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薇
【摘 要】目的:研究综合康复护理在心境障碍病人的康复效果及生活质量中的作用。方法:选取90名心境障碍患者并随即分为康复护理组和对照组,比较治疗完成之后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变化。结果:在针对康复护理组的心境障碍病人进行综合康复护理后,治疗总有效率为97.8%,显著高于未进行综合康复护理的对照组的有效率84.4%。结论:综合康复护理显著提高了治疗的小效率,提升了患者的生活质量。是一种有效的辅助治疗手段。
【关键词】心境障碍;综合康复护理;康复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3.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672-3783(2020)08-0199-01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资料
笔者随机选取2018年3月—2019年3月入院接受治疗的心境障碍病人90例作为观察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康复护理组两个组,每个组各包含心境障碍病人45人。两组病人的资料比较见表1。
1.2 研究方法
1.2.1 用于两组的常规治疗方法
针对两组心境障碍病人的病情,均使用常规的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此外,对康复护理对照组进行额外的综合康复护理,对照组不做任何除常规药物外的处理。
1.2.2 针对康复护理组的综合康复护理方法
(1)心理疏导和家庭成员叮嘱。经常与病人进行沟通,循序渐进地了解治疗过程中病人的心理状态变化,使病人了解不良心态对疾病康复过程的消极影响,并引导病人的情绪,增强病人自信心,使其保持一个积极向上、乐意接受治疗的心理状态。加强和病人家属的交流,充分了解病人家庭情况,及时干预对病人康复不利的因素。加强对家属对心境障碍等精神疾病的认知,使其充分了解心境障碍的诊疗手段和注意事项,并在精神上、物质上给予支持和帮助,尽最大努力为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康复环境。
(2)睡眠训练。大多数心境障碍患者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睡眠障碍。睡眠训练的目的是规范病人的作息时间,保证其睡眠时间充足且有规律。白天鼓励病人积极下床到走廊、室外进行活动,主动和别人交流,尽量缩短病人白天的睡眠时间。有些病人因为长期睡眠障碍或作息不规律导致晚上难以入睡或一直处于易醒的睡眠状态中,可以适当用药来作为辅助手段,帮助改善病人睡眠状态。此外,鼓励病人在休息前用热水沐浴,达到放松全身肌肉、平静心情的效果,改善睡眠质量。
(3)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包括行为训练、思维训练、交流能力训练、体力训练四个方面。行为训练主要为指导病人帮助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例如整理自己的仪容仪表、洗衣等日常活动。每日训练一次,每次30分钟;思维训练主要目的是训练病人的思考能力,通过阅读书籍、观看新闻等方式,鼓励病人主动与他人深入交流、探讨自己的观点,达到锻炼思维能力的目的;交流能力训练主要目的是提高病人的社交能力,使其尽快融入社会,鼓励病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养成主动与人交流的习惯,并培養正确的思维方式。
1.3 疗效的判定方法
对康复护理组和对照组的病人分别进行为期半年的跟踪调查,记录调查期间病人的症状变化和治疗效果,观察病人的生活质量变化。使用王海惠等人[2]提出的心境障碍患者治疗效果判断标准对病人的康复效果进行评估。康复效果评估结果分为三种,一种是显效,即心境障碍病人心理、生理健康无异常,第二种是有效,即心境障碍病人心理或生理其中一项健康无异常,第三种是无效,即心境障碍病人在治疗结束后心理、生理健康状态均不正常。针对心境障碍病人生活质量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36个项目,分值范围在0~100内,分数越高,表示生活质量越高。生活质量评估在综合康复护理干预前后各进行一次。
2. 结果
2.1 两组病人治疗有效率比较
两组病人治疗有效率统计和对比见表2。
在针对康复护理组的心境障碍病人进行综合康复护理后,治疗总有效率为97.8%,显著高于未进行综合康复护理的对照组的有效率84.4%。
2.2 两组病人生活质量比较
基于刘艳等人提出的生活质量评估方法,对两组病人治疗前后的生活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见表3。
在针对康复护理组的心境障碍患者进行综合康复护理后,病人的生活质量提升幅度显著高于对照组。
3. 讨论
传统针对心境障碍病人的治疗手段通常为针对表现出来的精神症状进行单纯的药物治疗,从而忽视了病人的心理健康,导致病人在脱离药物干预后精神症状复发等弊端。本研究中,在药物等常规治疗手段的基础上进行了综合康复护理,对病人的家庭环境、病人心理、行为习惯等进行了调整和干预,提高了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的显效率,提升了病人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综合康复护理干预对心境障碍患者的康复过程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提高了治疗的有效率,提升了病人的生活质量,是一种有效的辅助治疗手段。
参考文献
[1] 吴素英,丁丽君,廖震华,陈莹.心境障碍患者生命质量和社会功能状况的病例对照研究[J].当代医学,2017,23(15):3-8.
[2] 刘艳,江学锋,宋慧娟,潘令仪.康复护理对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依从性和生活质量的影响[J].国际精神病学杂志,2016,43(03):50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