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萍
备受瞩目的安顺公交车坠湖调查结果,于7月12日出爐。
又是一起蓄意报复社会事件。
7月7日中午12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贵州省安顺市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公交车驾驶员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事故当天,正值高考第一天,坠湖的公交车上有四名高考考生,也一同葬身湖底。@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表评论:20多条鲜活生命葬身湖底,人间悲剧;因一己激愤,拉无辜生命陪葬,罪不容赦。报复社会的极端恶行,决不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助攻”予以道德美化。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以最大努力化解潜在的报复社会犯罪苗头,让人心安顺、社会安康。
据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对于网传张某钢“房屋被拆除”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贵州安顺市公交车坠湖事件发生后,陆续有人到事发湖边献花悼念遇难乘客。图/人民视觉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才亮根据警方的通报,分析了张某钢房屋被强拆存在的问题:涉案房屋的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40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补了7万余元,显然没有达到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不低于市场价”的要求;强拆不符合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涉案司机在预计的补偿款不可能买得起同地段同水平的商品房的基础上,申请了公租房未获批,当地政府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相关律师指出的上述问题是常识性的问题,为什么还导致了矛盾激化呢?公务员如何尽心尽责地解决好群众提出的问题,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这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对于犯罪嫌疑人张某钢,绝不能因为其一己激愤,让无辜生命陪葬,这无异于谋杀,再怎么谴责也不为过,即便个人的悲惨经历有可归因于他人的因素,也不能拿来作为抗辩。这是这一事件的主要性质。而在这个前提之下,基于避免以后发生类似悲剧的考虑,还应该思考一个问题: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讲,是否还有更好的选择,可以避免让人达至选择与这个社会同归于尽的境地?
作为围观者,不能只是庆幸自己没有在出事的那辆公交车上,而是应该想想都在中国这辆大公交车上,每个人应该如何保持不在公交车上作恶。
对个人的恶,就是对社会的恶。对人加诸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以致于让其丧失对未来的期待,进而对社会产生仇恨甚至伤害,代价是巨大的。人心安顺,社会才能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