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芳羽
摘 要:土地流转即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将土地功能向多元化方向拓展的流转方式,也是当前乡村旅游开发中较为常用的方式之一。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可以大幅度减少乡村中的闲散劳动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当地旅游事业的发展。但就目前来看,乡村土地流转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并制约了乡村的发展。因此,笔者就乡村土地旅游化的流转风险治理方法进行研究,旨在为我国乡村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一定帮助。
关键词:乡村旅游;土地流转;风险治理
一、乡村旅游带动土地流转的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乡村旅游带动的土地流转可以有效的提升当地的经济效益,这也是乡村旅游发展最直观的体现。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农民的收入及旅游项目的规模。此外,开展乡村旅游加强了对荒山、荒地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再者,发展乡村旅游,可以为当地村民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减少外出务工的现象,切实保障当地村民的生活。
(二)社会效益
大力开展乡村旅游也有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乡村旅游带动的土地流转还有利于解决农村空心化的问题,将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户依然可以继续在原有的土地上从事相关的工作,农民在提升收入的同时就会减少外出打工的现象,这也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此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会增强当地村民的文化自豪感以及对村庄的依恋感。
(三)生态效益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同时也可以产生一定的生态效益,通过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当地村民的生活质量。在发展旅游业时,必须要对分散的土地进行统一的规划,以保证农村结构的布局结构较为整齐。此外,乡村旅游景点的建设可以使当地的景色的吸引力大幅度提升,起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
二、乡村土地旅游化流转的风险
(一)违法用地
违法用地作为乡村土地旅游化流转的风险中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政府单位以租代征、村民在未经过审批的前提下,私自占地建房、村民为牟取高额利润利用非手段进行房屋买卖、乡村旅游經营者在未经审批的前提下擅自改变土地农用用途、房地产开发商巧立名目,以发展乡村旅游为名建设房地产。
(二)用地非粮化
用地非粮化是指村民或旅游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将流转后的土地多用于发展旅游观光等高附加值农业,而只有一少部分农地用于粮食种植。
(三)外来资本进入及恶性竞争
外来资本进入和恶性竞争即外来旅游企业以及资本的大量流入,导致村民的增收空间大幅度下降,或者一些企业借助于庞大的资本直接或间接迫使村民将土地以低廉的价格签订流转协议,剥夺了村民应获取的土地收益。与此同时,较为富裕的村民可以利用现有资金打造一些农家乐、旅店之类的设施来营生,而一些资金不充裕的村民只能流出土地,从乡村旅游中获取较少的利润,进一步导致村民见的贫富差距增大,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政府政策的不合理
政府政策不合理是指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具有一定的偏向性,大幅度支持了富裕村民以及外来企业,而忽视了贫困村民的感受。政府政策不合理会导致富裕村民以及外来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乡村旅游中并获取较多增值收益,贫困村民则只能从乡村旅游中获取较少的增值收益。此外,政府政策不合理还表现在支持力度不够,由于政府投入的资金不足,导致部分经营者无力经营,土地进而被荒废。
(五)不可持续的土地利用
造成土地不可持续利用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于村民、旅游经营者以及游客。部分村民为了更好的从乡村旅游开发中获利,私自将房屋改造成歌厅、饭店等设施,导致了当地的特色建设难以进行。部分旅游经营者在开发过程中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擅自将生活污水、工业垃圾等随意排放,导致了对当地环境的破坏。再者,一些经营者由于对当地的文化习俗了解并不深入,所建设的建筑与当地风俗文化格格不入,破坏了乡村旅游的整体性。
三、乡村土地旅游化流转风险治理的策略
(一)完善土地旅游化流转机制
由于当前我国对于土地流转利益分配这方面的规范尚不完善,导致土地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土地旅游化流转过程中,土地作为旅游资源的级差地租容易被景区企业无偿占有。而后期土地增值以及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巨额利润很少一部分流向村民。故而,应当明确乡村旅游用地产权,将土地旅游化流转市场规范化,合理评估其价值并签订合约。对于后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纠纷,也应建立相对完善的细条机制,确实保障村民的权益不受侵犯。再者,各政府单位还应成立相应的部门负责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内容。
(二)提高乡村旅游农户参与地位
乡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参与者就是村民,但由于村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自身能力不足,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地位很容易被忽视。当地的旅游局应当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主要包括自身素质、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扩大村民在乡村土地旅游化中的影响力。具体来讲,可以从村民中聘用一部分人员,作为旅游项目的服务人员,在提升当地就业率的同时,增强了村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扩大旅游项目的收益。
(三)加强乡村用地监管
乡村旅游的开发离不开土地,而打造旅游设施则有可能会导致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为了牟取高额的利用,一些漠视法规、利用土地流转,在开发过程中占用土地乱建的事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农民对于土地利用持有错误的观念,这也是乡村土地旅游发展过程中受到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为了有效应对结构失衡问题,各地政府应当对乡村土地旅游项目进行总体规划,建立严格的乡村土地用途审批管理机制,有效杜绝村民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此外,还需要组织村民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其法律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科学合理的使用土地。再者,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乡村土地流转的监管,保证乡村用地的合理使用。
(四)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
生态环境破坏收到了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对环境的开发利用超出了环境的承载力、粗放式开发对当地资源环境的破坏、在开发之前未进行合理的规划等。而生态环境的破坏直接会对当地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方面造成难以预估的损失。为了更为科学合理的发展乡村旅游,必须始终将“因地制宜”放在首位。首先,在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前,需要进行细致的实地调查及科学规划,边开发边治理或先开发后治理的模式都不可取。其次,政府应当设立特定的部门负责旅游项目的宣传、维护、管理工作,对于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个人或组织应予以严惩。再者,还应当组织当地村民的学习,帮助其了解旅游项目经营以及环保的重要性。
(五)深化本土特色建设
借助于土地流转开展乡村旅游,对于提升当地就业率及收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但近年来各地乡村旅游呈现雷同化的趋势,进而导致各地的乡村旅游特色弱化,为了有效的解决旅游特色弱化的问题,必须要加强本土的特色建设,各地政府应当发挥好引领作用,通过加大财政补贴、扩大宣传等方式对当地的发展特色予以保护,并要在发展过程中使自身特色更为突出。一方面,可以在宣传过程中加入当地的特色美食与美酒,充分发掘出餐饮文化的内涵。另一方面,可以对当地的庆祝活动进行筛选提炼,与时代特色相结合,提升其吸引力。此外,为了增强游客感官上的体验,各乡村应充分发挥建筑特色,打造一批具有建筑特色的农家乐。
参考文献:
[1] 吴君晓, 苏衍慧.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与乡村旅游联动研究[J]. 农业经济, 2018, 000(006):90-91.
[2] 陈梦真. 土地流转下乡村旅游的产业化发展思考[J]. 商情, 2018, 000(036):146.
[3] 张方云, 赵玉宗, 闫阿慧. 近10年国内乡村旅游土地流转研究的CiteSpace分析[J]. 农业展望, 2019, 15(02):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