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3亿,北京、上海、香港多地拥有天价别墅,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在媒体眼中,蔡国华被称为“最狠董事长”。一个国企高管把银行亏得一塌糊涂,为何还能穷奢极欲,将掌管的国企当成私人提款机,让贪腐没了边沿?
6月9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在被查两年半后受审。在长达4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蔡国华的辩护律师对检方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作无罪辩护。庭审中,东营市检察院指出,蔡国华一案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对此说法,蔡国华辩称并不是他个人把恒丰银行搞乱了,从他执掌恒丰银行到案发的2017年,恒丰银行的资产规模翻了一番。此外,恒丰银行先后有多人涉案被查,但蔡国华认为,其他人的事情与他无关。
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披露,蔡国华被控犯有五宗罪,涉嫌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8.9亿余元、涉嫌贪污1022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48亿元用于个人经营、涉嫌受贿11.8亿余元(10.7亿余元系未遂)、涉嫌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涉案金额共约103亿元。
被指控事项多发生在银行任职期间
公开简历显示,蔡国华出生于1965年4月,山东阳信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曾在共青团系统工作,担任过共青团阳信县委副书记、共青团滨州市委书记。2003年离开共青团系统,转任沾化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之后,蔡国华历任沾化县长、县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直至2013年底接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而这也成为蔡国华人生的转折点。2016年5月,恒丰银行曝出“高管私分巨款”事件。2017年11月,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据报道,蔡国华案被指控的事项多发生在其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
据悉,蔡国华上任不久后,主导制定《恒丰银行核心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其明知董事、监事的薪酬应经恒丰银行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但仍违反《公司法》《恒丰银行章程》等规定,在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通过上海衍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多家银行开设的账户,向其本人、董事栾永泰、董事毕继繁、监事长宋恒继违规发放薪酬3.13亿余元。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蔡国华退还个人薪酬所得1.14亿余元,给恒丰银行造成经济损失1.99亿元。
2014至2016年,蔡国华明知恒丰银行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仍然违反《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未经银监会审批,擅自决定在恒丰银行内部推行该计划,非法筹集股份认购款227.13亿余元,并违规将该款项由股权过渡户转入资本金账户,后因计划被银监会发现而终止实施。蔡国华安排将筹集到的227.13亿余元资金原路退回,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税费等各项费用由恒丰银行承担,给恒丰银行造成经济损失6.97亿余元。
因此,山东东营市检察院指控称,2014至2016年,蔡国华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损失共计8.97亿余元。
媒体称其为“最狠董事长”
蔡国华案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事实,也均与其恒丰银行任职有关。
检方指控,2014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司财务共1022.9万余元。其中,大部分款项是通过恒丰银行报销支付,比如蔡国华报销其个人及家人雇佣保镖所支付的费用54万元,报销其个人及其家庭负担的费用142.7万余元。蔡国华还同意恒丰银行有关工作人员为其女儿购买的价值4万余元的大衣,由恒丰银行报销“埋单”,其前妻还被指非法占有恒丰银行购买的价值821.8万元的红木家具等物品。
在蔡国华案中,还有一笔涉嫌挪用公款48亿元的指控。2015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决策,个人决定以信托贷款等形式,将恒丰银行48亿元转入其个人控制的上海衍融投资中心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检方还指控,2006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8家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未遂)。這些受贿款项主要用于在上海、北京、香港购买别墅。
光明网曾在2019年12月发布评论员文章称,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因此,有媒体称蔡国华为“最狠董事长”。十几年前,中石化时任总经理陈同海每日挥霍4万多,月均100多万,年均1500万,理由竟是“我一年上缴税款200亿,花这点儿算什么”。现在看来,在蔡国华面前,陈同海只是“小巫”。一个把银行亏得一塌糊涂的国企高管,竟还能穷奢极欲,将掌管的国企当成私人提款机,让贪腐没了边沿。
两任董事长卷入巨额贪腐
除了蔡国华外,蔡国华的前任、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此前也因涉嫌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姜喜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2.8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按历年恒丰银行年度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共计折合人民币7.54亿余元。除了自己转匿恒丰银行价值7.54亿余元的股份,姜喜运还为他人及公司购买恒丰银行股份提供帮助。最终,姜喜运被判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姜喜运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经提起上诉。
多名金融业人士直言,恒丰银行两任董事长相继“落马”背后,问题在于其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本质在于地方政府干预较多,地方官员不懂金融,对金融缺乏敬畏之心。”多名恒丰银行内部人士说。
事实上,如何完善公司治理,亦是当前银行业需要关注的重点。有银行业资深人士指出,银行业应从股东资质、关联交易、组织架构、考核激励等方面着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理顺公司治理运作机制。首先,对股东资质实行穿透式监管;其次,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和流程;再次,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最后,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财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