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乐明
联合国日前发布的《2020年全球电子废弃物监测》报告显示,去年全球产生了创纪录的5360万吨电子垃圾,比上一年增加近200万吨;报告同时指出,电子废弃物已成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生活垃圾,到2030年将达7400万吨,2050年增至1.2亿吨。
从小型的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到中型的显示器与电脑主机,再到大型的电视机与电冰箱,外加它们身上必备与附带的电池、电线以及电路板等,我们每个人每天的工作与生活都在同这些琳琅满目的电子产品打交道。但任何产品都有生命周期,特别是电子产品的在消费者手中的留存周期相较其他产品似乎更短,因此替代与淘汰之后所形成的废弃产品形态在数量规模上就更大,增长速度更快。按照联合国的报告,过去5年电子废弃物增长了21%,而从现在起到2030年,还将保持年均4%左右的增长速度。
除了因零部件老化、功能丧失等自然生命周期结束而导致不得不废弃外,目前更多的电子产品则是由于使用周期的不断压缩而沦为废品。一方面,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之下,企业为寻求主动与强化客户黏性,加快了产品迭代与功能升级的速度,新旧产品的更替日益加快;另一方面,基于尝新、猎奇等各种消费动机,购买者对电子产品的自我更新频率出现加速,很多的电子产品远未到生命周期临界点或者没有出现任何使用不便就被提前废弃。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供给端与需求端的产品更新与淘汰速率不仅具有不可逆性,而且还会加强,从而决定了电子垃圾的产生呈现出倍速演进状态。
一些边缘产业的关联效应也是导致电子垃圾激增的直接原因,比如5G的普及以及未来6G的到来,必然使得智能手机、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新一代网络不兼容的设备遭到淘汰。另外,虽然消费者可以将一些问题电子产品拿去维修,但现有的维修体系的确又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道德风险,而且很难保证维修后产品使用上的原有体验;更为重要的是,电子产品的价格重心在不断下移,相对于旧品维修而言,购买新品的机会成本并不高,很多消费者宁愿添新也不愿留旧,被抛弃的电子垃圾于是越来越多。
在整个废弃电子产品的产业链中,回收应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但据联合国的报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目前电子垃圾80%的回收渠道都依赖于小商贩,纳入监管的正规企业的回收渠道不足20%。由于废弃电器电子拆解的工序繁多,人工成本比较大,同时一些先进的垃圾处理设施进价也不菲,小商贩将收上来的电子废品转卖给一些小的私营企业后,后者也仅是通过酸洗、水力摇床等传统方法从废旧电子产品中提取有限的贵金属材料后就将其送去焚烧与掩埋,由此一方面导致不到20%电子废弃物被循环利用,同时也给环境和公众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
权威研究表明,电子产品含有铅、镉、水银等多种有害物质,这些物质不经处理直接焚烧与掩埋,会产生大量有毒污染物,如二恶英类、溴代阻燃剂和重金属等,不仅对空气、土壤和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也会给人类健康带来危害;同时,采用酸洗和水力摇床等传统方法处理电子废弃物,排放出的废水、废渣与废气还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工人长期在这种环境中作业也会出现皮肤溃烂、血液病、呼吸道疾病、胃肠道疾病和肾结石等多种疾病。
但垃圾本就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一说,而废弃电子产品则更是一座“富矿”。 研究表明,废旧电子产品中蕴含铜、铝、锌等基本金属以及塑料、玻璃等成分,还隐藏着金、银、铂、钯等贵金属元素。一吨废旧线路板,可提取400克黄金、200千克铜及500克其他贵金属,并且电子垃圾里贵金属的含量往往比矿石高出40至800倍。基于此,联合国的一份报告指出,全球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的资源价值高达570亿美元。
更为重要的是,从电子垃圾中提炼基本金属与稀有金属,比在矿山中开采和冶炼不仅经济得多,而且作用于环境的负外部性也要弱的多。研究发现,金、银、铜等金属通过回收利用的能源消耗仅为开矿的10%,从废旧电子产品中回收的废钢代替通过采矿、运输、冶炼得到的新钢材,可减少97%的矿废弃物、86%的空气污染和76%的水污染,同时节约40%的用水量、90%的原材料和74%的能源。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废弃电子产品中的金属资源材料得以充分的提炼与利用,这样就方便生产制造商就近采购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因此,按照艾伦麦克阿瑟基金会最近发布的分析报告,到2030年,电子设备的循环经济将为消费者减少7%的成本,到204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14%。
由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实施,并且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完全关闭了“洋垃圾”的进口通道,因此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与利用在形式上就表现为各个国家的单独行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际社会就没有合作的空间。一方面,《关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是所有国家减少和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和释放的共同指南,同时在产业与产品引导与规制上,国家之间也可以进一步谋求协同,并且不少国家回收处理电子垃圾的成功经验也值得推广与借鉴。
首先,各国当整齐划一地建立与完善废弃电子产品的相关法规。目前来看,日本专门制定了《家电循环利用法》和《小型家电回收法》,德国也出台了《电子电器设备法》,两个国家的电子垃圾回收率和利用率分别达到96%与100%,但是,像日本与德国那样出台有关废弃电子产品法规的国家在全球只有78个,同时美国也只有19个州对电子产品的回收进行了立法。没有法律的无缝覆盖与绝对强制,废弃电子的回收与处理就会脱轨偏道,同时资源利用也会陷入无序和粗放,难以起到惠及社会与保护环境的效果。
其次,各国须进一步健全电子产品的责任延伸制度。作为全球绝大部分国家的一致行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已经引入到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程序中,该制度的主旨是要求制造商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完成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同时有义务免费向社区投放电子垃圾回收容器。现在看来,仅有ERP远远不够,应当在此基础上建立起ECP(Extended Customer Responsibility ,消费者责任延伸制度),对电子产品消费的单位与个人提出明确的责任界定,比如要求消费者将电子垃圾统一交付到符合严格环境标准的正轨机构或者指定场所等。
再次,各国应继续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的网络与渠道建设。一方面,要增强地面和社区的电子垃圾收集与存储的场所布置密度,力争实现投放近场化;另一方面,在政府机构搭建统一的废弃电子产品网络平台,发布废旧产品价格、收储企业名称以及相关政策指引信息,同时支持正轨企业自建网络渠道,面向消费者远程回收废旧电子产品,并对提供收揽服务的物流企业给与税收优惠支持。
最后,各国要重点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中的新技术应用。一方面要强化绿色回收、金属材料分离与吸附等技术开发,促进废旧电子产品经济价值的充分发掘,另一方面要将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引入到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程序,如通过智能机器人拆解废旧电子产品,提高拆解效率的同时可防止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还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跟踪废弃电子回收与处理状况,也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控废弃电子产品的变动与分布情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