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珠
农户借贷行为反映农户资金需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紧密关系,体现农户生产生活状况和信用信息。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农村金融市场支持,而农村借贷市场则是农村金融的核心。相较于城市居民,农村居民金融产品与服务可得性差、金融机会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弱,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远低于城镇居民,“马太效应”作用下的城乡居民贫富分化严重,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研究农户借贷行为有助于完善我国农村地区信贷体系,进而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研方式,共发放问卷210 份,回收有效问卷207 份,有效率为98.57%,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度。现将分别从农户基本情况、家庭资产与收入情况、农户个人信用分析调研数据。
从调研的农户基本情况中发现,一是调研的207 户农户中一半以上是纯粹务农家庭,少部分家庭兼顾其他副业,其他一部分家庭完全以打工为主。二是绝大多数农户文化程度只有小学及以下水平,剩余大部分也只有初中文化水平,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者人数较少,可见农户平均受教育程度不高。三是在调查的207 户农户中仅有98户有网购行为,农户网络使用情况较少且网购意识不足。四是在借贷方面,仅有三分之一农户有借贷行为,具备少量金融知识。
图1 不同文化程度农户的借贷情况
从图1 可见,文化程度越高,农户具有的金融知识也较高,更愿意通过借贷获取资金,因而受教育程度对其借贷行为具有较大影响。
图2 不同职业农户的借贷情况
调研发现,农户从事的职业也是影响借贷行为的重要因素。由图2 可知,纯粹农户家庭极少需要贷款、外出打工者贷款者较多、务农打工兼顾者最需要贷款。
图3 4 个乡镇农户的借贷和网购情况
从图3 可知,4 个乡镇农户的基本行为特征情况较相似,但是零阳镇和零溪镇网购人数较多而贷款人数相对较少。可能是零阳镇和零溪镇农户相对较为富裕,资金缺口小,农户贷款需求较低,反而有较高的消费需求。
根据图4 和表1 可知,4 个乡镇农户的年收入大部分在5 万元以下,但家中资产情况良好,包括自由房屋、电器设备和耕地等。
图4 农户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表1 家庭资产情况
图5 分别从房屋情况、家用电器、车辆情况和家庭年收入等角度进行分析农户家庭富裕程度。根据调研数据,将房屋价值在30 万元以上、家用电器价值1 万以上、车辆价值5 万以上、年收入10 万以上归为富裕家庭。由图5 可知,零阳镇和零溪镇相对于其他两镇经济条件较好,苗市镇次之,阳和乡相对较差。
图5 农户家庭富裕程度
根据调查显示,4 个乡镇农户没有严重信用不良记录,普遍信用较好。因此,围绕邻里关系视角,结合农信社的评级调查以及政府表彰荣誉进行评价,将农户的个人信用分为一般、良好、优秀等级。邻里关系和睦且荣誉较多的家庭为优秀,荣誉相对较少的为良好,无荣誉或者邻里经常有争执的评级为一般。
图6 农户个人信用统计
由图6 可知,信用评级为一般的农户占比较大,也有较多信用评级为良好,信用评级优秀者较少,整体上农户的个人信用程度为中上等级。通过对比4 个乡镇的农户信用数据可知,零阳镇和零溪镇的农户个人信用评级为一般等级的超过半数,而阳和乡与苗市镇的农户信用评级明显较好。从上述内容可知,阳和乡与苗市镇的农户对贷款的需求高于零阳镇和零溪镇的农户,也更加重视信用状态,因而较高的信用评级有助于申请高额的贷款。
从图7 可以看出个人信用等级优秀的农户,其成功获取贷款为71.43%;可见农户个人信用对其获取贷款有显著影响。
图7 信用等级村民贷款者占比
第一,金融机构不足,金融品种单一。农户有购买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等的农业生产性需求和新建住房、购买大件电器和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医疗保险等的消费性需求,但是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主要针对的是农户的农业生产性需求,较少涉及农户消费性需求。第二,农村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农村金融机构的通讯计算设施、网络技术水平、硬件设备和业务电子化程度较为落后,现代通讯设备仍未广泛使用,从而农户信用征信系统无法开发和实施。第三,缺乏创新性金融工具。农村金融机构受到一定的局限性,其开发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水平有限,无法根据农户的需求推出适合农户的金融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村金融借贷产品供给的有效性。第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扭曲。农村金融市场层面对资金需求具有激烈的竞争性,然而由于金融市场借贷渠道单一,资金供给缺乏竞争。第五,信用评级不完善,信息等级评价体系欠客观。农村信用评级体系具有客观性,它根据个人道德品质、信用记录、经济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指标进行评级,以此确认农户信用等级。然而,除了信用记录指标是按客观因素评定的,其他3 个指标的评定均较为主观,易受人情世故、利益往来等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将影响信用评级的可信度,从而降低信用评价的有效性。
第一,农户金融素养仍待提升。其主要表现为:农户对信用不理解不珍视借贷信用;缺乏基本的借贷知识且传统观念较重;拒绝向金融机构借贷且不信任金融机构。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源自农户年龄、受教育程度及借贷政策认知程度等内在因素,以及地区经济建设、周边人的借贷观念等外在因素。第二,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信息存在不对称性。金融机构显然掌握的信息比农户更多,因而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农户掌握较少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这就增加了农户的借贷成本,使得资金未能及时有效地流动至需要群体,降低农村借贷效率,制约农户的正常借贷需求。第三,缺乏信贷担保抵押标的。当前我国农户拥有的个人财产主要是土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农用机器设备等,这些财产均无法满足担保物所需要的条件。例如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未能实施到位;农民的住房、农用机器设备虽具有产权,但价格较低且变现困难。第四,缺乏有效担保。由于农村的信用环境不佳,征信业务得不到有效发展,银行无法通过识别借款人信用而合理评估贷款风险,因而针对农户提供贷款业务时较为谨慎,业务流程过于繁琐,从而影响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业务的发展。同时,我国专业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较为缺乏,也很少有愿意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
第一,缺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我国对保护农户借贷信用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仍未健全,亟待将农户信用行为并入法律管制的范围。由于缺乏农村信用担保法律,担保行业发展受到制约,农信社征信推进工作存在难度。第二,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由于农户缺少符合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担保品,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较差。第三,农村信用监管体系不健全。农村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责尚未落实,以致部分机构的工作履行仍不到位。
第一,通过盘活乡镇经济,放宽乡镇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将各类金融机构政策标准统一,吸引各类资金建立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尤其是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可以与农信社、农商行的发展改革结合,允许民间资本收购和重组乡镇分支机构。第二,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将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服务范围拓宽,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基层贷款权限下放,加快机构业绩评价机制改革,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创新农村金融商业模式,例如整体批发的信贷支农模式,进而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资源配置;推进信用担保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第三,合作金融模式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通过互助合作方式解决资金不对称问题。
第一,政府宣传部门和农村金融机构通过有效宣传普及信用文化,提升农户金融素养,让守约还款成为内在价值和道德约束,进而提升社会整体的信用认知水平,形成信用文化氛围,进而改善农村信用体系。第二,完善信用体系并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长效机制,使农户意识到信用的重要性。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规范农村信用行为,将守信的观念传递给农户;农村金融机构受理业务时,向农户传递弘扬金融信用;完善失信惩治机制,对守信人之后的再申请给予优惠,对违约者给予惩罚,形成守信的价值认可,以此增加个人征信记录。
第一,整合已有的农村政策性资源,优化政策性金融在支持三农发展领域的资源配置。通过全面了解已存金融机构提供的政策性贷款业务,并成立专门机构对现有的农村政策性贷款业务进行集中受理,给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层面提供可选择的余地;完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约束激励机制,优化财政支农资金配置。第二,健全农户信用档案,建立征信信息化平台。通过鼓励不同层次具有较高执业资质的征信机构,对农村主体提供规范化法人征信服务;规范农户信用档案的内容和格式,加快各金融机构征信信息平台共享步伐,并且定期更新数据;对于信息获取能力低的偏远山区农户,将征信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当地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地支持农户进行农业投资活动。此外,即使在农村金融市场比较活跃的地区,仍存在无法申请到贷款的部分贫困农户。为此,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效应,推进针对贫困农户的专项扶持项目发展,多措并举帮扶难脱贫农户解决资金需求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