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珣,张国清,李佳川
(湖南理工学院 体育学院,湖南 岳阳 414006)
随着近年来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从宏观层面明确了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政策安排,提出人均体育场地拥有面积将在2035年达到2.5m2。促进体育公共服务供需平衡是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大势所趋,也是落实与助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应有之义,是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本文在新公共服务的视角下对湖南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供需平衡的实现路径进行研究,为完善湖南高校体育公共服务配置状况贡献理论参考,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制定提供参考价值。
“新公共服务”着重研究公民权与公共行政之间的关系。由于民主社会中对公民的权益和权利的重视,经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补充与完善后,新公共服务理论成为适应现代社会环境变化的新理论。其7项原则中最为重要的是:公务员的首要作用是帮助公民明确阐述并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不是试图去控制或驾驭社会[1]。随着新时期社会的发展,在新公共服务中我国应强调尊重公民在社会环境中应享有的权利与服务,这就要求政府的角色定位不应仅仅是治理者,还应是坚定的维护者和推动者。新公共服务对于政府行政官员角色界定更多的是出于公民身份本身,首先是一个有温度的公民,其次才是行政官员。行政官员有更多的责任教育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2]。这个理论提出的诸多观点皆是理想状态下的设想,结合现阶段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政府职能重心由全面治理转变为社会管理,新公共服务覆盖全社会并经过时间的检验指日可待。
“公共服务”由杰出代表法国法学家莱昂·狄骥(Duguit)和德国财政学者瓦格纳(Adolf Hetndchcouhivwaper)率先提出。公共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是由政府、公共组织或经过公共授权的组织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3]。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将“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核心职能之一。体育公共服务在公共服务中作为发展事业之一,是由公共或准公共部门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体育需要为目的而提供的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4]。高等院校具有开展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能,高校体育公共服务指利用高校拥有的人力、物力等体育资源,在学校内依靠一定的管理方式为在校师生和社会提供体育资源和服务行为,以满足服务对象的体育需求。服务受众不局限于学生和老师,强调以高校自身为主导,以政府及体育相关的协会、组织、机构或社会团体为辅助,充分发挥高校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产品包括体育场馆设施、器材设备、图书资料、运动实验室等,还应当包括具备了体育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体育专业教师和体育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源。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产品可分为3种类型:体育场地与设施服务、体育人力资源服务和体育图书信息服务[5]。高校体育场馆的数量与质量的优劣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体育教育活动的成效、竞技体育气氛以及大众体育的开展[6]。而湖南省大部分普通高校的体育公共服务产品质量和数量还达不到《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要求。湖南省共有125所高校,现今仍有部分高校体育师资力量缺乏,体育专业学生或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体育技能教学或健身指导能力不足,导致体育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开展力度较弱。高校图书馆和资料室一般仅对在校师生开放,新媒体运营方面未实现宣传效益最大化,高校的体育健康与运动康复服务方面仍存在较大局限性。
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导致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普遍低下,从供给质量方面的多角度分析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种类单一,供给数量短缺,供给持续性低等。当前湖南省高校的体育场馆与器材设备的使用效益不高,质量及卫生方面有待考察,安全管理规范也有待完善,体育场馆资源向社会开放容量和时间少,与学校、社会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应涵盖社会活动主体的绝大多数诉求,最大可能地以体育公共服务囊括、解决社会体育人群范畴内的体育活动问题,从而使体育公共服务更加全面、科学、有效地发展[7]。虽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致力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要求在2020年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典型[8],但对于经济发展格局不均衡的湖南省而言这仍是一个艰巨的过程。
从政府部门、高校主体、社会部门、市场部门4个方面分析了影响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供需平衡的主要因素。如图1所示。
图1 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供需平衡的影响因素
3.1.1 政策法规亟待完善
《湖南省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9]。实施方案没有将高校纳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合法承接者,政府的政策公开解读回应工作还不够主动、全面,尤其是法规制度构建、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目标、路径和措施等解读、宣传、引导工作也有待加强[10]。
3.1.2 公共财政资金投入较小
随着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政府部门持续转变着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促进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但政策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方面的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数量较小,投资力度小,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项目比较单调。开展体育公共服务须投入较多资金,且回报的周期长,让部分地方财政状况捉襟见肘。
3.1.3 体育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存在地区失衡
现阶段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呈现出严重的地区失衡现象,主要体现在西部地区供给总体落后于东部与中部,城乡间供给不平衡等,客观上与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与地区环境条件和群众的体育发展需要也相关联。湖南省的体育公共服务也存在着地区失衡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已完成的工程建设多位于省会长沙市,对其他城市的公共服务投入力量相对薄弱。
3.2.1 体育资源配置有待优化
高校的体育场馆是满足体育课程教学和开展体育公共服务最主要的物质基础,高校体育资源的配置状况是以满足教学为首要目的的,并不是按照满足社会健身要求建立的,主要针对大学生群体,因此在体育公共服务方面未考虑到老年人和儿童的体育需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高校体育设施种类的不均衡。高校体育器材设施普遍存在着数量不足、种类不多、使用效益不高的现象,与学校、社会需求之间的供求矛盾问题亟需解决。
3.2.2 尚未构建体育公共服务平台
目前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发和利用缺乏协调和规划,尤其在湖南省内部分高校缺乏体育资源专用数据库及体育健身场地实时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等,高校师生难以获得健身场地占用实时情况,体育场馆资源经常呈高峰期占用或闲置,体育场馆的开放还需进行信息化建设。高校体育课程视频、健身指导、赛事服务、文章资讯、体质测试等体育信息资源的采集、处理、保存和利用相对落后,导致与信息服务的不对称局面,难以促进体育公共信息服务。
3.2.3 高校主体缺少科学管理
高校主体缺少专门的体育公共服务组织管理机构和专业管理人才是影响高校实现体育公共服务的主要因素之一。高校的体育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尚未完善,主要表现在体育场馆的规章制度、设施管理及人员配置不到位,其适合自身的运营管理模式也在探索中,缺少在供给过程中的监督、激励、绩效评估机制等。
3.3.1 制度化建设有待规范
湖南省的各地教育部门或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与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尚未建立符合实际的制度化模式,以满足高校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为核心,要求为高校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不同属性的社会部门之间通过规范的制度化模式来维持联系与浮动。高校也需与社区体育服务中心、社团或相关协调机构共同构成规范的服务体系,保障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良性运行。
3.3.2 缺少有效的协调机构
以高校附近的一般社区为例,虽有管理组织但其职责权限并未有效涉及到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组织机构在未有明确法规依据要求“抓体育工作”的情况下,与高校主体的体育部门联系甚少,高校体育场馆、体育器材、以及体育指导员等可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资源不能发挥其最大的优势,影响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
3.3.3 缺乏联动处理机制
受社会环境、思想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众对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认识存在不同的差异。社区群众希望将一些高校主体能够解决的体育资源的问题,与协调机构能建立起联动处理机制,进行联合解决,统一在公共服务平台中实行信息化管理,可以节约人、财、物等实际成本,较大程度地提升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供给率。
3.4.1 服务资源未实现共享
体育行业的企业单位或体育健身俱乐部等市场部门具有丰厚的物质资源和人才资源,但湖南省内大部分高校的体育场馆未委托市场部门实行市场化、专业化开放运营,体育设施设备、专业人才资源不能与高校主体实现共享,企业单位在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3.4.2 协同理念及联合模式滞后
高校的体育场馆多由国家拨款建设而成,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盈利动机不强,湖南省大部分的高校体育场馆尚未开始进行盈利活动,但场馆因使用频率增加而导致的管理、维修等费用耗资较大,进而降低了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校企之间可以合作探索针对高校有偿或者有偿与无偿相结合对外开放体育场馆的联合经营模式,从而减轻高校财政负担。
3.4.3 尚未贯彻实施精细化管理
高校主体的体育场馆与体育市场部门在协同发展、联合运营的过程中缺少多方面的精细化管理,重点表现为管理层面有着重决策轻执行、只决策不验证、只发号不施令等弊病,高校与企业联合管理制度、企业中的体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考核激励机制、管理过程等也都需要进行精细化改造。
首先要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并切实落实,积极转变政府的服务理念,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推进体育部门与地方高校的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增强为高校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意识,并增加财政投入,为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价有偿开放创造条件。政府需完善有关体育公共服务的财政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政府向高校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拓宽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实现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量的优化。湖南省2019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大型体育场馆共77个[11],其中怀化市开放大型体育场馆9个,占比11.7%。而张家界市和湘潭市仅开放大型体育场馆各1个,地区差距较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发展体育事业,充分利用高校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避免资源闲置。
高校主体增加体育公共服务供给量,需提高体育资源配置的效率,加强高校体育场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完善高校体育设施种类,实现硬件设施的基本保障。高校要把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作为高校体育工作的一项基本功能。加快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体育专业人才在实施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互联网+”时代,湖南省内高校需强化互联网科技创新服务,积极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高校体育相结合,推出可根据即时的教学及群体、训练活动的体育场馆使用情况进行场馆预定的智能场馆APP,积极推进体育资源专用数据库、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互联网+体育资源”的技术创新。高校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立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管理高校体育公共服务工作,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把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作为重要职能工作,拓宽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着力加强服务监督,落实责任分工,注重绩效评估。推进风险防控和安保机制建设,加强高校体育场馆开放后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市州、县市区两级须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职工、农民、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人群体育组织[12]。体育社会组织需建立健全制度,推进规范管理,成立协调机构,与高校体育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校园体育设施综合利用方案,探索构建协调机构、服务需求人、高校主体三方联系的受理模式,激励社区群众参与健身锻炼的需求率。建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协调机制,联动处理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及时协商有效解决高校实施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从事体育事业的企业单位可与高校的体育器材设备和体育专业人才等体育资源进行优势互补。企业单位可为高校主体提供进行过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学习的专业人才资源和有现代体育场馆赛事服务经验的体育专业人才,高校主体可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品牌知名度,推动高校师生及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具有其品牌特色的运动健身活动。企业单位还需创新体育公共服务模式和方法,加强企业内部涵盖管理理念、管理制度、考核激励等多方面的精细管理,大力促进校企融合创新发展,根据高校的实际体育条件情况探索校企联合经营模式,为开放对象提供免费或低价的优质服务。
分析湖南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供需平衡的实现路径后,从理论上构建了实现湖南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供需平衡的理论框架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实现湖南高校体育公共服务供需平衡的理论框架模型
随着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供需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影响高校实施体育公共服务的因素很多,政府部门与社会部门、市场部门要协同合作,为高校实施体育公共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保障,搭建良好条件以缓解湖南省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供需不平衡情况。高校主体也需提高体育资源配置效率、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内部组织建设与管理、建立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规范化、信息化和长效化等机制,最终实现湖南高校体育公共服务的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