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先秦儒道自然观思考实现当代生态文明的思维方式

2020-07-20 16:15何锟伦
名家名作 2020年3期
关键词:自然观生态文明

[摘要]先秦儒家道家对自然有着系统的理解,共性和差异并存:两者都对自然采取敬畏的态度,主张“天人合一”,但儒家赋予自然以人伦道德含义,是“入世”的,而道家以“道”和无为的方式对待自然,是“出世”的。针对两种自然观进行分析,探索其产生的原因,为解决当代环境问题、践行生态文明自然观提供思想指导。

[关键词]自然观;儒家道家;天人;生态文明

自然观体现了人对待自然的观点与态度,指导人改造自然的手段。中国拥有灿烂的文明,自先秦时期诞生的儒家、道家自然观贯穿了华夏农业文明;而当今社会飞速发展,人们已具备了全新的生产方式,在物质生活极大改善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明显,人与自然关系紧张,急需建立一种良好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文明”应运而生。那么,人们不禁反思目前对待自然的态度,或许可以从古代的自然观中找到答案。对儒道自然观的差异性研究,既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两种不同的文明,也可以指导我们当代社会的发展;而儒家、道家自然观都有精华之处,當今我们要想建立现代的科学自然观,就必须加以深人研究,兼收并蓄,相互借鉴,在研究两种具有典型性的哲学思想的同时,也有利于指导我们正确对待自己栖息的大自然,从而更好地指导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

一、儒道自然观:以先秦时期“天人观”为例

在我国古代,外部自然界在哲学意义上被看作宏大的生命体和统一的系统,人和自然物应该和谐共处,而“天”就代表外在自然界,于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集中体现为“天”与人的关系。“天”的含义很广:“物质之天、主宰之天、运命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泛指整个外界环境。在农业生产方式下,人们需要依赖于自然,便产生了关于如何对待外界自然的原始朴素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儒家天人观

儒家文化总体上以“天人合一”的态度去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和自然、人和宇宙的合一。基于此,儒家以一种“人世”的心态,确立起人依于自然、顺应自然的伦理,使农业社会稳定并设立理想的人际秩序。孔子作为儒家先驱,给出了“天”的定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篇),这里的“天”是外在于人的自然之天,代表四时运行和万物生成,主宰万物生长和春夏秋冬的交替,体现了自然的生机勃勃、吐故纳新,也包含了人的生命体的生长以及德行的培养。比如“仁者乐山,智者乐水”(雍也篇),这句话把自然与仁、智这两种德行联系起来,说明人的内在境界与外界大自然息息相关。而孟子说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滕文公上》),比孔子更进一步,把“天”视作天道和人性合一,人的心、知和性是“天道”在人身上的落实和表现,这就体现了“天”与人的相互关系,诠释了儒家“天人合一”的真谛,主要体现了一种道德、义理之天。当然“天”远不止狭义的自然之天,还包含着“神”的属性,主宰万物,其中也包括人,这是“天”权威性、神圣性的体现,比如孔子说“惟天为大”(《论语》泰伯篇),“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篇);孟子说“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孟子·离娄上》。而人的行为要对“天”时刻顺从,否则“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篇);孟子也意识到“天”对人类社会的主宰性和对政事的决定性,“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孟子·万章上》),政治也需要“天”介人。所以儒家对天人关系是十分重视、谨慎,“天”既是自然,又是具有超越性的神,具有强力的意志。

那么,“天”与“人”是以何种媒介而联系起来的呢?儒家认为,外在的媒介是“鬼神”,内在的媒介是“德”。首先,人与“天”想要建立联系、沟通,需要一个很神圣的中介,这也就导致在早期社会,每逢重大节日需要祭拜鬼神,并以此建立一套复杂的礼制。早在殷商时期,以巫蛊祭祀、占卦、祖先崇拜等行为为特点的原始宗教之风就非常盛行,“鬼”“神”变成了“天”的代表和中介,这实际上就是人与天的沟通,以祭拜鬼.神来对天表示服从,天也降示感应,这种感应时常表现为一些自然现象。而作为一种内在的修养,“德”起到了连接人与天的作用,人培养自己的“德行”去“以德配天”,有德之人被赐予“天命”去治理社会。所以,“天”的权威性、神圣性还表现为“天”指导人的实践,对人的道德修养和行为准则有极高要求,“天”也早已突破了自然观的层面,而具有了一种认识论的伦理道德和神权政治色彩。

但是,虽然人与“天”有着密切联系,儒家又提出对“天”(或“神”)要“敬而远之”,适当保持距离,“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篇),这又是为什么呢?人的确需要敬畏、尊崇“天”,但绝非消极依赖和毫无理智地迷信;孔子强调天人之间的恰当距离,则是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与理性,反对对天地鬼神的盲目服从,着眼点也更多的在“人”。这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其实也体现了天人关系:对“天”的敬畏和与神之间的区隔,是建立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理性之上,最终目的是实现儒家建立稳定的农业社会的构想。

在先秦之后,儒学史上还有很多关于自然、“天人”的思想。比如,汉武帝时期的董仲舒指出“人副天数”即人的形体、意识都与“天”极度相似:“道之大原出于天”中的“天”就是自然界的最高法则以及主宰性,社会的最高法则“道”也需服从于自然;他更有“天人感应”之说,要求“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如果君王的行为违背了“天”的准则,自然界将有不祥的表现。可见,先秦时期的儒家天人观并没有销声匿迹,而是被继承和发扬,“天”仍然是至高无上的。到了唐朝,刘禹锡指出“天人交相胜,还相用”(《天论》上篇),体现了一种辩证法的对立统一,人与自然处在一个矛盾共同体中,人也可以“用”自然。随着宋明理学的兴起,儒学思想被融合、改造比如张载说道“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西铭》),这里体现了一种天人一体的宇宙论,自然即人之父母,不仅指出天与人是相通的,还融合了道家的“混沌”、无为的概念。所以总的来说,儒家的先秦天人观深刻地影响着历朝历代的关于自然界的观点,但是它们与道家天人观有着很大的不同,那就是儒家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比如荀子提出“天行有常,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指出了自然界是有客观规律的,要求利用与改造自然,体现了一种朴素的唯物论。

道家的天人观则与儒家有天壤之别。道家提倡“出世”,“天”就是指外部自然界以及“自然而然”“自生自为”,“人”就是人类或者人的改造自然界的行为,“天”不再高高在上。老子说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第五章),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按照固有的方式,也就是顺应自然之“道”。“道”正是道家哲学的起点、基础,也是万物的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一指具体万物形成之前的统一状态,但在老子的体系中,他把这种状态推崇为一种抽象的最高的自然原则”就连“天”也派生于此,所以“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第三十九章)。此外,“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道”是万物运行的最高法则和普遍规律,但要效法“自然”。所以,落实到老子的政治哲学观,他把“自然”置于“人”之上,既然各物质都按照“道”随其自身运行,那么就应采取“无为”的方式,秉承“无为而治”“小国寡民”的政治体制,甚至人类也无需发展自己的文明,应该“绝学无忧”。而庄子将道家天人观推向极致。庄子的“天”,是“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天地)和“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大宗师)的状态,“何谓天?何谓人?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秋水),在绝对的“自然无为”之下,他还坚信知识是消极的,正如“知出乎争;知也者,争之器”(人间世),一切都不需要人的干预,一切都是和谐统一的,现在人拥有了知识、科技,产生了自己的文明,会去改造外界使之适应自己的需要,这无疑是对自然界原本的和谐的破坏。所以应该以最原始的、野性的未开化状态保持“天人合一”。

可见,在道家天人观中,“自然”高于“人”,“人”的地位也不如在儒家那里的那般重要。其中,老子还算比较中庸,他知道人可以利用自然規律,出发点还是人世的利害得失,比如“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老子》第三十七章),而“道”不仅指“自然”及其最高原则,还指“规律”,正如“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有一种朴素辩证法的色彩;老子虽然提出“绝学”,但不是说人就完全不需要学习甚至抛弃文明,而是认为“对事物的认识不应该到客观世界中去求,认识不是从实践中来的”,“学”是指杂乱的、干扰人类认识“道”的东西,“绝学”的目的是突破各种“有”而回归“无”,保持那种本然状态。他也说过“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第四十七章),可见他并不是排斥知识,只是说可以“闭门造车”“闭目塞听”地学习;另外,他的“无为”不是完全消极的“不为”,而是适度性、中庸性,因此他紧接着说“无为而无不为”(况且他说“无为”主要针对统治者)。但庄子把反对一切人为作为最高原则,立足于“逍遥游”的人生观、价值观,“消极厌世,对人生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幻想摆脱一切外物和肉体的束缚,追求一种个人精神上的绝对自由”。在认识论上,老子和庄子都较为偏颇:老子“闭目塞听”的神秘主义认识论,“塞其兑(眼耳口鼻),闭其门”(第五十六章),否定实践,显然与我们学习知识的正确途径不符;庄子反对人类文明的发展,殊不知这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必然的,正因为如此,人类才能繁衍。所以,道家反对实践、排斥文明开化,反倒与“自然”背道而驰,也无法“自然而然”。

综上所述,从中国先秦时期的“天人合一”观,反映了农业文明中的中国对自然采取“顺”“敬”的态度,“人”是茫茫大自然的一种生命、一个部分,在自然中不断繁衍,也需要顺从自然界规律,达到一种和谐相处的状态;虽然也出现过朦胧的对自然“利而用之”的想去,但远远没有达到认识论的层面,更别说实践了。因此,古代中国的自然观没有主客二分和实践的理性精神,对自然的探索和利用非常有限,也就导致近代科学无法在中国发展。

二、导致儒道自然观产生的原因

古代中国独特的自然观的形成,是受到地理环境、社会制度、民族文化等因素影响,但根本上是经济因素导致的。

(一)地理环境影响中西方自然观

常言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地理环境对人的各方面发展都有极大影响,包括人对待自然的方式和态度。而人们都是通过自身所处的环境去了解外部世界,所见所闻就会有差异。在古代中国,人们主要在季风气候的长江、黄河一带的平原生活,土地平坦开阔,靠近水源,土壤肥沃,适宜农业耕种。在农耕文明下,人们靠天吃饭,渐渐发现了只要按节气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歇,再加上自然的风调雨顺,便能过上安居乐业、丰衣足食的生活。人们渴望稳定,便形成了崇拜自然、顺从自然的价值观,努力与“天”达到“合一”。

(二)民族文化、性格特点

地理环境可以影响一个民族的文化和性格,而一个民族的性格和文明,又影响着其对待自然的态度。在地理条件作用下,中华民族讲求“天时地利人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易安于现状;中国幅员辽阔,但各地区都被崇山峻岭阻隔,人们不愿搬迁,宁愿安顿在自己的家乡,正如“天不变,道亦不变”,于是就更加依赖周围环境。而且,中国是礼仪之邦,讲究“和”与“中庸之道”,所以也主张“和平”地对待自然;中国古代的哲学,几乎都是基于本土性的儒学和老庄哲学而衍生出来的,是一种生命哲学,讲究人与自然属于一个大生命系统。而中国人的性格多为含蓄、内敛与谨慎,喜欢安定而缺乏挑战性,比较保守而少创新性,没有西方人那种野心和征服欲,也就没有穷尽对自然的探索和索取。

(三)社会环境和制度

在春秋战国时期,战乱频繁,思想上也“百家争鸣”,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百姓渴望和平安定,需要强大的精神慰藉,表现在自然观上,他们希望“天”予以庇护和保佑,“天”也就有了神性,体现了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儒家和道家的自然观也符合这种趋向。另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贯穿古代中国,孔子的仁、礼、德治,董仲舒的“君权神授”“天人感应”,根本上是为了巩固君主专制;在专制制度下,社会环境十分压抑,排斥言论自由,人们的思想也被奴役,社会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所以思想也变得保守僵化,屈服于“权威性”,丧失了多样性和挑战性,作用在自然观上,也就表现为“依赖”“顺从”与“维护稳定”,并且呈现出趋同的特征。

(四)经济因素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切社会意识都是社会存在的产物。而中西古代自然观之所以存在差异,归根结底是作为经济因素的客观存在的作用。在古代中国,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分散性自然经济占主导,生产力低下,规模小,分工不发达;而统治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品经济总的来说是不繁荣的。这种经济形态作用在自然观上,便呈现出对自然、对“天”的顺应和唯心的崇拜;而四大发明虽诞生在中国,但在整个封建经济下,再加上闭关锁国、思想僵化等原因,缺乏发明创新的后劲,也就不利于探索自然、改造自然的实践,对自然也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迷信。

三、正确认识古代自然观,形成科学的现代“生态文明”自然观

在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化的进行,人类早已摆脱了农业社会的封闭、原始与落后,而更加全面地开发和利用大自然,由此给自然界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比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口过剩、资源匮乏、全球变暖等问题,为人类的持续发展留下了深重的隐患。这些环境问题的背后,展现的是人类自然观的变化:从古代时期中国农业社会对大自然的顺应、敬畏,到之后的近代时期民族资本主义兴起、工业化的发展以及工业文明生产方式的全球传播之下对大自然的开发和利用,再到现代为了生产力大幅提高而征服自然、让自然臣服于人,虽然反映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加强,但是也充分说明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恶化,二者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而另一方面,人们在盲目地利用、改造自然的司时,随着对自然界的不断破坏,人类自身的发展也受到了很大影响,比如食物中毒、水源污染、空气污染、人地矛盾等等,“深刻地暴露出了以工业为主体的社会发展模式与人类的环境要求之间的矛盾,以一种后现代的方式将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尖锐地提交给了全人类,也使新的文明形态酝酿于工业文明的母体中。在西方国家,无论是社会学家对后工业社会的探讨,还是科学家对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努力,以及后现代主义者倡导的生态学世界观,都在同一方向上预示着工业文明因面临着多重全球问题,必将发生转型,走向新文明”。所以,一方面面临着迅速发展的工业化进程,一方面面对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和日益尖锐的自然与人的矛盾,人们探索出一条全新的文明道路即生态文明。在这种生态文明之下,人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利用和改造自然,但是重要的是对自然加以充分的保护,不仅让人自身受益,也要呵护自然,在和谐统一中实现人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可见,这种自然观既继承了古代中国“天人合一”的精神,又肯定了对自然的深人探索与合乎目的的改造,自然界既是外在于人的客体,又是不可与人分割的、人类赖以生存的部分。这是一种新型、现代、科学的自然观。

对此,可以首先从先秦道家自然观去认识。这种“天人合一”观认为,人与万物共同在一个大生命世界中生存,与万物是平等的,万物按照自己的本性生存,“各适其天”而不是由人掌控,所以人不能把自己当成万物的主宰。但是,生态文明不是那种浅层次的“和谐统一”,而是既保留了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各自的优秀传充,又扬弃了两者不适应时代潮流的一面,是一种辩证的否定,实质是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科学发展。其次,生态文明并没有全盘否定工业文明,它也将提高社会生产力、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求放在突出位置,也把自然作为外在客体,肯定了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也体现出人类实践活动的客观现实性、主观能动性和技术性,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只是说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日益尖锐的人与自然的矛盾,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不能去疯狂地掠夺、征服自然,必须要改变当下片面的生产方式,对自然加以修复,维护农业文明时期那种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进入一种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于是,儒家的那种去探索、利用和改造自然的精神,也可以被辩证地学习。综上所述,中国先秦儒家和道家自然观各有千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两种自然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既应该继承其优越性,又应该加以发展以适合现代社会的需要。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一方面,我们有着古代农业社会的“天人合一”的优秀传统,另一方面,西方的先进科技不断传人,我国也在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业化进程如火如茶,所以目前的我们,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些方面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对我国古代自然观的深人探讨,对于形成现代的科学自然观,对于实现科学发展观,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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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何锟伦(1997-),男,汉族,四川成都人,北京大学2015级哲学系本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硕士在读,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生态哲学等。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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