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代会期间,孔晓艳等34名天津代表团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议案。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董事长孔晓艳。
该议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三农”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时代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深入调研发现,目前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實的法律保障作用和推动作用不足,乡村法治建设总体上薄弱,“三农”改革中难题的破解迫切需要法律支撑,近年实践探索出的成熟的乡村振兴政策和制度迫切需要以基本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促进和确保各项乡村振兴举措得到规范、高效落实。
孔晓艳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三农”领域的基本法律。把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改革作为立法的重要内容,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作为重要内容,对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农村生活环境等绿色发展问题进行规制,加大对生态功能区补偿力度,引导乡村把“绿水青山”绿色资源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将农业农村工作数字化理念融入该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精准化、管理服务智能化、乡村治理数字化。
孔晓艳说,乡村振兴涉及到多个领域,涉及到6亿多人口,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三农”领域的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补上“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乡村法治短板。乡村振兴立法还要因地制宜,确保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特点相统一、相适应。同时,要建立健全“三农”发展顶层协调机制和综合监督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天津日报 作者 于春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