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正卿
2009年起,浙江省嘉兴市以补齐集体经济薄弱村“短板”为突破口,连续出台三轮“强村计划”政策意见,从资金、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加强扶持,因地制宜总结推广“强村九法”,特别是在全省首创“飞地抱团”增收模式,为村级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到2019年底,全市858个村年经常性收入达20.6亿元,村均240.8万元,年经营性收入达15.1亿元,村均175.7万元,全面实现年经常性收入10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村全覆盖。
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遭遇一定挫折。为深入全面了解疫情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的影响,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对所辖7个县(市、区)相关情况作了调查分析。
1.村级集体经济支出增加。疫情期间,广大农村地区是防疫抗疫的主战场之一,村级担负着网格化排摸、交通和人员管制、入户宣传等的重要职责,相应承担了诸多支出,包括防疫物资采购费、人员务工费、伙食费、交通管制隔离材料费等。如桐乡市大麻镇永丰村虽要求本村值勤人员回家就餐,但近一个月的伙食费和误工费仍达4万元;桐乡市濮院镇永联村作为一个开放式农民安置小区,因采取封闭式管理,在购买通透式、铁网绿篱、实体墙等隔离材料上支出约8万元。根据部分县(市、区)的统计,疫情期间,嘉善县118个村共增加支出约1741万元,村均14.8万元;海盐县105个村共增加支出约2000万元,村均19万元;海宁市182个村共增加支出约810万元,村均4.5万元;在疫情相对严重的秀洲区,卡点设置较多的村每日支出近万元。
2.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减少。一是物业租赁收入减少。从村级收入结构来看,物业租赁收入是嘉兴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最主要来源。疫情期间,因工厂停产、商场歇业、农贸市场分时开放,村级标准厂房、商厦、农贸市场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大部分承租方提出减租、缓租、退租要求,给村级物业经济带来一定压力。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村是一个城郊村,因店面关停、租金减免等原因,预计损失百万元;海盐县村级资产出租收入共减少约600万元,占去年物业租赁收入的8%-10%。二是经营收入减少。不少村级自营项目被迫暂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农村家宴中心。家宴中心是嘉兴农村地区承办春节期间年酒聚会的主要场所,但因疫情原因全市254家农村家宴中心全部停业,如南湖区26家家宴中心预计损失60万元,海盐县武原街道家宴中心预计损失27.5万元。此外,还有一些由村牵头组建的强村公司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如桐乡市石门湾粮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交通受阻增加大米运输、搬运成本约2万元。三是土地流转收入减少。疫情期间,因农产品滞销导致经济损失,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出下调土地流转租金或延期交纳;还有部分主体在土地流转到期后暂未续租,如嘉善县陶庄镇汾南村100余亩土地至今没有发包出去,村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平湖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显示,今年2-3月期间,土地流转租金起拍价已有所下降。四是乡村旅游收入减少。一些以农家乐、民宿、餐饮等乡村旅游为重要收入来源的村基本没有客流。如海宁市因乡村旅游导致村级经济收入减少约605万元;海盐县秦山街道永兴村因旅游项目签约推迟影响集体经济增收。
3.村级物业项目建设、招商进度受影响。一是村级物业项目建设受影响。近年来,嘉兴各地大力推动“飞地抱团”发展,全市101个“飞地抱团”项目中有33个尚处于建设阶段,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标准厂房、物业用房一时无法正常施工,如桐乡智创时尚产业园项目因用工困难和建筑材料紧缺,工程建设进度明显滞后。二是村级物业项目招商受影响。一些处于招商、招租阶段的项目同样受到影响。如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智创园项目,因交通管制原因,客商暂时无法正常开展考察,签约或在谈项目确定延期;嘉善县西塘镇鸦鹊村厂房年底到期后因招租暂缓,预计损失50万元。
1.充分发挥“飞地抱团”项目的“稳定器”作用。“飞地抱团”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统筹、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实现了集体经济发展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各个“飞地抱团”项目不仅亩均产出增长明显,更是通过保底分红的分配机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稳定收益。通过坚持“飞地抱团”发展,最大程度地缓解了疫情对村级集体经济的冲击。据统计,全市101个“飞地抱团”项目中,村均分红达20万元-30万元,最高90万元,收益率普遍达8%-12%,最高达到20%。
2.充分发挥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的监管作用。疫情期间,虽然村级支出有不同程度增加,但嘉兴始终坚持监管力度不松劲,全面实行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村务卡”使用等非现金结算方式,既避免了接触式的传统审批方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又筑牢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安全堤坝,防止疫情期间村级支出管理混乱。针对口罩、帐篷、消毒药水等防疫防护用品和卡点物资装备的紧急采购,明确提出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完成支付。对部分需要社员(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事先以线上方式做好沟通,明确待疫情结束后立即补齐相关手续。同时,就疫情期间村级资金使用、务工费发放、接受捐赠资金管理等问题作好研究指导。
3.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慈善捐款等渠道的帮扶作用。目前,部分县(市、区)已预拨了疫情防控补助经费,如南湖区对所辖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2-3万元不等的防疫经费。社会各界的企业、乡贤、爱心人士也对各村提供了物资和资金上的帮助,如平湖市曹桥街道百寿村企业乡贤等捐赠了一批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资和慈善捐款4.5万元。
1.进一步推广“飞地抱团”发展模式。观察此次疫情发现,虽然各村的集体经济存在一定损失,但由于嘉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主要来源于“飞地抱团”等物业项目,损失程度相对较小。特别是对于全市经济薄弱村来说,全部兜底纳入到“飞地抱团”项目中,年内能够获得稳定收益,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因此,建议进一步推广运用“飞地抱团”发展模式,加强对“飞地抱团”项目支持力度。一方面,要减免相关税费,如对在建设中土地使用税采用减免优惠,对正在报批、建设、验收过程中应交的有关规费予以减免。另一方面,加强金融扶持,扩大贷款投放规模,对符合贷款准入条件项目,提供及时、足额的信贷,贷款利率给予最大优惠。
2.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和后疫情时期村级集体经济扶持。疫情期间,因人员流动限制,出现了本地剩余劳动力增加、外来劳动力紧缺的现象。建议引导有需求的强村公司、农业经营主体雇佣本地村民,有效缓解用工难题,确保相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尽快恢复。用好“互联网+村集体经济”模式,借助电商平台,整合本地农产品资源,搭建网上农贸市场,为村级集体发展谋求新出路。疫情结束后,建议尽早出台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办法,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合理设置目标任务,加强扶持力度。
3.进一步减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再次证明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正确的。就目前而言,各地财政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资金补助的还不多,即使提供补助的数额也远远不及实际支出。为此,建议各级财政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防疫抗疫中的支出给予适当补助,特别是对防疫物资费、人员务工费和隔离材料费等支出较大的项目,按支出费用大小进行补助。此外,建议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减免小微企业租金而造成集体经济收入减少的,按村减免租金金额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