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绿色发展视域下能源企业的生态环境责任

2020-08-23 07:45莫神星张平
北方论丛 2020年5期
关键词:绿色发展能源

莫神星 张平

[关键词]能源 能源企业 生态环境责任 能源法律政策 绿色发展

能源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和生态环境责任。能源企业的生态环境责任是能源企业的社会责任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能源工业化的发展,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对环境变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国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能源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能源企业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日益凸显和重要。随着我国资源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资源环境制约不断强化,国家和人民希望能源企业可以承担较多的环境治理义务。能源企业的生态环境社会责任要求企业重视企业与环境之间存在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开发利用“低碳能源”,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是我国的能源和经济的发展方向和未来社会的目标。在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下,能源开发利用的低碳化、清洁化与绿色化是必然趋势,能源企业需要积极主动应对。

一、为何能源企业理应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责任

(一)能源企业的能源开发利用产生了大量的生态环境问题

1.生态环境污染与损害成本。能源既是经济快速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保障,又是重要的污染源。能源企业在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理应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责任。全球气候变暖以及烟雾、酸雨都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成了严峻挑战,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的认识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刻。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源的开发利用带来环境破坏和污染.特别是煤炭和石油的开发利用,产生的环境问题尤为突出,煤炭和石油的燃烧产生的硫化物、碳化物等导致产生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酸雨、PM2.5、雾霾及光化学烟雾等一系列环境灾难,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核能的利用也可能导致核爆炸、核辐射,严重影响人类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如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对环境影响、破坏是巨大的。人类的许多环境问题和环境事故是由于能源的开发利用不科学、不合理、不恰当、不理性引起的,如“墨西哥湾的石油事故”、日本的核泄漏事故。

石油和煤炭等化石能源在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中难以避免会有石油和煤炭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如水资源、土地资源的破坏,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降低环境污而发生的费用支出。为了补偿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耗减破坏而发生的费用就是生态环境损害成本。

2.影响和增加环境治理的成本。由于能源开发的“外部不经济性”,采矿的环境影响成本,如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煤矸石、矿井废水等废弃物排放到周围土壤环境,影响土质等变化,以至于损害植被、污染农作物,使农作物无收、减产,污染水流水源,水质破坏。采矿严重区域形成“采空区”,附近设施、村庄居民要进行搬迁,加固公路、铁路、桥梁等采取措施进行补偿的支出就成为“外部不经济性成本”“环境影响成本”。这种也是由政府出面采用一定方式征收,如“生态补偿”。

3.环境改善成本。环境改善成本主要是购置环境改善的设备等所支付的成本,例如,防尘网、隔音墙等起到隔离噪音、降低粉尘、植树绿化等作用。

煤和石油成为重要的污染源,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煤炭资源的开采加工活动是不断地采掘消耗煤炭的过程,与此同时,会引起环境资源的污染和破坏,如水质污染、森林资源的破坏、地质资源破坏,还有一些铜铁等煤炭伴生资源的流失等。大气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3%,酸雨区面积已占全国面积的30%左右,而S02排放的90%来自燃煤。

4.生态修复、环境恢复与环境治理成本。在煤炭生产过程中,为预防生态环境恶化,能源企业采取一定的措施对生态环境的恶化进行恢复和治理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需求所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生态修复、环境恢复的费用和环境治理费用两部分。

总之,能源企业理应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责任,能源企业要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减少环境治理与改善的成本,且责无旁贷。

(二)能源企业承担生态环境责任势在必行

1.能源企业应履行绿色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只有贯彻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才能有效突破能源资源与环境瓶颈制约。能源的增长和能源经济的发展应当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协调、互相促进;而不是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简单的能源产量的提高和能源经济增长。能源企业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价值取向,在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的约束条件下,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要原则,实现能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能源清洁开发利用与能源可持续发展。

2.能源企业应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责任。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问题是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是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面对气候变化这一世界性问题,发展低碳经济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在全球气候变暖、能源日益紧缺的背景下,低碳能源、低碳经济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加速”。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签署《巴黎协定》并正在切实履行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承诺,为全球气候治理做出了显著贡献。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对公约执行的决心,彰显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我国把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国家创新型社会紧密结合起来。能源企业在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理应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企业主体责任。

3.能源企业应履行应对雾霾的社会责任。我国的煤炭又具有高硫、高灰分的特点,长期的燃煤使得我国的大气环境恶化,污染程度不断加重,特别是大气污染及雾霾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另外,固体废弃物污染在我国也比较严重。应对雾霾问题是我国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需要法律政策应对。能源企业在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PM2.5、碳氧化物、硫氧化物等产生雾霾气体,理应承担治理雾霾的企业主体责任。

二、能源企业应承担怎样的生态环境责任

(一)应坚持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境保护

1.能源企业应坚持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理念和原则。“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原則是指在开发利用能源时,必须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境保护,它也称清洁开发利用能源原则”。能源企业在开发利用能源时,应坚持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理念和原则.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防止气候变暖,实现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实现能源安全和环境安全双赢。

能源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承担生态环境责任的法律责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开发利用能源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能源企业承担生态环境责任,能够促进能源企业在经营理念、社会责任、管理运营模式等方面实现创新。

能源企业和能源行业协会等各方都应当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实践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理论突破、创新发展基础,协调引导搭建绿色转型创新发展平台,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握绿色低碳创新发展机遇,推进能源企业通过全面深化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管理实践,推动绿色低碳创新发展。

2.能源企业在开发利用能源时必须科学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从自身的需求来讲,人和动物都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生活资料生存,维持基本的生理需要。马克思指出:“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从实践领域来说,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实现基本生存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还科学地论证了人是自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与自然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自然的客观先在性,说明了没有感性的自然界.人类就不可能存在,人类社会也是自然界长期发进化的结果,是从自然界中逐渐派生出来的。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又分析了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单纯的自然存在物对自然界的关系,而是按照人的意愿同自然界发生关系,是与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3.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不断协调社会、人与自然融合。马克思恩格斯一直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相处,关键在于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发展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这必然涉及能源企业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只有把能源企业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从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中转变过来,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坚决抵制人类为所欲为地去主宰自然。要不然,人类必将遭到自然界无情地报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也最终不会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生态基础也将遭到破坏。

要使人与自然和谐、保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关键在于解决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问题。能源企业要把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重要的位置,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点,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石,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原则,以绿色科技为助动力,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环境开发应用能力。

(二)履行能源清洁化、低碳化的社会责任

1.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能源资源匮乏、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已成为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能源法律制度建设,我国不断完善环保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森林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多部低碳环境保护法律,并颁布实施,配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从气候治理、资源保护、资源节约、清洁能源等各个方面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我国《民法总则》和《民法典》皆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法》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输出端的立法,主要规定了防治大气污染的相应的制度和措施,防治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既为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也是中国根据国际环境立法趋势而制定的气候变化的重要法律。

虽然我国的能源立法较为滞后,但是能源立法也注意到环境保护。《煤炭法》规定:“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生态环境。”《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2.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因此,能源企业要切实履行能源清洁化的社会责任,积极推进化石能源的清洁化、高效化利用,大力开发利用“低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低碳能源经济。

我国许多法律规定了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责任,对能源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循环经济促进法》全面规范从资源输入到废物排放的全过程,将主体从企业扩大到社会。《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名录。能源企业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通过能源生产的“生态效能分析”,实现最少的能源、资源损耗和最小的环境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炼制石油生产合成氨、煤气和煤炭焦化、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排放含有流化物气体的,应当配置脱硫装置或者采取其它脱硫措施。”《水法》规定:“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液体。”“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章规定,“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开发海洋石油的企业或主管单位,在编报计划任务书前,应当提出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防止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有效措施,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污设施和器材,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井喷和漏油事故的发生”,等等。《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规定:“作业者和承包者在实施石油作业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按照国际惯例进行作业,保护农田、水产、森林资源和其它自然资源,防止对大气、海洋、河流、湖泊、地下水和陆地其它环境的污染和损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比较详细地规定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环境保护。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责任预案。《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能源企业的生态补偿责任。《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补偿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主要应当补偿因能源企业开发利用能源而产生的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的物化成本与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与制度化。目前,我们还应采取以下措施,以构建企业生态责任社会化分担机制: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的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原则补偿。建立以国家为主导的生态损害赔偿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完善企业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生态补偿费用除了用于迁移、安置、生产、生活等刚性需求以外,应该主要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资源再生利用。

5.绿色节能标准与绿色节能标志。健全绿色节能市场体系.增加绿色节能产品供给.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企业要兼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消费友好”等特性,增加绿色节能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节能生产和绿色节能消费,全面提升绿色节能产品的发展质量和效益;能源企业要积极办理环保认证,办理绿色节能认证,办理绿色环保节能证书,提升能源企业形象及能源企业的产品形象.从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青睐。

三、能源企业应如何承担生态环境责任

(一)以健全的法律制度约束能源企业承担环境责任

1.良好的制度是国家实现善治的前提。邓小平同志深刻認识到制度的重要性,他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他充分肯定了制度起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作用,他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他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只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绿色发展制度,才能更好发挥制度效力、有效保障能源产业持续与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他指出:“古人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

2.科学的、健全的、良好的制度体系是约束能源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根本保障。能源清洁开发利用,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治理,都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的,如石油、页岩气、煤炭等开采对生态有破坏,对环境有危害,煤电发电企业的脱硫脱硝存在“外部不经济性”,“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需要付出环境治理成本。能源企业作为营利性的企业,作为“经济人”,往往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忽视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环境改善;要约束能源企业承担环境责任,促使其绿色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必须有坚强的、健全的制度特别是强制性的法律制度做保障。

3.约束能源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要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要营造有利于约束能源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坚持绿色发展和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和体制环境.深化能源行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扫除制度障碍,吐故纳新,以制度体制改革创新来释放约束能源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发展的新动能和潜能,推动能源企业精细化管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能源企业加强自律,建立环境责任制度与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绩效

1.确立绿色思想理念和文明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要求我们能源企业必须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强自律与行业自律,建立环境责任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绩效。能源企业要实施和坚持生产方式绿色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能源企业要生产最大的、优质的能源,创造最大的、优质的能源产品和社会财富:能源企业要积极投资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加强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加强洗煤厂建设技术改造,加强固废治理,生态建设等项目,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提高能源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在清洁能源方面,积极发展风电、水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形成多元能源供应格局。煤炭企业在目前严峻的产能过剩情况下,主动压减煤炭产能。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不能“竭泽而渔”“焚林而猎”,能源既要支撑当代人过上小康幸福生活.也要考虑“代际公平”,兼顾后代生存发展的需要,应自觉承担起责任,为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留下生存的资源根基。

2.能源企业要建立生态环境责任制度。能源企业承担生态环境责任要“建章立制”。能源企业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规章制度、环保部门管理要求。要了解本企业(公司)的主要排污情况及所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宏观控制公司环保的发展方向。要负责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环境管理员,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环境管理工作。要负责组织制定环保制度、环保规划和环保目标(污染物减排目标)。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保证环保资金落实到位。要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环保规章制度,分解环保目标。要按职责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考核。企业管理部在编制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时,应将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和工作要求纳入績效考核体系中。

3.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能源企业要加强行业引导、行业自律。能源企业要自觉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源企业要在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时,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能源企业要积极开展废气、废水、固废“三废”治理,实施废水治理。

(三)以健全法律政策促进能源企业低碳产业转型

1.能源企业必须进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趋势。在“十四五”期间,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实现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目标.以经济发展模式由“高碳”向“低碳”转型为契机,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社会是我们的必然选择。我国能源企业必须进跟这种产业低碳化趋势,提高能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能源企业要探索低碳产业发展的新路径,着力转变能源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节能降耗减排。节能降耗减排是能源企业必须坚持不懈的工作,能源企业要建立和健全低碳产业调整、优化和发展机制,坚持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能效。能源企业要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作为节能减排、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突破口,要从全国大局和国家战略的高度认识做好能源结构优化,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能源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协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要改变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凝聚力量,要把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发展低碳能源经济除了提高认识、加快制度建设、加强行业引导、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以外,还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植树造林、恢复破坏的生态,增加碳汇。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向低碳能源产业转型,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发展低碳能源经济的双赢。

能源企业要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用能结构优化模式与机制,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科学发展、智能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的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节能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四)能源企业要履行保障能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社会责任

1.坚持走能源可持续发展之路。能源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本资源。我国工业化、城市化阶段对能源增长有更高的依赖性。随着新形势下经济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等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能源资源的约束。对于我国来说,能源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要把油气安全放在关键位置,增强国内油气供应能力,减少油气资源越来越高的对外依存度。能源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能源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注重能源长远发展的能源经济发展模式.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能源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能源需求的能力,它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要求能源与人口、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的共存和发展。能源可持续发展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对现有能源的合理开发、保护、科学和有效利用以及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来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保证实现能源与人口、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我们在能源的开发、运输、加工、转化、分配、利用等过程中要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减少能源的不必要的浪费,保证能源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源企业要坚持走能源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能源的清洁化、高效化、低碳化与无碳化。

2.能源资源的开发要与环境与资源开发区域的承载能力相协调。在开发能源资源的过程中按照各区域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及开发潜力.对当地未来的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城镇化格局、国土利用等进行综合考虑,明确哪些区域可以开发或要优化开发,哪些区域不能开发或要限制开发,依据主体功能定位来规范能源资源的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构建能源开发结构。能源资源的重点开发区域(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较强)、能源资源的优化开发区域(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逐渐减弱)、能源资源的限制开发区域(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较弱),详见下表。

3.优化配置能源资源,合理地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中国能源结构不断改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不断上升,但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仍是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推进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应该继续推进降低煤电比重,减少对石化能源资源的需求与消费。能源企业要从煤炭及化工转型为清洁能源、从能源生产转型为供应与服务、从能源企业本身的投资拉动转型为技术驱动,实现从化工向清洁能源产品与服务商的转身,以煤炭资源为基础,利用其在煤基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和化工基地运营管理经验的优势,从源头专注于煤炭的清洁化利用,改变原有传统煤基化工模式,创新清洁能源,推动循环生产.构建产业新生态.让能源发展有更高质量,能源产品有更高品质,让人民更有获得感、舒适感和幸福感。

4.既主攻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又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绿色低碳是能源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向,集中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能源互联网和大规模储能以及先进能源装备及关键材料等重点领域”。中国的石油、天然气人均储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中国是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能源大国.化石能源短缺资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滞后,基于资源禀赋的原因,未来煤炭作为中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把煤炭清洁利用作为未来煤电发展的主攻方向。能源企业要加快、扎实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

(五)以政府绿色采购推动和倒逼能源企业承担生态环境责任

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既是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人与自然、资源、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实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是有利于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经济政策。绿色与节能应该是政府采购的两大主题”。《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政府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组织,优先购买具有环境标志的节材、节水、节能的对环境友好的產品、设备和设施,不仅可以激励能源企业绿色生产,还可以引导消费者去选择环境友好的绿色节能产品,从而鼓励和倒逼能源企业生产方式绿色化,倒逼能源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与进步,以绿色消费推动和鼓励能源企业绿色生产,鼓励能源企业循环利用资源,生产省资源、可回收低污染的产品,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促进保护环境。

(六)以绿色金融推动和倒逼能源企业承担生态环境责任

能源企业要运用创新融资工具来加快中国的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以绿色金融推动绿色低碳能源产业的发展,推动能源科技发展;绿色金融应当有利于推动能源产业清洁发展,有利于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增强能源供应和安全输送能力的提升,有利于促进生态恢复、环境改善、环境保护,有利于碳减排。能源企业要进一步开展创新融资机制研究,如建立碳期货市场、碳基金和碳相关金融产品和衍生品。中国已经启动了世界上最大的碳市场,旨在减少碳排放,电力行业作为重点行业最先纳入。绿色金融在节能降耗减排、环保降污、提高能效等领域形成助推绿色发展的力量,让能源企业增添绿色,更让能源经济在绿色升级中收获财富。

四、能源企业要履行推进能源技术创新,引领绿色能源技术革命的社会责任

(一)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推进能源技术创新在推动能源技术革命的作用

新能源技术是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高端技术,是创造世界新的经济繁荣的重要引擎。谁率先掌握了新能源技术,谁就有希望成为未来世界能源经济的“领头雁”。能源科技创新是构建“安全、高效、低碳”现代能源工业体系的核心,是建设现代化能源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点。能源技术革命是推动能源革命的强有力的杠杆和根本性的手段。科技创新是发展生产力、推动能源变革建设的重要动力,能源科技创新与进步对于勘探、开发、利用新能源,提高能源质量,提供新能源服务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和《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创新行动路线图》,提出:“科技决定能源的未来,科技创造未来的能源。能源技术创新在能源革命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摆在能源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二)能源企业要迫切解决能源技术创新动能不足的问题

我国领域能源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很快.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明显提升,建设了大型IGCC、CO,封存工程示范、“华龙一号”自主三代技术等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能源技术示范工程,我国千万吨炼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煤层气实现规模化勘探开发。“虽然我国能源科技水平有了长足进步和显著提高,但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和引领能源革命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是能源大国,不是能源强国,科技创新能力整体不强。我国能源科技水平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和引领能源革命的要求相比,毋庸讳言.还有较大的差距:“核心技术缺乏,关键装备及材料依赖进口问题比较突出,三代核电、新能源、页岩气等领域关键技术长期以引进消化吸收为主.燃气轮机及高温材料、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装备等长期落后。”2018年,《财富》杂志公布了2018年的世界500强排行榜。位列第一是沃尔玛,第二是中国国家电网。第三、第四名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虽然我国能源企业在全球财富排名靠前,但是我国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和技术装备与先进国家差距还较大,作为国有垄断性行业,享有因人口红利而赚得满盆满钵,能源技术创新积极性不够;而“国家间技术竞争日益激烈”。我国能源企业必须重视解决能源技术创新动能不足、积极性不高、创新成果不显著的问题。“当前,新一轮能源技术革命正在孕育兴起,新的能源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正在并将持续改变世界能源格局。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在北美率先取得突破.页岩气和致密油成为油气储量及产量新增长点.海洋油气勘探开发作业水深记录不断取得突破:主要国家均开展了700℃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研发工作,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碳捕捉与封存技术、增压富氧燃烧等技术快速发展”。能源企业必须抓住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的战略方向。能源企业要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清洁能源技术支撑.通过不懈努力的能源技术创新.大幅减少能源生产过程污染排放,提供更清洁的能源产品,加强能源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构建清洁、循环的能源技术体系,让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依靠更多更好的科技创新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早日实现。

(三)能源企业要大力推进能源科技自主创新

1.能源企业要坚持自主创新原则。国家采取措施提高能源企业综合技术实力,鼓励能源企业推进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提出:“国家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能源发展,加强能源科技研究开发与应用,支持能源科技自主创新。”“必须把自主创新摆在能源科技创新的核心位置,加强能源领域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能源企业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国际竞争力.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2.能源企业要加强能源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环保技术交流,推广实施环保先进技术和经验,协调公司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能源企业要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要建立健全鼓励绿色节能产业和绿色节能产品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清洁煤技术,加强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的研发,推动能源技术革命,破解能源短缺,化解能源危机,保障能源安全。

3.在坚持和立足能源科技自主创新的同时,要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要学习国际先进的技术和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重复开发。倡导在洁净煤技术等高效利用化石燃料方面的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加强可再生能源和氢能、核能等重大能源技术方面的合作;探讨建立清洁、经济、安全和可靠的世界未来能源供应体系,促进生产和消费领域高能效、低排放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建立起节能和能效、洁净煤和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分布式能源、互联网能源以及森林碳汇等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为低碳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转变。

(四)能源企业要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在全球新能源战略竞争中取得主导地位

能源科技创新在能源技术革命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科技创新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我国能源技术革命应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一方面为解决资源保障、结构调整、污染排放、利用效率、应急调峰能力等重大问题提供技术手段和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等多重国家目标提供技术支撑和持续动力”。

促进能源科技进步是节能与提高能效的关键。我国作为一个能源生产和能源生产消费大国.未来经济发展要紧紧抓住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契机,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在全球新能源战略竞争中取得主导地位,要以科技创新推动能源技术革命,推动能源科技强国的建立;要以能源革命引领新的工业革命,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引领者。

(五)能源企业要加快推动能源领域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能源创新体系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主導、以能源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合作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推动能源科技的进步和发展。能源企业要依托科研院所、高校、能源高端智库和大型企业,在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智能电网技术、煤炭资源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页岩气勘探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先进核反应堆技术等领域,继续建设一批国家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加强自主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能源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做好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能源企业要引导科研院所、高校的科研力量为能源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将能源技术革命更好地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

(六)能源企业要突出能源科技重点领域的创新

我国能源科技水平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和引领能源革命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比如,“核心技术缺乏,关键装备及材料依赖进口问题比较突出,三代核电、新能源、页岩气等领域关键技术长期以引进消化吸收为主,燃气轮机及高温材料、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装备等长期落后。”我国缺乏能源技术创新的完整而科学的体系。国家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勘探开发技术、能源加工转换和输送技术、能源清洁和综合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及能源安全生产技术等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围绕二氧化碳峰值目标提供低碳能源技术支撑以及保障安全、优化结构和节能减排等长期目标,确立非常规油气及深海油气勘探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新一代核电、先进可再生能源、节能节水、储能、基础材料等9个重点创新领域,明确页岩气、煤层气、页岩油、深海油气、煤炭深加工、高参数节能环保燃煤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燃气轮机、现代电网、先进核电、光伏、太阳能热发电、风电、生物燃料、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发电、天然气水合物、大容量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能源基础材料等20个重点创新方向,相应开展页岩气、煤层气、深水油气开发等重大示范工程。另外,中国未来能源发展还要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

五、结语

能源企业能源开发利用时要坚持生态文明理念,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理念和原则,要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推动实施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在能源开发利用时.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境保护,实现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能源企业要充分发挥能源技术创新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为发展“低碳经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低碳社会”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能源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双赢,这也是能源企业的能源和经济发展方向和目标。开发绿色低碳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能源企业重任在肩,且责无旁贷。新时代的“能源人”需具有时代的担当和崇高的使命感,负重前行,开拓创新,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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