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2020-08-13 17:18徐庭芳发自上海
南方周末 2020-08-13
关键词:借贷南方周末民间

南方周末记者 徐庭芳发自上海

从左至右依次为:陈志武、张化桥、贲圣林。受访者供图

★“只看到国企和地方政府融资那么容易的人,才会认为民间金融发展过头了。最为一目了然的指标就是民间借贷利率有多么高。”

“反过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的借款人是‘不配借钱的,也就是说,市场上的贷款需求存在巨大泡沫。”

“金融监管存在显著的缺位与滞后现象,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水平、速度和目标不相匹配。”

2020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提到的“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等相关内容,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关注度。

究竟该不该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市场上观点不一。

为此,南方周末记者邀请了香港大学经济学讲席教授、前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香港慢牛资本董事长张化桥,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来共同探讨这一问题。

该不该下调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南方周末:如果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对民间借贷会有怎样的影响?

陈志武:会有相当大的抑制作用。

人类历史上,从四千年前开始,就不乏官方设定利率上限,但都没有靠这种方式真正解决人民的借贷问题,反而会把需要贷款的老百姓给害了。道理很简单,如果设定了利率上限,放贷者的收益和风险无法匹配,那他就会退出这个市场,不放贷了。

新冠疫情让个人以及小微企业的压力非常大,如果现在再把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进一步下调,那大家连“高利贷”都借不到了,更多的融资通道都会被堵死。在市场借贷需求依然存在的情况下,那些想要借款的人和企业总会想方设法规避监管,比如只好走地下钱庄。

原本想通过降低利率来保护个人和小微企业,最终却把隐形利率给提高了,而且切断资金供给。小微企业活不下去,整个经济、社会就业前景就会受到打击,更不用谈产业结构转型、鼓励民间消费、鼓励民间创业创新等等这些政策目标了。

张化桥:低利率实际上保证了放贷公司的安全,高利率才是放贷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互相伤害”。

传统观念认为,政府如果把贷款利率上限从24%或者36%向下调,就会导致大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亏损,这是错的。利率过高才会导致亏损。如果它们被迫大降贷款利率,反而幸福了。

原理在于,高利率看似让放贷人获得了更高的收益,但也会给放贷公司带来更多的坏账,大多亏损的小贷公司,都是因为过分依靠高利率来覆盖高风险。当利率高达一定程度,借款变成坏账几乎就是铁板钉钉了,真正聪明的公司是不会把利率定在24%上限的。据我经验,一般18%以上的利率,坏账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

目前24%和36%的这两条红线利率,我认为是合理的,但如果监管要求下调2%—5%的利率问题也不大,看起来对放贷企业要求更高了,但对行业是好事。因为这会倒逼小贷公司去完善自己的风控,选择风险更小的借款人,从而降低坏账率、增加盈利。

贲圣林:利率上限下调是基于一些令人鼓舞的行业发展苗头之上。

像网商银行、微众银行这一类专门聚焦于小微金融的互联网银行,已经能够基于自己的生态、规模以及科技有效降低借贷成本,这些互联网银行的借贷成本大概都在12%以下,净利差已经能够达到5%左右。

从这一点上来看,利率上限下调很有可能会倒逼一部分民间借贷更加走向在线化、智慧化、生态化,更加集聚到一些头部企业,诸如阿里系、腾讯系、小米系等。而这类头部公司一定不会触及原来的36%红线,甚至24%也没必要。他们可以说是受益的。

还有一类,就是基于农村或者熟人之间,点对点、点对面式的借贷机构也不会受影响太大。因为熟人经济能够起到信息甄别的作用,借贷利率一般也不会太高。

而那些科技能力比较弱、客户数据不够完善、借贷多被用于短期投机活动的民间借贷机构就比较危险了。它们的资金一般都不是用作实体经济活动,资金炒作相应的借贷利率也会较高。

南方周末:下调利率上限会不会进一步减少供给?

张化桥:原来我的观点也是如此。确实按照当前的供给情况,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贷款供给不足,但反过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的借款人是“不配”借钱的,也就是说,市场上的贷款需求存在巨大泡沫。

听起来很残酷。但事实是,很多小微企业本身的盈利就不高,而民间借贷利息却不低,生意的盈利远远不足以覆盖小微企业借来的贷款,如果给它贷款,只会让这些企业负债累累。

这是全世界小企业都存在的一个现象,能活到5年的企业不超过10%,也就是说90%是要倒闭的。哪怕你利率再低,甚至是以负利率借给他,都逃脱不了这个结局。对这些企业而言,你只要借钱给它就是害了它,成为它的负债,而它最终肯定是还不起的。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美国的学生贷款,平均每年3%—5%的利息,如果算上通胀因素,相当于给了学生负利率,国家是倒贴钱借款的。但最终的结局是,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直到50岁都还不清贷款,学生贷款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巨大问题,这跟利率高低没关系,就是人性的问题。

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都带着倾向,有个隐藏的前提:必须支持中小企业。可是凭什么? 一定要互相伤害吗?

贲圣林:适当降低民间借贷的供给,我觉得不是坏事。

民间借贷的数据一直很难阳光化、透明化,但据我观察,有相当一部分的民间借贷和实体经济的联系没那么紧密。有些人是为了炒房子、摇号这种投机行为,这些资金甚至不能算是民间资本了,而是热钱,这种短期炒作性投资对整个社会并没有太多好处。可以鼓励投资者以长期投资的心态、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来对企业进行投资,而不是现在这种短期热钱。

很多企业依赖“过桥”资金,本身就是错误的,我们不能因为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就拿一个错误的行为来解决另一个问题。“过桥”资金的存在,恰恰说明现有金融制度的不成熟,资金供给侧改革还需要优化。

民间金融过度繁荣了吗

南方周末:现在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中国金融相对垄断,一种认为民间金融已经过度繁荣。究竟哪种才是真相?

陈志武:民间金融、消费金融、中小企业金融明显发展不足。

只看到国企和地方政府融资那么容易的人,才会认为民间金融发展过头了。最为一目了然的指标就是民间借贷利率有多么高。

是的,银行的利率已经很低了,可是中小民营企业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中小企业的风险高,应该有风险溢价,但不应该高出那么多。解决的办法是放松民间金融,增加竞争、提升金融供给、改善信用环境、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加金融交易安全。

尤其不要把之前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问题都归结给民间金融,其他国家主要依靠民间金融、民营金融,说明民间金融和民营金融本身不是问题,监管方式、监管角度和监管范围才是需要改革调整的。

张化桥:中国的信贷已经严重过剩了。

201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如果金融行业占整个经济的比重很低时,增加信贷和发展金融会刺激经济产量的增长。但是当信贷余额达到了GDP的80%-100%时,正面效用就开始变成负面影响,而中国早就超过230%。

比如市场上的消费金融公司,就是一种完全多余的、没有意义的金融机构。从经营的角度看,任何银行理所当然都可以做消费金融(即信用卡),根本不需要发起消费金融公司。

那些独立的架构、独立的注册、额外的董事会,多一层审批、监管、费用等等,都只会增加银行的成本。银行的优势在于资金成本、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因为业务种类多可以交叉销售、成本共担。而且银行有公信力,更能承受风险,那些民营企业丝毫没有竞争能力。

由互联网金融引发的过度金融已经引发很大的社会问题了,无论手机、车、电脑等等都去做分期,根本没有必要,这是在鼓励普通人过度消费。

真正能帮助穷人的是储蓄,而不是利率。

贲圣林:这两种观点并不冲突。目前有很多不该借贷的人,过早、过多、过快地去消费,这本身并不健康。但是反过来所谓要营造好的市场氛围和金融生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参与主体的金融素养,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这些都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运营的一些前置条件。如果一个市场的参与主体是非理性的,完全不去管制市场的价格跟行为,是不行的。

南方周末:民间借贷不仅不能拯救穷人和小微企业,反而会让借贷双方“互相伤害”,这种观点你如何评价?

陈志武:这种说法只对了一半。不同的借款客户,它的风险水平不一样。穷人对于放贷方属于高风险人群,如果市场能够自由对资金成本进行定价,那么高风险贷款客户理应支付更高的利息。这本质上是为了让整个借贷交易公平合理,保证放款的一方能够得到足够高的风险补偿即风险溢价。

如果监管强行把利率上限调低到一个固定数字,等于牺牲放款人的利益,让他得不到应得的风险溢价,放款人要么把钱借给所谓的低风险群体,支持那些能够获得贷款的借款方,比如国企。要么就回避借贷市场,把资金投资于其他市场,比如房地产、股市、黄金等。

这样,那些风险高但愿意付更高利息的借款方就被牺牲掉了,比如不确定性比较大的科技企业就得不到支持。

人为降低借贷利率上限会导致资产定价错位,导致资源配置更多向低效能的企业倾斜,尤其会打击创新创业。到最后,整个经济效率大打折扣。

南方周末: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短期贷款的高费率及其形成的高利息支出对借贷者的消费能力存在“挤出效应”,并加剧社会贫富分化。

陈志武:基于朴素直观的传统观念的确是这样看的,但很片面。

消费金融等民间金融对草根背景的年轻人帮助更大。有没有消费金融对富二代没有影响,但对于草根家庭出身的年轻人,即使他未来前景无限,今天可能没钱花、没钱投资。所以,如果有金融帮他们把部分未来收入搬到今天使用,这不是更能增加他们与富二代竞争力吗? 这不是更能把草根二代放到与富二代同一起跑线上吗?如果没有金融支持,草根年轻人就更加没法竞争了。

金融创新应怎么做

南方周末:美国的互联网金融,例如一些P2P公司依然存在,但中国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P2P行业已经整体在退出,为什么会这样?

陈志武:因为美国和中国银行的功能有根本性的不同。

在美国一共有近9000家银行,还不包括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各类贷款公司,它们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民营企业和普通人,因此民间借贷的供给非常充分,在互联网金融到来之前就已经供应充足。等互联网金融到来后,它们就只是一种补充,难以唱主角,规模做不大。

中国的情况相反,国内银行以前管控很紧,银行数量很少,尤其民营银行。而正规银行主要服务于国企和地方融资平台,最多再为一些已经成功的大型民营企业提供资金,至于中小微民营企业以及个人业务,只是附加的,不是它们的主要业务定位。

这导致正规金融机构给民营企业和普通家庭的金融供给极度缺乏,尤其是给它们的信贷资金供给缺乏。所以,互联网金融到来后,正好弥补了这一窟窿,迅速地做大。

为什么国内银行不愿意投入资源,去做个人和小微业务? 试想一下,银行如果贷款给中石油1000个亿,只要进行一次审核和风控审查,但要给一个普通家庭或小微企业提供50万的贷款,要花同样的时间了解情况,最终收益只有那么一点点,规模效应非常低,不好赚钱。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放松管制、放开竞争,让更多人加入银行和其他金融行业,才能增加金融供给、降低民间借贷成本,而不是千篇一律只允许那些大规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存在。

贲圣林:主要是生态的问题。举个例子,P2P的诞生地英国,很少有所谓的骗子进入行业,这是因为英国金融监管局FCA对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有监管权限。反观国内,P2P刚出来的时候,各个部门在监管职责上难以协调,都说不归自己管。

南方周末:为何金融创新总是走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循环?

陈志武: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监管缺位。

2013—2015年那段时间为鼓励P2P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无论执法机构还是监管机构,都没有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也没有按照规则去对其进行执法和监管。

互联网金融在渠道意义上挑战了传统银行和资本市场,但在产品结构以及设计上和传统金融没有区别,本质还是交易各方的跨期价值交换,是信用的交换。那么对契约的执行架构,对欺诈的法律制裁以及监管制裁都必须要到位,否则骗子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跨期交易,因为他们可以先把钱拿走,就不用负责任了。

任何金融交易都要有足够且一致的契约执行强度,特别是对于涉众比较广泛的互联网金融来说更是如此。很多人忘记了这一点,一窝蜂地让互联网金融野蛮增长。到最后出问题了,大家又把问题归结在消费金融和互联网金融这些业务上面,说这些业务本身就有问题。

如果监管不到位,到最后会把经济真正需要的一个行业弄得名声很臭,让整个社会和监管层被迫地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从野蛮式发展到一棍子打死。

贲圣林:本质还是由于当前经济、金融生态环境都还不够成熟。

一直以来,中国金融的发展都离不开“三驾马车”:需求拉动、技术驱动和制度保障。与美国更多地依赖技术驱动、英国和欧洲更多得益于制度创新不同,中国的金融发展更多的是依靠市场需求的拉动。

随着技术实力的提升,技术驱动金融发展的模式在中国也逐步成型,而制度规则的缺失却是一直以来的短板。金融监管存在显著的缺位与滞后现象,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水平、速度和目标不相匹配。监管理念、机制、能力、手段均与英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在这一方面,P2P网贷可以说是一次失败的尝试。

健康可持续的金融创新与完善的金融监管离不开良好的顶层设计与制度规范,同时也需要中央部委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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