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源性猝死急救有“黄金四分钟”之说。在4分钟以内对患者实施心肺复苏,其生存的希望可以达到50%以上。自动除颤仪(AED)被称为“救命神器”,在一两分钟内对心跳骤停的患者给予电击除颤,急救成功率高达90%。自21世纪开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积极配置和推廣使用AED,美国达到317台/10万人,日本达到235台/10万人。我国目前只有0.2台/10万人,配置数量和公共场所覆盖面极小。
2019年12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四审稿明确,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而有了急救设备设施之后,同样重要的是还要有人会用。
在这方面,我们既有遗憾,也有“幸运”。2015年8月16日,解放军301医院脊柱外科主任张永刚在北京首都机场心脏骤停,配备在首都机场的AED虽然近在咫尺,但却因为附近没有人会使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世。2019年3月25日晚上,一名中年男子在北京东单体育馆打篮球时晕倒,隔壁的羽毛球馆有6位协和医院医生在打球,闻讯赶来急救,所处的体育馆正好配备有AED,经过两次除颤,病人恢复了自主心率。发病时遇到专业医护人员的“幸运”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多数情况下只有公众熟练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才能运用急救设备,实现救人救己。
解读
急救设备设施是硬件,公众急救知识是软件,二者缺一不可。在发达国家,掌握急救技术成为很多人的一项基本技能。德国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高达80%,法国为40%,而我国仅有不到1%。即使是一些接受过急救培训的人,由于没有定期进行复训,又缺乏实际操作,同样面临不会救的尴尬。在立法推动急救设备设施成为公共场合标配的同时,也应让急救常识成为公众的必修课,纳入学校教育、入职培训、驾照考试等,形成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让更多人敢急救、会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