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教育部发布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
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劳动教育的必修课应该在大学、中学和小学开设。
在本课程中,学生不仅要有完整的课时,还要将考试成绩作为毕业的依据之一。
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一个课时;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个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个学时。
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同时,指导纲要强调劳动教育途径要注重课内外结合,要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
对于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个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个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
(《新華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