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文婧
日前,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杭州为城市大脑立法,是推进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实践探索的迫切需要。为城市治理插上科技的翅膀,既能让城市“耳聪目明”,更能提高公共服务品质、管理精细化程度。
《条例(草案)》确立了“便民惠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创新推动、安全可控”作為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工作,应当以便民惠企为落脚点,以创新推动为理念,统筹规划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工作,在建设系统平台、数字驾驶舱及应用场景等城市大脑要素时应当推进应用集成化,避免重复建设、多头建设导致的资源浪费,并确保城市大脑建设与运行及相关内容安全可控。
《条例(草案)》对数据的共享与开发作了原则性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与其他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应当建立城市大脑架构下数据的共享开放机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城市大脑数据开放平台,推进数据的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