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琬婷
舞蹈+影像=舞蹈影像?一直以来,舞蹈被视为一种现场表演的艺术形式,通过舞台等环境的互动,带给观众直观的感受,如今,很大一部分观众和舞蹈家的相识,和舞蹈作品的相遇,大多数已经不在剧场,而是在影像中。观众的审美体验,从剧场舞台拓展到了视频影像。舞蹈与影像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形态相遇结合,形成舞蹈影像,是舞蹈艺术与影像艺术交叉后的产物,是科技进步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并不是舞蹈与影像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单纯的“舞蹈为主、影像为辅”或者“影像为主、舞蹈为辅”,而是将舞蹈艺术与影像视听语言巧妙结合,形成了一种具有独特审美属性的艺术形态,两者的作用是相互的,大多数情况下产生的是1+1>2的艺术效果,在现代科技和大众审美传播的环境下,已经成为不可分割的组合。
一、多媒体影像与舞台舞蹈艺术
(一)舞台多媒体影像的定义
舞台多媒体影像,一般是指计算机、视频、音频技术等多种媒体的综合影像,其技术范围包括动画、动作捕捉、实时播放、全息投影等。多媒体影像以其独特的视觉媒介参与舞台创作,激发舞台创作的灵感。在中国传统的古典舞、戏曲表演中,运用水墨、国画等中国风传统视觉元素来表达意境;在试验性舞台演出中,发挥舞者与舞台影像环境的互动性;在现实道具为主的舞台表演中,小规模运用媒体去表现一些奇幻场景。
(二)多媒体影像对舞台舞蹈艺术的作用
多媒体最基本的特性是交互性,舞蹈舞台演出过程中,舞蹈艺术与多媒体影像形成交互影响,共同完成演出,具体可表现为三个方面。
1.增强舞蹈表现氛围,制造视觉奇观
多媒体技术利用灯光、音响、投影等技术为舞蹈表演营造出表演氛围,制造视觉奇观。
2.实时捕捉,辅助舞蹈表演
实时影像与舞者表演的同步呈现,既丰富了舞蹈的表现内容,也增强了舞蹈艺术的表现力。
3.参与舞蹈表演,构成舞台舞蹈表演元素
多媒体影像所呈现的效果,可能会使舞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或者调整表演内容,影像在这时就成为辅助舞蹈叙事的元素。
(三)舞蹈对多媒体影像的反馈
在缺少舞蹈艺术来结合的情况下,多媒体影像往往以单纯的灯光、音效、造型为主,其作用仅限于增强舞台效果。当有舞者的表演行为参与进来后,多媒体影像形成与舞者的互动,将舞者的表演作为多媒体辅助或者直接呈现的对象,丰富了多媒体影像的内容和形式。
二、纯舞蹈影像
(一)纯舞蹈艺术
现代舞大师莫斯·坎宁汉认为,舞蹈的本源是动作,“动作”即“舞蹈”,不表现任何感情,创立“机遇编舞法”,建立了“纯舞蹈”理念与风格,注重形式感和纯动作。
(二)纯舞蹈影像
纯舞蹈影像在表现形式上跟纯舞蹈艺术理念接近,纯舞蹈影像的拍摄一般不含有任何多媒体设备,不需要特殊光影造型,遵循最原始的表达方式,完全以舞蹈演员为主体,展现舞蹈演员的表演。
三、影视化舞蹈影像
(一)歌舞片
歌舞片兴起于20世纪20年代末的好莱坞,几乎与有声电影同时诞生,1927年第一个有声电影《爵士歌王》标志着歌舞片的诞生。歌舞片以歌舞为基础,是舞蹈影视化最常见的存在方式。舞蹈是歌舞片的主要展现内容,使其成为独特的电影类型。舞蹈在歌舞片中的作用不再單一,开始承担塑造舞蹈氛围的功能。这类影片主要有《雨中曲》《舞出我人生》等。
(二)舞蹈传记片
舞蹈传记片往往以表现某个舞蹈演员的经历为主,舞蹈成为塑造人物性格、传达人物情感、表现人物命运的元素。这类电影对舞蹈的处理仅仅围绕主人公展开,主人公与舞蹈是最重要的表现对象。这类电影的舞蹈内容呈现往往采取整体完整、局部欠缺的处理方式,重点展现主人公在舞蹈过程中的情感变化。这类影片主要有《黑天鹅》《皮娜》等。
(三)舞蹈元素片
舞蹈元素片基本上是目前最常见的电影,几乎每一部电影里面都会有舞蹈元素的存在,舞蹈作为故事元素,主要有几个功能:推动剧情参与叙事、塑造人物形象、构建人物关系、表现戏剧冲突、调节影片节奏、渲染情绪、营造氛围、传达文化内涵。这类电影有很多,常见的代表作品有《阿飞正传》《泰坦尼克号》《红高粱》等。
四、舞蹈影像的多元化形态
(一)电视舞蹈
电视语言突破了舞台对于舞蹈表演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对舞蹈艺术的大众传播起到积极作用。舞蹈艺术特有的对于时间和空间运动式的把握,为电视语言提供了拓展空间。常见的形态有《CCTV舞蹈大赛》《舞蹈风暴》等。
(二)舞蹈宣传片
舞蹈作为审美元素,经常会出现在一些重要的宣传片中,表现该地区或者单位的气质,如《云南印象》。
(三)MV和广告
MV是以歌曲和舞蹈作为基本元素构成的舞蹈影像作品,舞蹈主要为音乐服务,两者相互合作,完成一个作品。广告作品中,舞蹈是审美的存在。
(四)创意舞蹈视频
以舞蹈为核心创意元素的短片、微电影、动画等成为新的舞蹈影像形态,逐渐丰富,推动了舞蹈影像的发展。
五、创意舞蹈影像创作
无论是新媒体影像、纯舞蹈影像、影视化影像,还是其他多元化舞蹈影像,其最核心的创作原则在于以舞蹈为基础。舞者就是当之无愧的灵魂。在舞蹈影像创作过程中,有几个基本的创作技巧。
(一)舞者核心原则
影像围绕舞者进行创作,能最大程度抓住舞蹈的灵魂所在。例如,《黑天鹅》《雨中曲》中舞蹈片段,摄像机始终紧跟着舞蹈演员拍摄。
(二)动作核心原则
舞蹈以动作传达情感,每一个微妙的动作都有重要的意义,舞蹈影像创作需要注意对细节动作的捕捉。
(三)完整性原则
任何一部舞蹈作品都是连贯的动作串联,舞蹈影像创作必须保证舞蹈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创造1+1>2的效果,残缺的舞蹈影像只会出现1+1<2的效果。
六、结语
舞蹈与影像的结合,是科技发展和大众审美传播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一种新的艺术形态。但是,这并不是舞蹈与影像的简单相加,影像在时空处理上比舞台舞蹈空间大,舞台舞蹈在完整性和体验感层面比影像强烈,两者的结合创造出新的可能,在相互妥协、相互牵制、相互补充中相互促进,这样符合创作规律的结合才可以产生1+1>2的艺术效果。
(河南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