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丽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提高环境保护管理的效果,还需发动创新思维。笔者通过探究项目前期的环保管理,在建设期落实前期的环保要求和措施,投产及运行期完成环保验收和环保管理工作。为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管理
【中图分类号】X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733(2020)09-0270-02
引言:从一个阶段看环境影响,有可能造成对环境影响的错误判断。因此,有必要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对产品的环境影响进行综合判断。这种思路是生命周期思维(LifeCycleThinking),用此進行的评价称为生命周期评价(LCA)。
1 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监测工作涉及部门多,监管易脱节
环境影响评价系统主要对审批监测机构、管理部门、环评机构、评估机构、监测机构、建设单位等多个部门进行综合的数据考察与分析,从而得出相应的环境评价结果。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的部门较多,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存在差异,因此统一管理和调查期间会遇到监管脱节、检查受阻等问题。此外,由于各个机构的所属体系不同,相应的管理体制也存在差异,环境监测数据会不一致,造成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可靠度较低。
1.2 公众参与度低
环境问题是关乎我国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具体执行环节可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提升他们的参与度,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民众监督的力量,同时也能够提升他们对环境危害的认识程度,从自身意识上提升对环境的重视。对全民参与形式的工作,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摸索。
1.3 环评机构工作不规范
部分环评机构工作态度不端,其设计方案和监测内容趋向简化。环境监测潜存许多问题,环评监测不规范,导致后期环境保护压力大。调查发现,受资金和时间的影响,一些环评机构会拼凑监测数据。部分监测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导致监测数据存在误差。
1.4 监测市场处于无序状态
我国环境监测领域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造成监测市场长期处于无序状态。此外,监测人员的工作态度和社会对环境监测的普遍认知也影响着监测市场的工作状态。生态环境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的权责界限不清、职责细化不明确,会造成部门间相互推诿责任,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升。当前,我国的监测质量现状不够理想。受监测点位、因子、频次等因素影响,部分环境监测数据不具有代表性,监测数据的统计和评价有误。环境影响评价引用的数据与真实监测数据不一致,这是导致环境监测不理想的原因。
2 关于环评阶段
一份满足这样要求的环评报告应该是比较简单的,内容很大程度简化的,然而,目前很多的环评报告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如,招商引资下的工业园区的环评只是流于形式,环评工作的进行无法达到理想环评的要求,其调查环境的现状和环评的深度还远远不够。再比如有关生态(公路、输变电)的项目,如果具有较长的线路,则必定涉及很大的范围,如果在规划环评阶段就将线路走向和敏感区充分考虑,那么在环评阶段侧重点就应是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否则在环评报告中要有很大一部分阐述项目与敏感区之间存在的关系和具体解决办法,将方案不断调整,增加了环评次数和延长了环评周期。项目环评工作基于项目可研设计阶段提出的环境保护办法进行汇总和分析,遵循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环评报告主要有两个目的:(1)项目的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环剥部位是否能够审批通过;(2)项目建设需要具体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办法,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有诸多因素导致环评的审批比较难,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是否可行的侧重点是项目的选址选线是否合理,如何解决敏感区问题,施工工程内容,项目的环保和管理办法,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而影响环评审批难的两个重要内容是敏感区问题和环评报告的质量。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强调内容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可以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不强制采用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如果建设单位本身具有编制环评报告书的能力也可自行进行。这样的环评机制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和意识,使企业经济压力降低,促进经济发展。
3 全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管理对策
3.1 对计划过程中的控制管理
在进行环保工程之前要对整个工程做出详细的计划,一个详细的施工计划对于工程是否可以顺利进行十分重要,需要每一个施工单位着重的注意,所以对于施工计划的控制管理就需要严格把控,对一个环节都要详细计划。另外,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对于每一种情况都要有详细的解决方案。在计划的过程中应该体现出环保工程的思想理念,符合环保的要求。
3.2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管理
1)构建完善造价管理系统。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作为造价管理的核心部门,必须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以下方面的资料都交由造价管理部门监管,具体有: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等等。而该部门的预算人员则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定期进行核算,如果发现实际与预算不相符情况时,必须对此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并且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在投标过程中,一旦出现不可预见的特殊因素,需要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索赔方案。2)工程中标之后。施工与建设单位需要签署合同,而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双方需要处于相等地位,而针对合同本身来说,具有公正性,有失公平的合同无法履行法律效益。与此同时,还需要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一定合同签署,则不能随意更改,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所以针对中标之后的签约环节必须保证合同的公平性,从而为造价控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3.3 落实项目事中事后的环保管理
项目的事中为了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是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事后是监督项目投产或者使用后是否遵循相关环境保护法等。加强事中监管,积极营造政府发挥监管模式,企业保证自律效果,公众积极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着重调查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行为和审批过程是否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审批结果是否符合规范;着重调查技术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能力是否合格,有没有存在不合理的收费现象;着重调查环评单位有没有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项目作业,从而有效保证环评文件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着重监督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法规执行环评程序。加强事后监管,着重调查环保部门是否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着重调查环评单位是否定期抽查环评文件质量的抽查复核工作;着重调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做到源头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双管齐下,从而有效监督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如今的项目建设要特别关注全过程环保管理的理念及重要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的不同阶段的环境保护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任务和责任,将环境保护措施一步步进行落实。
3.4 确保验收评审标准的严格
验收评审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这一环节存在漏洞或者验收不当的现象,那么环保工程之前的工作成果不仅会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出现严重的危险。而环保工程的验收评审标准又与其他工程的标准存在差别,除了必需要具备的工程质量标准,还需要加设环保指数标准。在制定审核标准时,需要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以及环保总局给出的各个环保工程对应的环保指标,另外还应按照部分已經完成的环保工程的一些环境指标进行参考,基于上述参考标准,并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审核标准才能够保证其合理性与科学性[3]。通常来说,环保工程的审核重点应当集中在工程带来的环保效果上,应在这一内容上加大力度进行审核,并逐步将审核标准进行细化,特别需要持续对环保工程的后续效果进行检测。
结语:综上所述,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时代,由于过去环保意识的不足,重工业的发展给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提高,国家对环境的政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备受社会关注,但是从实际运行结果来看,由于经验不足,很多方面还亟待提升,因此要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寻求整改方案,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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