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小国 钱会娟
沁河素有“小黄河”之称,历史上曾给两岸人民带来过沉重灾难。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沁河的治理与开发投入了大量资金。“十三五”期间,又投入约10亿元资金,对沁河实施了堤防加固、部分险工工程改建、涵闸拆除改建、堤顶道路硬化等工程项目,防洪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
在一些人看来,河口村水库投入运用后,沁河武陟站的防洪标准由原来的20年一遇提高到了百年一遇,防洪问题似乎解决了。对此,笔者认为,防御沁河下游超标准洪水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河道没有得到整治,畸形河势日趋严重
沁河自五龙口出峡谷进入下游冲积平原,在两岸堤防约束下行河90公里汇入黄河。河道大体可分为三种形态:一是五龙口至丹河口河段,该河段河势散乱,摆动频繁,加之受河道采砂影响,河道基本处于冲刷形态。二是丹河口至石荆桥河段,受丹河汇入的影响,河势变化复杂。从平面上讲,由于沁、丹河汇流比例不同,会形成各种不同的出流方向,从而引起下游河势的不同变化。有时险工靠溜部位上提、下挫,有时平工靠溜,顶冲堤防,造成险情。从纵断面上讲,河道处于冲淤相间形态。这段河道又是沁河“地上悬河”的起始段,马铺、滑封等因畸形河势造成的险点均在此河段内,是治理的重点。三是石荆桥至入黄口河段。此河段受黄河洪水顶托的影响,整体处于淤积形态。河床高于背河地面最大约7米,河势与上两段比相对稳定。
沁河较大险情往往发生在五龙口或武陟站1000立方米每秒左右洪水及其回落过程中。20世纪50年代的路村、80年代的滑封、90年代的马铺以及进入新世纪后的北金村等处大险无不如此。30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马铺、滑封等河段的畸形河势依然未得到改变,洪水时仍是防守重点。
畸形河势的成因是多方面的,若无较大洪水过程发生,根据沁河的河情,很难得到改善。
滞洪的风险依然存在
在沁河防洪体系中,始终有两个绕不开的话题,就是丹河口以上的沁北自然滞洪区和靠近入黄口处的沁南滞洪区。这两个滞洪区均未列入国家的滞洪区名录。每年汛前,沁阳市与武陟县政府都要组织群众进行迁安救护演习,对滞洪区的百姓做出对口安置的方案。不少群众提出质疑:既然国家未把我们列入滞洪范围,为什么还要我们做迁安准备呢?这也给地方政府和河务主管单位带来了些许无奈。
沁北自然滞洪区。该区位于沁河与丹河的夹角地带,1953年被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确认为滞洪区。区内有安全河、逍遥河通过,为太行山南坡洪涝入沁的通道。该处堤防历史上留有龙泉、阳华两个缺口(俗称两个龙眼),长度分别为5010米和1891米。当五龙口站发生25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时,沁河洪水就会通过“龙眼”倒灌滞洪。据1982年实测资料,沁河发生4130立方米每秒超标准洪水时,安全河、逍遥河共产生670立方米每秒洪水,与沁河洪水相顶托,滞洪淹没面积18.2平方公里,受灾人口达2.7万。
沁南滞洪区。该区位于武陟县境内,距京广铁桥上游14公里处,系沁河入黄的夹角地带。区内含北郭、大虹桥、西陶、大封四个乡(镇)。南为黄河大堤,东、北为沁河大堤,西为涝河,呈四面被水包围之势。该滞洪区195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时承担黄、沁两条河流的超标准洪水,并在出现“黄、沁并溢”时确保沁河北堤安全的滞洪任务。规划滞洪面积150平方公里,蓄滞洪水5.2亿立方米。随着三门峡水库等工程的兴建,1958年以后,只承担沁河的滞洪任务。
1982年沁河大洪水时,洪水在五车口堤段水位已超出当时的堤顶21厘米。由于杨庄改道工程已经发挥作用,加上在最大洪峰到来之前迅速加修了一米高的子埝,才避免了一场大灾难。否则,沁南滞洪区运用将不可避免。
针对沁河防洪存在的两大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1.实行双岸整治,稳定中水河槽
历史上的沁河险工工程均为被动抢险情况下“临堤下埽”或决口后复堵而形成。在平面布置上,无从谈得上合理规划,也就难以形成控流格局。老险工脱河顶冲平工堤段,再安设新工的情况屡屡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新安设的险工工程已经超过险工工程总数的40%。若不对河道开展治理,沁河堤防将会布满险工工程。
河道治理应先从丹河口至石荆桥畸形河势易发段着手。该河段长34公里,两岸堤距在800米至1200米之间。可按规划的主槽流路与中水时的排洪河宽,在河道两岸修建对口丁坝,以有效解决主河槽的摆动。丁坝可采用插板桩、灌注桩、混凝土连续墙等形式。为不影响大水时河道排洪与平时滩区耕作,对口丁坝高程可适当低于滩面。采取这种方法既可保证各级洪水情况下主河槽的稳定,又不影响河道排洪和滩区的正常开发利用。
2.沁北自然滞洪区缩窄“龙眼”宽度,约束其入沁流路
河口村水库的防洪库容只有3.17亿立方米,不能完全解决沁河的超标准大洪水问题。新中国成立前,沁河发生的最大洪水(调查洪水)分别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五龙口站5700立方米每秒和1943年武陟站3970立方米每秒。有实测资料以来,沁河发生的大洪水为1982年武陟站的4130立方米每秒和1954年的3050立方米每秒。1982年该区平均滞洪水深0.6米至0.9米,最大水深1.6米。两个“龙眼”的宽度是历史形成的,若通过水文计算,将其缩窄到科学合理的宽度,就会限制沁河的倒灌水量,同時再按照规划加高安全河、逍遥河的堤防,约束山洪入沁,沁北的自然滞洪就可以避免。
3 . 五龙口以下适当分流洪水,不再使用沁南滞洪区
对待沁河洪水的防守原则是,遇超标准洪水,丹河口以下确保北堤安全,丹河口以上确保南堤安全。由于沁南滞洪区位置处于沁河最下游的入黄口,对减轻灾害其实已无太大意义。利用它处理超标准洪水主要存在下列弊端:一是分洪口门处距离五龙口还有70余公里的河道长度,分洪前就有在这些堤段决口的可能;二是1982年大水后,对南岸堤防进行了加培,五车口口门处未再预留分洪位置,这样就相对增大了北岸堤防的防洪压力,一旦危及北堤安全,造成损失更大;三是区域内人口密集,区域经济发达,一旦分洪运用,损失将很惨重。
鉴于上述原因,处理超标准洪水可开辟分洪河道。历史上沁南地区在五龙口以下就有较为完善的防洪排涝及灌溉渠系,较大的有广利总干渠、涝河、荣涝河、潴龙河等,这些渠道都通过蟒河与黄河相通。无论从调查洪水还是实测洪水资料分析,沁河的超标准洪水主要来自五龙口以上,因此分洪河道的分水口应尽量设在五龙口下游附近。从河道、地形等自然状况看,可在南岸伏背至王曲堤段适当位置开辟分洪口门,利用上述天然排灌渠道,将渠道加以整修、培修堤防,使分流洪水经由蟒河排入黄河。
开辟河道分洪,一是可以消减沁河洪水,保证下游堤防安全;二是可以避免使用沁南滞洪区造成的损失;三是可以在平时作为灌溉或排涝渠道,实现兴利与除害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