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迅 罗帅伟 杨柳春
摘 要:本文根据“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要求,结合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实际需求,设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其间将不动产登记系统产生的数据与房产交易系统、税务系统等数据进行交换及共享,同时以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结合互联网技术,建立便民服务系统,作为信息发布和对外提供服务的平台,为公众提供自助查询及网上浏览办事等服务。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便民服务;数据交换
中图分类号:D63;F29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20-0008-03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Internet +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this paper combined the actual needs of the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department to design an Internet +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 sharing platform. During this period, the data generated by the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system was exchanged and shared with the real estate transaction system, taxation system and other data, at the same time, based on the information sharing platform, combined with Internet technology, a convenient service system was established as a platform for information release and external service provision, providing the public with self-service inquiry and online browsing services.
Keywords: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information sharing;convenience services;data exchange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指出,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基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1]。因此,各地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积极推行和建立互联网+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实时共享,推行跨部门业务联办,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将不动產登记系统产生的数据与房产交易系统、税务系统等数据进行推送;与此同时,不动产登记部门能够直接获取共享的房产交易、税务等信息,避免重复录入;在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基础上,整合房产交易、办税、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流程。在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要结合互联网技术,建立便民服务系统,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发布和集中对外提供服务的平台,提供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同时提供自助查询服务,方便公众在线查询各项业务信息[2-3],实现“信息多跑路”,避免“百姓多跑腿”。
1 系统设计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分为三部分,即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系统、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系统、自助查询机便民服务系统。前两者部署于不动产前置机服务器,后者部署于登记大厅触摸屏自助查询一体机。数据共享系统通过VPN技术,利用数据共享接口实现与原不动产登记系统、其他职能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查询机便民服务系统通过数据共享接口与数据共享系统进行数据交换[4-5]。系统总体构架如图1所示。
基于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技术路线,首先梳理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业务流程,分析数据共享系统和便民服务系统的功能需求,确定数据协同共享职能部门及其数据需求;需求分析完成后,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数据共享系统和便民服务系统功能模块;功能设计完成后,结合数据和功能需求,进行数据库设计,包括概念设计、逻辑设计、物理设计;最后进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开发、系统集成、测试工作。技术路线如图2所示。
2 系统功能设计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实现数据共享、信息查询、在线服务等功能,根据三个子系统不同需求构建功能模块,功能结构如图3所示。
2.1 数据共享系统
数据共享系统可以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住建部门、税务部门、便民服务系统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提供各类数据共享接口,采用WebService技术的数据接收接口,为住建、税务等部门提供数据实时推送服务,同时也能接收其他部门的推送数据。
2.1.1 住建部门数据共享接口。与原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业务处理流程(如房地产权信息、权利人信息、抵押权信息、登记业务号等),根据住建部门需求推送数据。同时,数据共享系统访问住建部门提供的房屋交易信息等数据接收接口,将数据经过处理转换,同步传送给原不动产登记系统。
2.1.2 税务部门数据共享接口。与原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业务处理流程(如转移登记信息等),根据税务部门需求推送数据。同时,数据共享系统可以访问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及税票原件等数据接收接口,将数据经过处理转换后,同步传送给原不动产登记系统。
2.1.3 便民服务系统数据共享接口。与原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业务处理流程(如业务流程节点、经办人等),为便民服务系统提供数据共享接口。同时,数据共享系统访问便民服务系统提供的在线预约链接,登记预审信息,将数据经过处理转换后,同步传送给原不动产登记系统。
2.1.4 权限管理。提供基于角色的权限管理,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后可以提供功能级、数据级授权,按照需求自定义角色和用户权限。各个业务系统用户只能访问自己所需的数据资源或功能接口,互不影响。
2.1.5 统计分析及审计。对交换的业务数据从多种角度进行分析统计,对数据交换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统计;设置条件对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并能够生成统计图表。
2.1.6 其他系统数据共享接口。数据共享系统可以为其他职能部门数据共享或信息接收提供预留接口。
2.2 便民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
利用微信公众号建立便民服务系统,创建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手机端在线预约、办件查询,为公众在网上浏览、咨询、办事提供服务。
2.2.1 信息公开。介绍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如机构设置、窗口设置情况等;提供登记中心各类公告公示的网上发布渠道,包含各类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发布登记中心办事指南,包含不动产业务类型、登记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展示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
2.2.2 在线办理。建立网上预处理平台,通过公众号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网上预约办理;与原不动产登记系统相对接,办事群众根据业务号或者身份信息查询正在办理登记业务的进度;办事群众通过网上提交各类业务办理材料,初审部门通过预审后,告知办事群众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提供标准化的不动产登记各类示范文书及表格下载;建立网上办理绿色通道,为重点项目、军人、老幼病残孕等提供网上优先服务。
2.2.3 公众服务。收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或者群众关切的登记问题,对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进行汇编展示;与公众互动,群众通过网上投诉、提出意见或建议,管理员针对相关投诉、意见及建议进行反馈。
2.2.4 后台管理。管理员登录网页版后台对信息公开模块中的各类信息进行审核后发布;对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查询、修改、删除等操作;对群众网上投诉建議信息进行回复;对在线预约和登记预审信息进行信息确认或反馈。
2.3 便民服务系统(自助查询机)
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建立自助查询机便民服务系统,部署触摸屏自助查询一体机,与原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方便群众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免去柜台办理过程,极大提高办事效率。
2.3.1 信息查询。包含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和办件进度查询,通过自助查询机上身份证核验模块,办事群众刷取身份证后,可以查询其名下不动产信息及相关附属权利(抵押、查封等),查询在办业务实时进度。
2.3.2 查询结果打印。将自助查询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结果、在办业务实时进度在自助查询一体机上按照统一格式模板进行打印。
3 结语
建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做好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协同共享,特别是与税务部门、住建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推进房产交易信息、办税、不动产登记的实时数据交换,打破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为多部门一窗受理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办结,避免多跑路,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及企业。此外,结合原有不动产登记系统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微信版、自助终端版的便民服务系统,有助于树立不动产登记机构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完善和规范,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Z].2019.
[2]唐华,丁华,汪洋.“互联网+”背景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研究[J].现代测绘,2019(6):24-26.
[3]程琪麟.政府服务信息共享下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以眉山市为例[J].管理观察,2019(23):51-52.
[4]邓建华,白洋.基于地理信息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J].矿山测量,2019(2):51-54.
[5]袁玮,汪永明,胡渝清.“互联网+”下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模式探讨:以协税为例[J].中国房地产,2018(25):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