋病患者是否有权结婚?
答:我國《婚姻法》第六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传染病和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严重遗传性疾病、重度智力低下等。但是,这一规定在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民法典》中有所改变。为了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民法典》对禁止结婚的条件做出了修改,不再禁止身患某些疾病的人结婚,同时又增加了一条进行限制: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民法典》施行后,艾滋病患者可以结婚。
律师 陈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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