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超胜
摘 要: 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产业结构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调整及优化。在我国,农业是第一产业,同时也是基础性产业,无论处于何种背景,农业的发展都与社会经济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所以,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今后一定要强化对农业发展的革新。而对于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说,其主要作用是提供社会化服务,促进生产社会化;扩大经济规模和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但是,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颇多,必须提高重视,合理进行解决。
关键词: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原因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733(2020)09-0279-01
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在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下,建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当前阶段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为了实现农业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需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与市场经济融合,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概述
所谓农业补贴经济,尤其是农村合作社。农业合作组织的目标是有效促进农业经济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有效地改善微型工业的经济基础。过去,我国农业以分散、小规模的方式经营。这种现象使农业发展更加困难。巩固分散农业经营,建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将降低个体农民和市场的交易成本,从而有效改善农业的微观经济基础,从而促进中国农业健康。另一方面,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提供各种服务,有效改革农业生产模式。
2 制约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原因
2.1 受传统思想观念制约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对于调整农村地区农业发展结构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传统单一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无法满足农业市场的消费需求,为此,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应用到农业经营生产中,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受到农民的传统思想的制约,由于绝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程度较低,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模式认识不够透彻,没有意识到合作组织对于提高农业经济收入及农业发展的重要性,缺乏农业生产经营的创新意识,使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进展困难。此外,农民在农业经营发展中,往往忽视合作组织经营带来的经济效益,使农民仍旧延用传统自我经营方式,对农业合作经营形式参与度不高,导致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在农业现代化经营发展中难以得到全面落实,制约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无法发挥出合作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2.2 运行机制不健全
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等层面缺乏健全性。一些组织并没有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合理地开展各项活动,致使违背了合作组织建设的初衷。并且,在监督管理层面,其缺乏健全的监督体制,影响了组织运作效率的提高。此外,在产权利益分配层面,其所应用的方式也缺乏合理性,当地政府及合作社等角色之间的产权划分不够明确,违背规定使用公积金等不良行为频频发生,从而使得组织的发展受到很大阻碍。
2.3 合作组织成员素质低
合作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质量。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绝大多数农民存在认识上的误差,对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模式认识不够全面,缺乏合作组织的主动性和自我管理能力。当涉及到利益问题时,容易被眼前利益所误导,引发一系列的纠纷问题,阻碍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进展。而且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近年来农村人口逐渐迁移城市,农村劳动力也逐渐向城市转移,导致人才流失和劳动力不足,现阶段的农村结构多以老人、留守儿童为主,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满足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需要。在合作组织过程中,部分农民素质水平较低,缺少责任意识,在发生利益冲突和纠纷情况时,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切实解决合作组织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在农业合作组织成员当中还缺乏素质较高的领导人员,缺少优秀的合作组织经营团队,制约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3 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完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市场运行机制
第一,应完善经济合作组织关于农村地区的条例,如成员资格确定、领导和管理结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第二,应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再次完善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地区的利益分配制度,例如按交易金额保持份额分配,同时适当考虑到份额。最后,它们完善了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激励措施,例如扩大供资渠道,同时成员国坚持供资。
3.2 农业发展与农村教育相结合
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于教育的落实情况,开展农村教育普及工作是从本质上改变农村贫困问题的基本方式,促进农业生产者全民文化水平的提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进行,在农业生产者范围内树立现代化的生产意识,使其传统的观念能够得到改观,帮助农业生产者纠正当前的认知误区,才能推动农业生產的又好又快发展。
3.3 强化各组织协同发展
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应加大当地政府的领导力度,不断强化区域合作。对于经济发展一般的地区,应强化对当地大户及企业的领导,以保证组织发展的合理性。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应强化对农民作用的发挥,不断提高组织的综合性及专业性。如果条件允许,应强化组织全方面合作,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将土地、树林等所有权等价入股,以确保可以实现个人资产到联合资产的转化。
结束语:综上所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于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实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发展目标,需要相关人员充分考虑制约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促进农业发展,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生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刘俊萍.制约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原因探究[J].财经界,2020(08):21-22.
[2] 贾国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探析[J].中国商论,2019(15):194-195.
[3] 袁发翠.新时期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J].山西农经,2019(09):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