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月13日,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医生刘文雄在家中猝死。因其并非感染新冠肺炎,同时当地人社局认为其情况与工伤认定中规定的时间、场景不合,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刘医生家属及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仙桃市政府近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原《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仙桃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决定,将刘文雄不幸身亡认定为工伤。
小编随想
仙桃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无疑是一种“纠偏”。认定刘文雄医生猝死为工伤,不仅是告慰刘医生的在天之灵,而且是对其家属的应有慰藉。在某种程度上,这更是向广大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正是他们的最美“逆行”、坚守奉献、直面病魔,挽救了众多患者的生命。
回顾刘医生生命的最后一个月,令人唏嘘。从1月12日至2月12日,作为医院发热门诊专家指导组副组长的他,共接诊患者3181人。“1月31日,刘文雄医生就有胸痛、心慌等身体不适症状,因防疫任务重,没请假治疗。2月12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刘文雄医生正常在发热门诊上班,17时许下班回家,晚上22时还有患者电话问诊。2月13日上午5时30分许,刘文雄在家中突发疾病并晕厥。”这段事实描述,被清楚地写入仙桃市人社局此前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认定事实却不认定工伤,本身就是矛盾的,也是站不住脚的。
处于“战时”状态,又因为医术好,刘文雄医生在上班时间接诊大量患者,接诊数量超过其他3名门诊医生接诊数量之和。而且卫生院把医生的电话提供给患者,就算在下班时间,刘文雄也要接受患者問诊。超负荷的工作,给本就患有心脏病的刘医生带来的心理与生理压力可想而知,直到他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
我们不能让英雄和他们的家属流血又流泪。特殊时期,更不能简单地以在单位或在家中,来认定有关人员去世是否属于工伤,而是要结合各种事实、因果关系、医学判断,作出理性的、实事求是的结论。这是对逝者应有的尊重,也是给生者以公道和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