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妍
今年以来,疫情肆虐,各行各业都遭遇了极大的困难和挑战。为了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扩散,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改进和加强防控工作。中国企业也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关键期开始有序复工复产。截至今年4月,国资委数据显示全国企业复工情况良好,88%的企业已全面复工。而其他未全面复工企业大多已部分复工(71%)或远程值班(21%)。在全球范围内,中国产业经济依然显示出相當强的韧性。但是,企业受疫情的影响也是极为严重的。只有一半(51%)企业认为自己进入相对正常的生产状态。最大的问题是订单减少,涉及65%的企业。此外,供应链不协同(15%)、员工无法正常上班(25%),都导致生产未能恢复。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企业必须加强疫情期间的应急管理。
什么是企业应急管理
在讨论疫情期间的企业应急管理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到底什么是企业应急管理。
学术上讲,企业应急管理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可能给企业带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种外部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企业可能给社会带来损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社会责任。
认识企业应急管理,应在认识一般应急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到企业的特质,按照企业突发事件引发的原因、企业突发事件活动的地点和范围、企业应急活动的动因等对企业应急管理作出分析。
1.按照企业突发事件引发的原因分类
(1)由公共事件引发的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即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类公共事件引发的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活动。如此认识,既明确了企业突发事件与社会突发事件的统一性、联系性,同时也强调了企业突发事件的特殊性、独立性,从而为企业的应急管理活动提供清晰思路和依据。
(2)由企业经营管理引发的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可分为战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业务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如此认识和分析、界定,为企业应急分清层次,适宜、及时地调度力量奠定了基础。
2.按照企业突发事件活动的地点和范围分类
企业从事应急活动的范畴,主要表现为企业内、外两大领域。
(1)企业内部突发事件的应急。就企业总体来说,这是企业应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所在。不论从企业自身利益来说,还是从社会利益来看,企业应首先尽力保障自身的生产安全、经营安全,这是首当其冲的要务。就企业应急的内容来说,不仅包含一般企业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以及自然灾害、卫生防疫、群体性事件所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还包含企业内外部不良因素引发或导致的企业经营紧急事件的应对。
企业内部事故灾难应对所调动的力量,首先是企业自身拥有的应急力量;若内部力量不足,再考虑企业外部力量,其他企业或社会救援力量等。依靠企业内部力量,将事故及时、有效地消灭在企业内部,没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伤害,即应归属为企业内部应急。否则,即上升为政府应急、社会应急了。
(2)企业外部突发事件的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在企业的外部,即属于其他企业、单位或社会其他方面所属范畴出现紧急事故灾难,企业出动救援力量前往救援,从事的应急。如我省安庆石化公司、两淮煤炭公司等,出动下属的专业应急救援大队为外单位应急。显然,这其中可分为主动应急救援和应招应急救援两种。
3.按照企业应急活动的动因分类
(1)企业应对自身突发事件的应急。企业自身发生突发事件,最有效、最快捷的应对,还是建立在自身应急能力的基础上。这里,要强调破除两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其一,盲目的安全感。总觉得突发事件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自己是不存在安全问题的。其二,懒汉的依赖心。总认为有依赖、有靠山,即使有了问题,向政府、向社会求助就是了。以致事前无准备、无防范,遇事陷入混乱,使本来可以防范、可以化解的小事故,错失时机,恶化为失控的大事件。
(2)企业接受政府指令或求救信息的对外应急。企业既要做好自身应急,还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政府指令或其他发生应急事件的企业、单位的求助,及时地给予人力、物力或技术等的救助。这是企业公民、优秀企业价值的一种重要实现内容。
(3)企业通过市场交易的对外应急。政府(或有关企业、单位等)外包某种应急救援服务,企业以自身的某种特长(如产品、业务、专业力量或器材、设备等),在发包方(或其他需求方)需要时,依据事先签订的市场交易合同(或求救信息等),予以提供应急服务,事后按照市场交易规律、价格等结算费用的,即为之。
企业通过市场交易而进行的应急,基本上也可归属为企业外部应急。但它是运用市场交换规律而进行的一种应急活动,与一般无偿救援,或全部政府埋单不同。认真研究把握其内含规律,这对发展我国应急市场、应急产业,在运用政府、社会应急手段的同时,提升运用市场手段的能力、水平,从而实现科学应急、规范应急,具有积极、深远的价值。
疫情期间企业应急管理措施
按上述分析,疫情期间,企业既要做到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又要做到接受政府指令、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只有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企业才能打赢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双重战役。
1.完善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关于建立应急响应制度,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2条规定,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法》第38条也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针对本次疫情的应急管理,尽管说时间很紧,但首先还是应该尽可能从制度上进行构建和完善,具体来说包括:以法人领导层为表率,建立专职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机构),构建应急管理工作的体制,确定主管责任人员以及小组成员的相关职责,加强复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以进行平时的防范和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应对。事先预想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按紧急程度进行区分后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定时进行隐患排查、登记,及时了解企业日常可能存在的隐患信息。
2.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企业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实施员工分类管理,优先安排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复工;对疫情高发地区返岗人员或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严格落实14日留观,经观察无不适症状后方可安排上岗;对外地返工人员,由企业安排防疫专管员,对其实施14天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观察期间无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在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可以上岗,但应避免随意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如员工出現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3.掌握信息及时通报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同法第20条规定,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因此,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在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成立专门应对小组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并掌握相关的安全隐患存在的事实。例如,在本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及时全面统计员工休假期间的出行情况,对包括日期、行程、接触人员等在内的重要信息统计整理。
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应急管理政策和指引,将其转化为企业内部预防及应急指导方针并加以落实。例如,在本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整合所收集的相关信息后分析可能存在感染风险的人员,提出自行隔离或其他相应的处理建议,并指导企业内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工作调整措施,根据需要制定防控期间企业的其他应对策略。设置企业内部通报窗口,鼓励企业员工对于相关信息进行内部通报。
在收集前述信息后,应及时如实向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报送,切忌瞒报或缓报等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针对需要被医学观察隔离的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并切实地保障其权益,避免引发对抗情绪或纠纷,影响企业的稳定经营。
此外,对于具体的上报部门,我们理解因为本次新冠疫情一方面属于公共卫生事件,但是同时也属于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所以,除非当地政府有另行指导措施,企业通常需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4.保障防控物资储备
企业应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温度计、应急药品等必需的防疫物资,保障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劳动作业基本的防护与应急处置需求。因此,企业应设置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方面的增改扩建任务和相应的应急投入。
5.设置隔离观察场所
有集体宿舍或有条件的企业要配置一定数量的隔离观察室或隔离观察场所,自有工业园区的单位宜统一设置符合要求的隔离观察场所。隔离区应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距离、处于周围建筑常年风向的下风向位置。
6.规范人员进出管理
疫情期间,企业应当制定员工出入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分时段、分批次错峰上下班。在企业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上下班时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 2°C 的方可进出厂区。除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外,尽量减少员工外出;确需外出的,往返均须进行体温测量,且必须登记去向和行程路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厂区、宿舍区,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登记等管理工作。
7.做好作业场所防护
企业在疫情期间应当保持车间等作业、办公场所环境清洁、通风,每日定期对作业、办公场所和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对即将恢复生产的现场进行全面消杀和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消防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采用相关消毒剂(84消毒液、酒精等)进行消毒处理的区域,禁止出现明火。
8.加强员工就餐管理
规范食堂卫生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用餐安全。对职工用餐引导采用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需采用集体就餐的,用餐时不相互交谈,尽可能实行配餐制,避免人员密集就餐。未设立食堂的企业,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宾馆、酒店提供订制供餐服务。
9.做好宿舍居家防护工作
企业安排住宿的,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宿舍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宿舍卫生巡查,保持宿舍清洁、通风,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定时消毒,配备洗手液等防范物品。员工在外居住的,企业要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措施,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集中统一分类处理。
10.尽量减少员工聚集
疫情期间,企业不召开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室内活动,减少员工省外出差,严防交叉感染。员工之间不握手、不递烟、不递茶水、不聚餐,不聚众打牌打麻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11.强化交通出行防护
分类引导返厂员工错峰出行,分批有序到岗。通过“点对点”包车方式返程的员工,行前14天内和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要尽快复工。鼓励员工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有条件的企业安排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做好车辆预防性消毒。员工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1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企业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员工发放健康防护手册等疫情防控资料,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加强群防群治。在不聚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线上的方式对企业员工进行应急管理知识的相关内部培训和学习。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一个永恒主题,在防疫期间,企业管理者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仍存在许多深层问题有待解决,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在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因此,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易燃易爆品(含酒精消毒用品)、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新招录人员、转岗换岗人员和休假复工人员安全培训,防止人少事多、忙中出乱,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14.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关于企业的应急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6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時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因此,企业必须严格遵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政策规定要求。一旦发生疫情,务必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企业要坚持“四早”原则,对企业疫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接到疾控部门对员工为确诊、疑似病例通报后,企业应对患者所在车间(班组或内设部室)、宿舍等办公生活场所进行封闭管理,并在政府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其次,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密切接触者交由社区(村居)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医学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由企业负责提供住宿的一般接触者,居家医学自我观察应安排在通风良好的单人间;不具备条件的,应及时向园区或乡镇(街道)报告,由园区或乡镇(街道)协调解决。
第三,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例或5例以下聚集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属于企业外感染且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发生2例以上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属于已发生企业内部传播,应根据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控部门评估情况,必要时全面停工。
最后,疫情发生后,企业要及时向员工公布疫情情况及采取的防护措施,防止引起恐慌。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技能。在疫情期间,应多渠道为员工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保障员工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确保和谐安定。
15.配合政府、协助调查
就企业的配合义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36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地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结合本次新冠疫情防控来看,企业一旦发现了确诊病例或是疑似病例时,应注意履行如下责任:发现存在确诊病例或是疑似病例之后,除了依国家规定配合对其进行隔离和治疗以外,必须统计和甄别企业内部可能接触过的人群,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政府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清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在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等机构的基础上,对其他需要监测的人员进行相关监测或者按照政府要求配合医学观察或隔离。企业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机构的调查和指导应该全力配合,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量提供所需信息以供相关专业分析。
综上所述,抗疫期间,企业一方面要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并紧随国家政策指导贯彻执行防疫制度和措施,另一方面也要严守法律底线,警惕任何个人或是部门因个人利益或疏忽而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甚至是违法犯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相信国家、企业以及个人在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的前提下共同努力,万众一心,最终会击退肆虐的疫情,重新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