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的思考

2020-07-16 03:44徐培红董鸿瑜赵振谢瑞娟曹伦
长江技术经济 2020年2期

徐培红?董鸿瑜?赵振?谢瑞娟?曹伦

摘 要:梳理總结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实践、经验及主要问题,结合问卷调查分析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功能需求,提出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功能设置,并提出加快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有关建议。

关键词:长江干线;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

中图法分类号:F552.7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679/j.cnki.cjjsjj.2020.0215

目前,常年航行于长江干线的船舶约5万余艘,根据航运企业反映,船舶营运期内约20%左右时间在港口,30%左右时间在锚泊,50%左右时间在航行,在港停泊时间较短,航行和锚泊时间较长,相应也产生大量的服务需求,特别是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排放需求。布局建设一批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可与长江港口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互为补充,进一步完善绿色航运服务体系,同时也可依托服务区拓展船员服务功能,改善船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不断满足广大长江船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 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实践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的“探索建设集岸电、污染物接收等服务于一体的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工作部署,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三峡通航综合服务区、南京、镇江等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成投入使用,南通、太仓等水上综合服务区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三峡通航综合服务区为待闸船舶提供通航信息、过闸安检、防污应急、绿色能源、待闸锚泊、温情驿站等6大类30项服务,自2019年4月投入运营至12月底,累计为3.7万艘次船舶提供锚地待泊服务,为4万人次船员提供温情便民服务,为1.1万人次船员提供免费交通,为近1 500艘次船舶供应岸电近400万kW·h。南京、镇江等江苏段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在提供综合服务的同时,实施了“一零两全四免费”(即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航船舶排放全达标,提供免费生活垃圾接收、免费生活污水接收、免费水上交通、免费锚泊)的排放治理模式,特别是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期间,长江船舶靠岸补给不便,南京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出了“无接触”服务模式,有力保障了船舶物资供应。

1.1 服务区建设主体多元化

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可以企业主体进行建设,如南京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可以政府部门为主体进行建设,如太仓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也可以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建设,如三峡通航综合服务区由三峡通航管理局主导,地方政府、电网企业、航运服务企业、医疗机构等共同参与建设;镇江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由江苏海事局镇江海事分局和南京长通绿色航运有限公司共同建设。

1.2 服务区运营管理以企业为主

对于政府部门参与建设的水上服务区,其主要履行相关职能,如船舶安检、政务服务、政策宣传等。对于公益性的服务,政府部门主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如太仓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对于盈利性的服务,政府部门均不参与,主要由投资建设主体进行运营,或者由政府部门通过招标确定运营主体。

1.3 服务区功能布局具有多样性

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各个功能区可以集中在一个区域,如三峡、南京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也可以分散布局在一片水域范围,如镇江、南通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这主要取决于既有水域基础条件以及通航环境。

1.4 服务区功能是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功能主要以服务船舶及船上人员为主,在建设方面可先实现部分需求迫切的基本功能,再逐步完善和提升,如镇江水上绿色航运服务区虽尚未完全建成,但已实现了“四免费”的绿色服务和便民服务功能。

总体来看,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不断完善,但长江航运点多线长,船舶流量较大,且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既有布局、能力和功能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尚无法满足长江船舶运行需求。同时,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尚处起步阶段,相关规范标准也不够完善,特别是关于建设主体、运营模式、功能设置等都尚未形成比较明确的模式,制约着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建设发展。

2 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功能需求

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与船舶、船员活动密切相关。根据对长江船员的问卷调查(共575份有效问卷)结果,超过75%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应具备污染物接收转运、水情气象信息查询、燃料补给、通航信息查询、生鲜食品采购、船舶防污应急、锚地信息查询、船用物资补给、交通艇接送、船舶加水、健康医疗等11项服务功能。餐饮、理发以及图书借阅、影音室、健身房等休闲娱乐功能的需求期望相对较低,认为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必须具备上述功能的调查对象不足40%。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功能需求问卷调查情况如图1所示。

另外,长江船舶及船员对不同河段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功能需求存在一定差异,但差异不明显。主要差异体现在:一是交通艇接送方面,长江下游河段江面较宽,船员上岸交通不便,对交通艇接送服务的期望较高;而上游河段江面较窄,船员上岸相对便利,交通艇接送服务的需求则不如下游段迫切。二是危化品船舶洗舱方面,长江下游危化品运输船舶较多,而水上洗舱站布局和能力明显不足,对洗舱服务的需求较为迫切。三是锚地信息服务方面,长江干线宜昌—岳阳区段锚地信息查询需求较为突出,明显高于其他河段。

3 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功能设置

结合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发展经验以及长江船舶和船员对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的功能需求,认为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是指布置在长江干线一定水域内,具有相对集中的多种航运服务设施,能够为内河船舶及船上人员提供绿色、安全、便捷的航运服务和便民服务的场所。在服务功能上,应突出绿色环保、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污染物接收、便民服务等功能为主,辅以燃料补给、物资补给、信息查询等其他功能,即其功能设置可分为基本服务功能和拓展服务功能两大类。

3.1 基本服務功能

基本服务功能为每个水上服务区的必备功能,主要满足船员日常生活和船舶运输生产的基本需求,主要包括污染物接收服务和船员生活服务功能。其中污染物接收服务包括,提供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接收转运服务。船员生活服务包括,提供生鲜食品采购、船岸交通艇接送、生活超市、健康医疗、快递收发等服务。

3.2 拓展服务功能

拓展服务功能视服务对象需求、水域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选择性配置,主要包括绿色航运服务、船舶补给服务、航运管理服务、便民服务、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等方面。其中,绿色航运服务包括,提供岸电接入(包括船舶移动电源租借配送)、船舶洗舱相关服务、环保检测、船舶防污应急等服务。船舶补给服务包括,提供燃料补给、船舶加水及船用物料、配件补给等服务。航运管理服务包括,提供船舶进出港信息报送、船舶审核检验换证、行政事项协助办理、船员培训以及政务政策咨询等服务。对于过闸船舶,可进一步拓展过闸现场申请、安检结果查询、船舶吃水自助检测、人员身份自助核查等过闸安检服务。信息查询服务包括,提供水情气象信息、通航信息、锚地信息、港口生产动态、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其他便民服务主要包括市区通勤班车、餐饮服务、银行ATM机、理发室,以及上网、图书借阅、影音室、健身房等文化休闲服务。

4 关于加快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的建议

2019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围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做出了顶层设计。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能够为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提供支撑,也能为广大长江船员提供更多便利,符合交通强国建设要求,也是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基于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建议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快推进。

4.1 明确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属性定位

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是个新生事物,从既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看,服务区既不属于航道配套设施,也不属于港口配套设施,建议在国家层面明确其属性定位,明确责任管理部门,并简化服务区建设运营审批手续。

4.2 出台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布局规划

建议在国家层面出台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布局专项规划,或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国家级中长期水运发展规划中明确布局规划方案。对于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议沿江省市政府在推进地方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港口总体规划等修编中,充分考虑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布局建设需求,加强规划衔接。

4.3  加强对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支持力度

总体上,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以公益性为主,企业投资意愿不强,单纯依靠市场力量来推动难度较大。建议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将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列为绿色发展示范项目,或交通强国建设示范项目,在建设资金上予以支持。鼓励服务区范围内的水上加油站、LNG加注站等经营主体拓展船舶污染物接收等绿色服务功能,视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量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鼓励或税收优惠。在长江全线推广“一零两全四免费”排放治理模式,避免因政策优惠而造成船舶在江苏段集中处理的问题。

4.4 加快研究建立统一的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

建议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互联网、绿色航运服务等企业,探索利用区块链、北斗导航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涵盖管理部门、航运企业、水上服务企业等方面统一的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建立船舶全生命周期的污染物处理档案,加强船舶污染排放控制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排放的处罚力度。

4.5 推进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建议行业管理部门尽快组织开展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外观标识设计,促进长江全线标识统一,便于航运企业和船民识别。同时,开展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标准、运行标准、服务标准等基础研究工作,促进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

参考文献:

[1]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长江干线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布局方案研究报告.2019.

[2]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内河航道服务区总体设计规范. DB33T 845-2011.

[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内河水上服务区总体设计规范. DB32T 2885-2016.

Thoughts on Speeding up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Water Green Shipping Service Area on the Main Line of the Yangtze River

Xu Peihong Dong Hongyu Zhao Zhen Xie Ruijuan Cao Lun

(Changjiang Shipping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Wuhan 430014,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summarizes the practice,experience and main problem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water green shipping service area on the main line of the Yangtze River,combineing with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to analyze the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of the integrated water green shipping service area,putting forward the function setting of the integrated water green shipping service area,and proposing to speed up the water on the main line of the Yangtze River Relevant suggestions for green shipping integrated service area.

Keywords:Yangtze River Trunk Line;Green Shipping;Comprehensive Service Area

收稿日期:2020-04-15

作者简介:徐培红,女,高级经济师。E-Mail:xph3162@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