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静 王津梅
摘 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蒲江县藕塘村通过建立和推行“说事”制度,化解群众的怨气,减少矛盾纠纷,理清发展思路,实施以来取得很好的社会反响,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新形势下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对进一步提高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说事”制度;自治;启示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事情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实现对村内事务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既是人民民主的一个形象表述,更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试金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民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在广大农村得到了普遍实行,但在发展过程中,村民自治的组织能力不足、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村级权利缺乏有效的监督等问题逐渐凸显,村民自治面临很大挑战,针对这种现状蒲江县藕塘村积极探索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途径。
一、蒲江县藕塘村“说事”制度的实践
藕塘村坚持党建引领、群众参与,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说事制度”,形成了藕塘说事亭、民生信箱、网上信箱(微信群)、群众工作之家“四位一体”的说事模式,实现了传统与智能结合,线上与线下融合,说、议、办、评闭环运行,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提议权、商议权和监督权,对于农村村民自治的创新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搭建“说事”平台。一是创新建立“藕塘说事亭”。由村委会定时定点组织村民集中说事,固定每月10日、25日19:00-21:00为集中说事日,干部说政策搞宣讲、村民说事情摆问题。二是建立网上说事室,引导群众以家庭为单位加入藕塘线上民生微信群,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公开村务财务,畅通外出务工人員利益诉求、反映问题和参与家乡治理的渠道。三是发挥民生信箱、群众工作之家的作用,收集核实群众反映信息,并及时进行分类,需要职能部门协助办理的,及时通过“大联动?微治理”系统进行上报。
(二)规定“说事”内容。要求干部主要围绕政策法律、建设规划、产业发展、便民服务、乡村治理、村务财务等进行说事,村民的说事范围则为个人诉求、小区治理、产业发展、平安建设、文明新风、环境保护,防止跑题说事,确保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三)规范“说事”原则。要求群众说事要做到实事求是说、公正立场说、敞开清楚说,干部要做到耐心细致听、说后认真办,防止个别群众出于私心搞人身攻击和个别干部敷衍塞责。
(四)明确“说事”流程。坚持以“说”为基础,“说”“议”“办”“评”四个环节并重,做到有事敞开说,村民共同议、说后马上办、结果民主评。村民说的事,能当场答复的就当场答复,提出的能办的事,村委会马上就办,重大事项交由议事会议定后实施,个人诉求办理结果回复给本人,公共事务办理结果在“回音壁”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参见下图)
二、蒲江县藕塘村“说事”制度的实践成效
藕塘村推行“说事”制度,强化了村民的主体地位,拓宽了源头治理视角,创新了基层民主范式,健全了村务监督体系,实现了基层治理的良性互动。近3年,藕塘村未发生一件刑事治安案件和越级上访,全村无黑恶、无邪教、无命案、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2018年被命名为成都市“平安示范村”,成都市“风尚新美、环境秀美、生活富美”市级示范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一)强化了村民的主体地位。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项重要制度之一,核心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关键是要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促进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藕塘说事制度为村民参与乡村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平台,村民在会上说的事,不少是关乎村集体利益的大事,这实际上就是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村集体建设的一种体现。“说事”让村民变成了“村管”,满足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其拥有了更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
(二)有效推动乡村发展“科学化”。通过“村民说事”,村“两委”干部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村民的思想动态和困难、需求,并就村子的发展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集中村民的智慧,凝聚村民的共识。在此基础上,村“两委”做出的决策会更科学合理,更符合民意,更接地气,采取的一些管理服务措施也能够有的放矢,更精准,更到位,更好地对接村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从而更加有力地服务和引导乡村建设发展。
(三)化解了村民与村干部的信任危机。“说事”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消除村民对村务活动的各种猜疑和不信任,使村民和村干部的关系更加和谐,有效减少了因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相互不信任等引发的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从而促进乡村各项事务的开展。
三、深化“藕塘说事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建设的思考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对“说事”制度的引领性。任何一项制度少了党的领导这一“主心骨”,最终都会失去生命力。基层“说事”制度要站得稳、走得远,增强党建引领是关键,这是新时代增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优势的根基所在。一是必须凸显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地位和政治引领功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说事”制度的全过程,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村民“说事”的根本任务抓紧抓实,从而在党的领导下有效形成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二是着力深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在“说事”中关键作用的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社会的“当家人”,是党员干部的“带头人”,是引领群众实现乡村振兴的“领路人”,必须高度重视和主导推进“说事”高质量运行,并担负起抓起“说事”的主体责任。三是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宣传能力。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有效渗透到“说事”的过程中,并辅以智慧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让群众能够在乡村振兴的大局面前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二)注重提升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说事”的协调能力。一是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摆正与群众的关系。基层党员干部承载着直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说事”过程中,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努力顺应和及时反馈群众的利益诉求,推动工作方式方法由“行政命令型”向“平等互动型”转变。二是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学会说群众的语言,说群众听得懂、愿意听的话。在村民“说事”中做到这一点尤为重要。只有群众听得懂、愿意听、听得进,“说事”制度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同,也才能真正体现实效。三是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换位思考,注重“疏导”意识。“说事”制度倡导平等对话,其最终引导的方向是“疏”而非“堵”,不是党群之间单纯的发泄、甚至吵架,而是通过平等对话,着力将群众的利益诉求、思想情绪等逐步理顺,以进一步消解其可能存在的不满和对立。
(三)着力构建良好的村民参与“说事”的环境。一是注重培训村民的自治意识。自治意识是实现村民参与农村治理的基本前提,村民没有形成自治意识,就很难产生参与行为。因此,要不断提高村民的民主素质和参与能力,培养村民自治意识,为村民参与农村治理打牢基础。二是充分发挥返乡创业的大学生和农民企业家的带头作用。大学生和农民企业家的自治意识相对普通村民来说都是比较高的,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多样化、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向村民宣传村民自治有关的知识,帮助村民形成对村民自治完整的认识,进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到农村社会治理中来。三是搭建好村务信息公开平台。让村民知晓自己的事情,知道身边的事情,对自己村子的发展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就会使村民产生归属管,从而更有意愿参与到自己村子的发展建设中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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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孟静,中共蒲江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津梅,中共蒲江县委党校教育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