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连洋 刘淑华
海洋与渔业执法长期受困于海域广、岸线长、渔港渔船多、管理难度大和执法力量有限之间的矛盾,难以实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管控。本文通过探讨无人机在海洋与渔业执法方面的应用,旨在为运用新技术手段提升海洋与渔业执法效能提供参考。
近年来,为维护海洋和渔业管理秩序,全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强化宣传、加强协作、依托科技、创新制度,执法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海洋与渔业管理秩序总体稳定。但是,依靠现有的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车船、装备等难以实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执法监管,“非法捕捞”“非法养殖”“违法围填海”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目前,无人机技术的兴起及其广泛的应用前景,为海洋与渔业执法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
无人机(Unmanned Aircaft)是指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行器。按技术特征划分,无人机可分为固定翼无人机、无人直升机、多旋翼无人机、复合翼无人机、伞翼无人机、扑翼无人机、无人飞艇等。按应用领域划分,无人机又可分为军用无人机、面向行业应用的工业级无人机和面向大众玩家的消费级无人机。在海洋与渔业管理领域应用的无人机主要有固定翼和多旋翼两种。其中,固定翼无人机体积较大,通常采用跑道起飞或者弹射起飞,具有对跑道要求低、巡航时间长、飞行高度高、装载遥感监控设备多等优点,可以应用于海区大面积、全时段的监控巡查。多旋翼无人机体积较小,具有设备操纵简单、起降便捷等优点,可以随船出海扩大执法船搜索范围,但续航时间短、抗风能力差,适用于执法过程中短时间使用,能够作为拓展执法船侦查范围、记录执法证据的重要辅助手段。
无人机作为一种新型遥感监测系统,集航空监测、高空摄像、遥感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飞行操作智能化程度高,可按预定航线飞行、摄像、监测等。与执法人员用相机或执法记录仪拍摄相比,具有机动灵活、易于起降、可云下飞行、低空大比例制图、高效率获取数据等技术优势,可针对重点区域和敏感位置进行实时、动态与大面积、大频次监测,及时掌握第一手违法违规证据,极大地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率、查处率(见图1)。
在巡查执法方面,目前各级海洋与渔业的巡查执法手段主要以海上执法船巡查为主、陆地执法车辆巡查为辅。以一艘300吨级的执法船为例,主要技术参数为总长53.8m,型宽7.8m,型深3.85m,总吨位310吨,总功率2796kW,每次巡航以6h计算,需要的油耗为3吨,费用为2万余元。而采用无人机巡航,以一架四旋翼无人机为例(型号:HM-4X-1200,见图2),只需支付极少量的充电费用。在维修保养方面,一艘300吨级的执法船每年维修的费用需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而四旋翼无人机每年仅需支付维修保养费用几千元。与执法船相比,无人机的管理费用更低,大大减少了执法经费开支。
在海洋渔业执法行动中,由于执法船艇目标过大,违法违规作业渔船很容易利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雷达等通导设备扫描、识别并发现执法船,从而快速逃逸或销毁证据,给渔业执法带来很大困难。而无人机目标小、重量轻、噪音低,隐蔽性强,违法违规作业船只很难发现,并可对违法作业行为实现电子实时取证、回传,弥补执法船因目标过大从而带来的取证困难缺陷。
我国海岸线长,自然港湾多,部分岸段和港湾吃水浅,小型渔船(8.8kw及以下渔船)等可以自由出入,而大中型执法船艇则难以靠近。同时,对部分隐蔽岸线,执法车也难以到达,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违规渔船、浅海非法养殖或违法围填海只能“望海兴叹”,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取证和查处,给海洋与渔业执法带来困难。无人机则可以不受空间、地形、海况的制约,对各类违法行为一览无余,并精准清晰地拍摄取证。
执法船在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可疑目标后需要对渔船进行登临检查。在遇恶劣天气或暴力抗法事件时,执法人员登船检查面临很大的困难及人身安全风险,且目前渔业执法缺少必要的反制措施,难以有效地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和全过程记录。无人机可以在执法船距离违规渔船较远的情况下进行拍摄、录像,真正安全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充实渔船违法违规证据。
渔政执法船执法巡查时携带使用多旋翼无人机,在可疑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区域,将无人机升空,在较高高度相对隐蔽处对相关区域进行监控录像,携带的高精度摄像头可以清楚对渔船及相关人员行为是否违法违规进行拍摄,实时搜集渔业违法违规证据。执法船可凭借获取的证据判断渔船及相关人员是否违法违规,精准施策,快速地进行下一步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使用携带录制有警告性或指令性语音的无人机可以对违法违规作业渔船进行空中喊话,提高渔业行政执法的威慑力。
自《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各地海岛管理任务重、时效紧,海岛开发利用、海岛生态植被、领海基点岛状况等信息严重缺乏,个别海岛还因不合适登岛或受潮位影响等无法掌握更多的信息,迫切需要有效手段解决。低空无人机的航拍运用为其提供了有效途径,可以定期巡查海岛植被、建筑、淡水资源的分布,以及岛基、岸线的基本情况,实时获取低空高分辨率影像,为海岛管理提供可靠资料。
违法围填海、非法养殖、非法盗挖海砂、随意倾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通常发生在岸线或近海海域,不少区域隐蔽性强,执法车船难以到达。部分违法违规用海、非法盗挖海砂、随意倾倒污染物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案时间短、恢复原状快,执法人员闻讯到达现场后,证据已经灭失,无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罚。还有一些违法违规用海行为,涉及的用海面积大、范围广,运用执法船巡查费时费力,难以在第一时间核实准确。利用无人机可以对海域、岸线、堤坝等区域进行快速地航拍、比对、分析,真正实现违法违规用海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早解决”(见图3)。
海上天气变化快,水上事故频发,需要渔政部门出动展开救援。但是一些事故发生区域模糊,范围很广,执法船前往事故水域和寻找目标需要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使用无人机可极大拓展执法船艇巡航范围,迅速发现救援目标,引导执法船前往事故发生水域,实现精准救援。如使用固定翼无人机,可以实现较长时间巡航和较大载荷悬停,可以携带救援物资在救援船只到达之前向遇险人员空投药品、救生器具等,或使用亮光为周围救援船只指明方向,提高救援效率。
无人机虽然在海洋与渔业执法领域优势明显,但从客观来看,我国海洋与渔业行业无人机发展尚不成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克服。
海洋气候变化无常,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多,无人机能否在恶劣环境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执法任务还是一个问号,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实践检验。
无人机行业的通用标准和海洋与渔业执法标准尚未制定,无人机行业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都处于相对无序状态,适航审定、飞行审批、驾驶员培训等关键环节没有既定标准,亟需解决。
无人机价格昂贵,一台性能优良的四旋翼无人机价值40余万元,若因操作不当或遇恶劣天气导致无人机掉落海里,则会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流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海洋与渔业领域内运用的无人机型号、规格、价格等方面不统一、不规范。上级有关部门对无人机在渔业行业领域中的应用以及技术研制、试验示范、推广培训、产品规格统一等方面缺乏政策支持和引领示范。
海洋与渔业执法长期以来受制于广阔海域、狭长海岸线与有限执法船艇、装备之间的矛盾影响,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难发现、证据获取不及时、执法效率不高,无人机技术的有效应用将极大地拓展执法船艇巡查范围、节省经费开支、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上级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并出台海洋与渔业无人机相关政策规定,明确飞行审批、驾驶员培训、无人机类型选定等行业内标准,便于地方执行。
建议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切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变过去“注重拼人力、忽视拼技术”的执法理念,有效运用无人机组织开展“全天候”“全方位”航拍执法行动,大大拓展执法手段,真正实现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对海洋与渔业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达到“不愿违、不敢违、不能违”的执法效果。
建议各职能部门将无人机监控系统与现有的船位监测、视频监控、雷达扫描等技术监控系统联合使用,彻底解决传统监控拍摄范围小、视频精度不高等问题,有效增强技术监控水平。
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将渔业执法保障资金向信息化监管装备倾斜,统一补充完善执法专用无人机等信息化监管装备,逐步改变因地方重视不足、财力不足等造成的海洋与渔业执法保障不足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