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党组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把广大律师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有力促进全省律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省司法厅成立辽宁省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服务中心”,配备4名专职工作人员,在14个市和100个县(市、区)分别成立党建工作“指导中心站”和“指导站”,负责指导全省律师等行业党建工作。
建立健全行业党委。辽宁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律师行业党委,并推动14个市全部成立市级律师行业党委,分别由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党员负责同志担任党委书记,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行业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则》等10多份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将党建工作内容写入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章程,推行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向培养”、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有效发挥党组织作用。
盘锦市律师行业党委、盘锦市律师协会组织党员律师和青年律师参加公益普法活动
加强教育培训。成立辽宁省律师行业党校,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党员律师的政治教育纳入培训范围,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注重文化建设。举办辽宁省首届律师文化节,动员全省2000余名律师制作《我和我的祖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宣传片,在辽宁卫视、学习强国平台播出,展律政风采、唱盛世中华,抒发辽宁律师的爱国情怀。
引导参政议政。注重推荐优秀律师特别是优秀党员律师和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引导律师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专业优势,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支持。
做好政治把关。将律师档案划归各级律师行业党委管理,加强律师申请执业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委在律师违纪违规惩戒中的重要作用。在我省,没有出现类似“死磕律师”“所谓的维权律师”等问题。
做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等方式建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419个,覆盖律师事务所763家,实现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全覆盖。对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开展党员律师“回家归队”活动。坚持把党员律师调查摸底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重点排查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情况,建立党员律师信息库,实时掌握党员动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行业党组织。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行“智慧党建”,增强支部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向郭明义和优秀党员律师陈庆阳、刘官棠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定期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广大律师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立标杆、树榜样。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省律师行业党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热点法律实务问题操作指引》,开通公共法律实体和热线平台,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可能遇到的用工、合同、侵权等问题纠纷,提供一对一全天候在线咨询服务10余万人次。组织全省1260名精英律师,成立65个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为432家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解决涉及复工复产法律问题710个。
服务经济发展。遴选全国优秀律师,组建东北亚经贸合作法律服务团和中美贸易法律服务团,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党员律师带头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法律服务,对口解决法律问题562个,审查和修改合同2689份,帮助650家民营企业规范和完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律师调解试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工作,为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和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服务、贡献力量。组织全省5174名律师与15960个社区(村屯) 进行对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实现了全省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