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点到立法 “金融顾问制度” 首次写入地方法规

2020-08-04 10:40
浙江人大 2020年6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条例浙江

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下称“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正式出台,在浙江乃至全国的金融圈引起了极大关注,所有金融机构都在研读与解析这份最新的浙江金融监管法规。实际上,早在2018年9月,该条例就已经进入征求意见的阶段,此次正式公布,不仅条例更加全面,也出现了新的着力点。

其中,条例第36条规定,“探索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发挥金融顾问专业优势,为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咨询服务”。

至此,浙江试点一年多的“金融顾问制度”正式写入了地方法规。对浙江来说,这项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从试点到立法,不仅开全国之先河,更打开了浙江金融顾问制度从试点到推广的新格局。

制度创新成果通过立法固化

2018年,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民营企业发展遇困,金融风险攻坚战全面打响。浙江省借鉴企业法律顾问的模式,开创性地推出了金融顾问制度。2018年11月,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应运而生,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按省政府要求具体承担金融顾问制度的试点工作。

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任、财通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建强认为,浙江创全国之先,提出金融顾问这项创新制度,对于新时期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打好金融风险攻坚战、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全面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充分体现浙江金融服务的特色化、专业化和精准性,是浙江地方金融条例的一大亮点,也是“重要窗口”在金融领域的体现。此次“探索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被写入条例,是对一年多探索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浙江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更好体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本质要求,也为进一步推进金融顾问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

北京金杜(杭州)律所合伙人姜丛华是首批聘任的省级金融顾问,他认为,条例为金融顾问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法律保障。“从2018年11月开始,10个县(市、区)做了金融顾问制度的试点,每个试点县(市、区)挑选了十个企业来做服务,今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全省推广,全面覆盖。这说明金融顾问制度已经摸索出了一系列经验,已经被证明有推广的必要性,可以说是试点工作奠定了立法的基础。”

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是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的执行主任,他强调,这项制度被写进地方法规,这是全国首创,“一项制度在地方法规上得到了确认,它的意义在于,这将不只是一项创造性制度,而是法律上确定的制度,法律是具有刚性的,法定义务与责任让金融顾问制度更加定型了。”

找准“痛点”精准服务

自2018年11月以来,从首批10个试点、50名金融顾问,到如今全省推广,在省市两级形成300人以上的队伍,金融顾问制度正在全省范围内有序展开。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推广,这个制度被证明是有一定的先进性的,企业是很需要的。”章靖忠表示,不同的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不同,有一个统一的平台给不同的企业提供各方面的金融人才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

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金融顾问帮助企业降低了风险,控制了成本,同时也利于发现企业的痛点与短板。

“这两年来,我们经历了大量的企业服务实例,比如一些大企业虽然能够从银行贷款,但是和自己发展不匹配,不懂得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工具来优化债务结构;一些上市公司过度使用杠杆,拿到资金后盲目投资,造成股票爆仓。”

“对金融工具和金融法律缺乏认知,对金融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低,金融产品运用不足且和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匹配等问题,是当时乃至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姜丛华表示。

虽然目前还有许多企业的金融问题在短时间内很难解决,比如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但是在信息获取渠道上的突破,让未来的服务有了更多可能性。“我们有金融顾问月报机制,会对各个企业的问题进行详细梳理总结,也实实在在解决了很多问题;我们不仅会关注企业的问题,还会宣讲政府的金融政策,让企业第一时间接收到最优政策。”

疫情中“稳企业”的强力支撑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正常的经济活动被打乱,令许多企业措手不及。财通证券作为金融顾问这项创新制度的牵头人,持续深入推进金融顾问制度,积极出台《“三服务、三走进、三助力”专项行动方案》,动员公司力量全面参与,主动走进企业、服务企业,在金融顾问队伍中树立“财通标杆”,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财通证券以公司50余位省市两级的金融顾问为骨干,联合投行、研究所、分支机构等200余人,组建了43个“专班小组”。“专班小组”的使命十分明确,就是要走进企业,了解企业,服务企业。在疫情的特殊情况下,金融顾问送政策入企、送服务入企,通过互联网,以视频培训会、线上业务指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通风设备,在财通证券有股权质押业务,有4850 万股票质押将于2020年6月底前到期。疫情期间,金盾风机的子公司红相科技被列入工信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产品“红外热像仪”处于满负荷生产。受子公司利好影响,金盾股份股价迅速上升。财通证券绍兴专班小组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降低企业风险的良机。专班小组冒着疫情风险,主动上门指导企业开展股权质押减持工作,以分批还款、逐步释放质押股份的方式,为企业共办理两次提前还款减持,逐步降低了上市公司质押风险。

金融顾问专班小组之所以能够及时、精准地发现问题,迅速提供解决方案,并联合多方力量打通服务实体企业的通道,依托的是正深入企业一线的金融顾问制度。

至2020年4月底,全省金融顾问已为浙江338家企业发放贷款123.07亿元,为63家企业增加授信51.5亿元,为1000余家企业节约融资费用1.8亿元,为20家企业周转贷款1.7亿元,帮助15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84.1亿元,为7家企业办理股权融资10.9亿元,为4家企业开展现金流资产管理1.7亿元。

如何从试点走向成熟

在设立之初,企业金融顾问制度便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服务,要求金融顾问主动深入对接企业,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传授金融知识、解读政策,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并且还要了解企业金融需求,指导企业制定投融资规划,为企业提供伴随式的金融服务。

在一年多的试点工作中,这样公益性质的服务,也出现了一些难点与局限性。“在服务过程中,因为是纯公益性的,下一步需要设立相应的激励制度,提升机构的积极性。”姜丛华认为,立法后金融顾問制度有了法律背书,经过前期的试点,其运作模式也更加成熟,下一步需要考虑如何可持续性发展问题。

杭州市金融顾问小组组长王云龙建议,要提升金融顾问的公信力和内在价值,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确保金融顾问的服务能够更精准,更具可持续性。

陆建强指出,要让金融顾问制度真正落地、落细,切实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金融顾问、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的积极性。

从试点到立法,金融顾问团肩上的责任更加重了。在陆建强看来,未来金融顾问制度服务会像法律顾问一样,成为金融专业人士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综合服务开启重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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