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鑫宇
中国有句俗话,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对蓝庆彦和梁家鹏而言,他们则称得上是“一人当官,全家残疾”。正常情况下,当然没人愿意成为残疾人,但在权力的运作之下,某些人却可以成为身体无碍、空领补助的假残疾人。
县残联竟聘用“肢体四级残疾”的人
2020年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一则警示性案例文章。在文章中被树为“反面典型”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縣的一名残联干部。一名县残联干部,竟然因其违纪行为,登上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首页,其问题自然有特别值得关注之处。
细读案例,读者会发现:这名涉事干部,在违纪牟取私利这一方面确实十分“大胆”,令人大跌眼镜。
这起案例的涉案“主角”,是都安瑶族自治县残联理事长蓝庆彦。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巡察组在对县残联进行巡察时,遇到了一件“怪事”。当时,巡察人员发现,在一份县残联的干部职工花名册中有一位蓝某,系女性聘用人员。而在巡察人员的印象里,其个人情况与他们刚刚看到的一份残疾人花名册里的某位残疾人竟然完全相同。
巡察人员立即调出两份资料进行比对,结果证明是同一人。县残联竟然聘用有“肢体四级残疾”的人作为工作人员?这一情况引发了工作人员的怀疑,于是,巡察组随即展开了深入调查。这一查,便查出了与蓝庆彦相关的一大串问题。
在县纪委监委的调查之下,核查人员发现,这名受聘在县残联工作的“残疾人”蓝某,竟然是蓝庆彦的亲生女儿。
资料显示,她于2013年得到县残联同意,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证,并于2016年享受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5000元,同年被县残联聘为工作人员。
查到这里,不论蓝庆彦女儿是否真是残疾人,蓝庆彦违反人事规定,让子女在自己担任领导的部门工作的问题,已经有了“实锤”。但事实上,这却仅仅是蓝庆彦违纪行为的冰山一角。
县残联的诸多问题逐步浮出水面
没费多少功夫,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就发现了蓝庆彦女儿根本没有任何残疾的事实。与此同时,他们还发现,蓝庆彦的儿子也在县残联违规任职。4月24日,经都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都安县委批准,都安县纪委决定对县残联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随着审查的不断深入,县残联的诸多问题逐步浮出水面。
经查,2013至2017年,蓝庆彦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办理了听力二级残疾证,为其母亲办理了肢体二级残疾证,为其妻子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证。并且,其女儿、弟弟、妹妹和其他亲属共10人,均办理了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残疾证。这些亲属据此累计得到残疾人就业扶助资金2.5万元、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助残扶贫工程补助1000元、“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残疾人补助资金3000元等补助资金共计5.4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县残联副理事长梁家鹏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妻子、父亲、母亲、岳母、哥哥5人办理了残疾证。这些亲属据此获得各项补助资金3.93万元。另一名副理事长梁志明同样为其5名亲属办理了残疾证,并领取相关补助2.17万元。原县残联理事长、现任县残联正科级干部的唐启录违规为其妻子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证,累计领取城镇贫困残疾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共计8100元。
警惕在权力运作下的假残疾人
上述事实,让人不禁惊讶:个别领导干部在贪污公款方面竟然如此有“想象力”。为了几万元的残疾补助,涉事干部及其家人竟然能抛弃尊严到这种地步。对此,调查人员戏称:都安瑶族自治县残联的领导班子,是“全家领残补”。不过,玩笑归玩笑,这起案例带来的教训,确实值得警惕。
中国有句俗话,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对蓝庆彦和梁家鹏而言,他们则称得上是“一人当官,全家‘残疾”。正常情况下,当然没人愿意成为残疾人,但在权力的运作之下,某些人却可以成为身体无碍、空领补助的假残疾人。
归根结底,“升天”也好,“残疾”也罢,这类现象的本质,都是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导致其亲友圈子对其权力形成了攀附的态势。这类现象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给群众留下了负面的印象。
近年来,我国查处了不少领导干部把职权或职务影响力变成“摇钱树”的案件,大多发生在垄断性强、油水大的行业或部门。而此次作为清水衙门的残疾人联合会“翻车”,说明只要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在任何位置,都会有人经不起利益诱惑,都会有人铤而走险。
更令人担心的是,一旦一个人下水,结果可能是一群人下水,形成系统性腐败。因为无论是“靠”什么、“吃”什么,归根到底都是一种权力寻租行为,它往往需要内部上下贯通、左右帮衬。于是,就有了让调查人员都啼笑皆非的“全家残疾”“全家领补贴”的领导班子。无疑,这些都是隐形的寻租行为,都是破坏社会公平、蚕食公共财产的行为。
因此,各地在以本案为戒、扎细扎密扎牢显形制度的篱笆时,还要想想办法,扎细扎密扎牢隐形制度的篱笆。别让类似“一人当官,全家‘残疾”的闹剧,刺激公众神经、损害政府机关形象。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