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校园法治文化”并非是不证自明的论题,从论题的产生于演化都需要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而对其价值和功能的论证是证明这一论题存在合理性的有效方式。校园法治文化的价值诉求主要表现在“教育哲学”、“教育功能”、“教育组织”及“教育发展”等四个方面。校园法治文化本身就是法治和文化的结合体,其功能必然具备了“法治”与“文化”两个层面。
关键词:校园法治文化;认识误区;价值诉求;功能证成
法律文化、法治文化一直以来都是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随着研究的深入,法治文化研究的层面和范围都在不断拓展,一时间社会各个领域都在讨论本区域的法治文化应该如何构建。其中,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特别是校园校园内的法治文化建设被广泛关注。对于校园法治文化的研究,其核心就是定义什么是校园法治文化。在近些年的相关研究中,如何定义校园法治文化,学者们并没有统一的认识。对于学者们来说,对一个概念特别是新概念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是一个困难的工作。一个被广泛认可的概念的形成需要人们对其长时间的感悟和体会,并将其从原生概念中剥茧抽丝出来,而在此之前论证其存在的合理性则是重要的工作之一。在我们看来,“校园法治文化”并非是不证自明的论题,从论题的产生与演化都需要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为了证明校园法治文化这一概念存在的合理性,我们需要明确其价值诉求并厘清其具备的功能。许多学者提出校园法治文化这一概念,并不断明确其内涵和外延,目的必然是期望这一新兴的文化形态能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产生正面的作用。由于在我国还没有一所真正形成了法治文化的学校能够作为参考,我们期冀与基于现有的理论,通过推导的方式拓展校园法治文化应有之功能。因为法治文化本身就是法治和文化的结合体,其功能必然具备了“法治”与“文化”两个层面。
一、校园法治文化的“法治”功能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法治通常表现为以下四种形态:作为社会调控手段的法治、作为行为方式的法治、作为良好秩序状态的法治、作为多元价值的综合观念。法治的这四种内涵不仅符合了高等教育的要求,也适应于学校这一特定社会领域。
首先,法治作为调控手段,能够为保证学校内部运行机制科学合理,内部各要素之间能够更协调有序,从而实现校园的和谐。学校作为社会的核心领域,是知识的传播和积累的主要平臺。任何一个引领社会进步的学校一定具备开放、包容、进取的校园文化,自由的学术和教学氛围是保证学校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要实现这一状态必然要协调校内行政和学术、教学等权力核心。合理行政权能保证高校正常运转,有效的教学权能保证学校职能的实现,只有平衡和协调好这些权力才能真正实现学校的发展。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普遍存在“行政化”现象,也就是行政权凌驾于学术、教学权之上。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在于出于对学校各类资源分配的话语权争夺的需要,处于优势地位的行政权不断挤压学术、教学权生存空间所致。这种现象发展的后果就是官员和学者角色区分不明,学校逐渐失去学术发展的氛围。从本质上看,学校行政化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必然结果。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从校园规章的制订、执行、监督入手,健全高校的“法制体系”,在机制上平衡行政权和学术、教学权,使学校的各类工作走向规范化与民主化,并最终形成具有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
其次,法治作为一种行为方式,是以静态的规范作为指导,为社会活动的运行提供了基本的规则。而学校的有效运行和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同样离不开规则对各类活动的指导,教学管理与学术科研只有在制度的规范的规制下,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们以人才培养为例。学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四大职能任务。其中,人才培养是教育所有工作的核心。包括科学研究在内,“学校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学校如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呢?简单来说,是通过招生、教学、管理、升学就业四个环节来完成。在这四个环节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度进行规范。公平的招生类规章,保证了优秀的生源;合理的教学类规章,保证了教学质量;严格的管理类规章,保证了学生安全和学风;优秀的升学就业类规章,保证了学生找的合适的升学渠道或工作岗位。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出现规章的缺失或者不合理,都可能给人才培养工作带来负面的影响。
再次,法治作为一种良好的秩序,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稳定与和谐的环境。一方面,基于法治的强制性和规范性特征,可为学校正常运作提供外部保障,防范外部势力对教育活动的干扰,实现学校自治;另一方面法治确认的正当程序有利于保障学校管理的科学化与效率化,形成和谐有序的氛围。现代的学校区别于传统的学校的最大特征就是规模庞大,其聚集各类人才、资源、信息的数量已不能同日而语,校内不同岗位的分工也更为细致。传统的治理模式已逐渐不能满足高校发展的需求。法治通过其对程序的有效确认,把学校管理机制和运作规律制度化,从而保障内部各类活动都能按照理性的设计轨道运行,实现其高效化和科学化。与此同时,正当程序也保障了决策机制的民主化,形成了公证、公平、公开的校园氛围,促进了校园环境的稳定与和谐。
最后,法治作为多元价值的载体,为学校带来了民主、自由、平等、正义、文明等等价值理念。人所具备的各类价值理念形成了人的性格,学校成员所具备的相同的价值理念也构成了学校的“性格”。这种“性格”是学校成员们共有的一种精神状态,它可以左右成员们的思维方式、影响其行为方式。不谋而合的是,追求个人、知识、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当下学校的行进方向。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在法治价值理念影响下形成的高校“性格”必然会为其价值的实现铺平道路。
二、校园法治文化的“文化功能”
文化的功能有时也称文化价值。就个人而言,文化起着塑造个人人格,实现社会化的功能;就学校而言,文化起着目标、规范、意见和行为整合的作用;对于整个校园文化起着整合和导向的作用。
首先,满足了学校“需要”的功能。文化是人类需要的供应站。波裔英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指出:“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它们都是直接地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需要。”对于学校而言,法治文化同样也满足了其内在的需要。文化影响力是大学要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在大学的办学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来的。在世界各文明类型中,大学的文化影响力都对社会整体发挥了巨大作用。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差异,大学的文化影响力在不同文明类型和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表现,“大学像一切组织体,不可能一成不变;变的是发展的契机,但成长的钥匙却在变中保有不变。所有文化的成长都是承续与变迁的结合。”因此,文化既是学校校的精神状态更是学校的灵魂,一所学校的发展和成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灵魂是否能引领它在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中前进。在前文中,我们详细阐述了“法治”对学校发展所起到的巨大作用。而由“法治”演化出的“文化”必将成为学校灵魂中最为重要的方面。
其次,文化具有整合的功能。其“包含了价值整合、规范整合和结构整合。从价值整合来看,这是整合功能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功能”。只有价值一致,才会有和谐的校园生活。在校园内,一旦形成了认可度较高的文化氛围,在其熏陶下必然进一步凝聚和统一成员的观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个体在价值观上的差异性。比如,受到大多校园成员追捧的事物与行为也会被校园文化所肯定,反之则会被校园文化否定。从规范整合来看,统一的规范来源于一致的价值诉求,并表現为趋同的个人行为准则,从而形成稳定的校园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的规范整合功能和法治的功能是相辅相成的。从结构整合来看,学校是一个多元结构的系统,各个单位结构需要进行协调和配合才能发挥作用。如何将这些单位有效的粘合起来,使其充分发挥功能并实现互补是许多管理学和社会学研究者长期探讨的话题,学者们也探索出许多有效的路径,但通过统一文化来实现其内部结构的协调无疑是成本低、效果好的方式之一。
最后,文化具有导向的功能。校园文化的导向功能主要表现在为校园文化主体规定了一种发展模式。比如,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各类学校的发展模式就有很大区别。其中,教会学校以神学为主要教学内容,死记硬背经文是主要的学习方法,培养的是封建社会所需要的僧侣和官吏。文艺复兴时期的学校则以科学文化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实验和讨论为主要的学习方法,培养的是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公民。在空间上,同一水平的学校为其文化主体也规定了不同的发展方向,比如同一水平的综合大学和师范大学就不一样。这种空间和时间的差异性,导致文化个体在文化素养、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上各有不同。在发展水平上,不同水平的文化氛围也对个体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比如一流的大学的校园文化对其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由此看来,形成了法治文化的学校,会无形中引导学校内的个体逐渐具备法治的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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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勤(1981- ),男,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法学、网络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