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敏
(合浦县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室,广西合浦 536100)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我国对于农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当前城市化进程推进速度越来越快的形势下,我国对于村庄规划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是由于村庄规划正处于转型和升级的重要时期,所以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认识不到位、基础知识掌握和了解方面不够扎实等。由于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导致村庄在整个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其自身所能够发挥出的作用和价值非常有限。对于村庄规划而言,要想保证村庄规划工作的有序开展,就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和落实符合实际要求的规划编制体系,保证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发展。
在对新时期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的建设现状进行结合分析时,发现在实践中对该体系的编制要求有所提升。在对村庄规划编制体系进行建设时,可以从多个环节和角度出发,这样有利于提出多种不同的规划方式。比如可以将村庄规划划分为村庄布点的规划和村庄综合规划;还可以将其划分为布局规划和总体规划[1]。无论是任何一种,在对村庄编制体系进行规划和具体落实过程,必须要结合实际要求,与规划的目标、具体范围等这些客观因素进行有效结合,这样才能够保证规划类型合理的判断和选择,为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的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只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才能够保证有关村庄规划的各项工作可以有序开展,尽可能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和发展。但是在与现阶段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时,发现其中仍然存在问题,比如村庄规划编制体系自身的统筹性相对比较弱,区域之间的矛盾问题很难得到有效的协调。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只是单纯的默认村庄规划为单一的层次的规划方式。这种方式在提出以及具体应用过程中,其只是单纯由于村庄建设比较简单,同时为了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2]。所以,在实践并没有实现有层次的规划和统筹,不仅严重忽视周边环境与村庄一体化建设之间的协调性,而且对周围生态环境很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破坏影响。这种形势下,村庄的一体化建设和规划很难有序开展。
在与我国现有的相关条例以及规章制度中的要求进行结合分析后,明确得出有关非都市土地的使用,通常会涉及某城市土地的使用分区和使用编定,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对某城市土地开展系统化的管理和控制,如图1 所示。
图1 某地区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区(左)和非都市土地使用编定(右)
首先,要想推动城乡一体的村庄规划和编制,就必须要保证管制的量化效果,对于非都市土地地区而言,一般会划定10 种使用分区,同时还会涉及18 种使用地,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效果对主部门以及对应的一系列控制指标进行确定[3]。比如,某种建筑用地在规划和编制过程中,其对应的主管部门是工务局,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后,对应的建蔽率为60%,容积率则为240%。其次,还要保证管制的容许性,也就是在实践中,必须要对这18 种使用地的具体容许项目、许可细目等各类要素进行重点排查和分析。其中,必须要重点关注许可使用的细目,其中会细致划分为免经申请许可的使用细目以及需要经过一系列机关、组织以及个人审核后的细目类型。除此之外,还要保证村庄规划编制体制的许可性,尤其是对于非都市的土地而言,必须要结合实际要求,实施开发许可制度。该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具体的规划范围进行结合。通常情况下,如果开发的范围没有达到10 hm2以上,那么可以直接由该地区的直辖市、县政府等核对后颁发对应的许可证即可。如果是开发的范围超过10hm2,那么必须要由当地的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仔细核对后,确认无误才能够颁发开发许可证明。
城乡的规划和建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当前农业生产、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和优化,这样才能够保证农业的整个生产效率可以得到有效提高。无论是直辖市或者是县等主管单位、机构等,必须效果结合实际情况,实现委员会的组建。在经过长期一直以来的不断实践、经验总结和分析,可以总结出一系列有关城乡一体建设和规划的经验,这样可以实现农业当前生产环境的改善和优化[4]。在与相关制度以及体系进行结合分析后,得出当前村庄土地的规划和编制,其实主要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将杂乱、不规则等特征的地界,以地籍整理为基础,进行有针对性的清理,同时还可以针对当前村庄中一些细碎、不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要求的使用地等,实现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完善。对城乡进行规划和编制,土地的选择和利用必须要结合实际要求,范围大小合适、现有权责所属清晰透明、可以实现现有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城乡一体化的村庄规划和编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当地政府在对农村环境进行改善和优化时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还可以被看作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特征的空间配置计划体系。通过该体系在实践中的有效落实,不仅可以实现对村庄各地区现有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优化,而且还可以加强对农村地区居民文化意识的培养和强化。由此可以看出,在城乡一体的城乡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对现有的协进会进行适当的设置、定期更新,同时还要邀请一些专业的专家、有经验的人士,共同参与其中,实现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建设。
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和发展,对农村地区的经济效益增长、文化素养培养以及农村活化再生等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同时这也是新时期背景下我国在新农村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目的。在对城乡一体化的村庄规划编制进行具体落实过程中,通常可以利用政府引导、农民自主参与的方式,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全民的共同参与,而且还可以强调政府在其中的主要职能作用[5]。在具体内容的编制上,必须要对再生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制定,不仅要实现对整个区域环境的改善和优化,而且还要重视乡村地区内部各种不同类型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尤其是在土地的分区规划方面,要尽可能与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结合,加强对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除此之外,在编制的经费投入方面,各地区可以成立专门的基金,对村庄一体化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仔细分析,对其中的各项明细进行记录。在编制成果的最终展示方面,通常情况下可以让乡村地区的各社区组织选出代表人物,对社区公约进行签订,同时还要严格遵守社区公约中的主要条例和要求。一旦出现违反公约者,可以先对其进行劝导,如若仍然不知悔改可以按照相关条例和标准要求进行处罚。乡村地区各社区在营造目标的制定和落实时,主要是将社区作为其中的基本单位,与各地方现有的资源、潜在能力等进行结合,实现对当前社区各方面环境的有效改善和优化。该营造计划在编制和落实时,有利于打破传统从上到下的这种城市设计和规划原则。在这一基础上,可以激发起全民共同参与社区规划建设活动中,有利于居民社区意识的强化。农村地区的社区规划必须要体现出主体的多样性,在围绕各社区内部居民进行编制的基础上,可以囊括教师、志愿者等各类群体共同参与其中,实现向规划体系的合理编制。
新时期背景下我国提出了美丽乡村的建设理念,在无形当中对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和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影响和作用。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要保证现有规划编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同时还要尊重各地区的差异性,实现统一、协调的规划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