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筱琦 杜艳
“你认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自愿、真实的吗?”“是的。”
5月11日下午,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办案区询问室,政治处主任李玉涛、检务督察人员叶妮分别对涉嫌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犯罪的李某等三人进行检务督察询问,并听取在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处理的有关意见,核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接受该院拟作出的起诉决定、量刑建议,是否有辩护人等程序问题,以及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检察职责、以案谋私、侵犯其合法权利等情形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今年4月下旬,该院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嵌入式”检务督察的实施办法》,探索“管人+管案”相结合的检务督察模式,在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益诉讼等五类案件中,适时“嵌入”,跟踪了解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选择性司法、滥发检察建议等九种情况,并灵活采用现场随机听取意见、制作谈话笔录,旁听庭审、查看远程讯问、庭审系统,调取案件文书档案材料、录音录像资料等多种手段,强化督察效果。
“全方位的‘嵌入式检务督察,有助于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和风险防范,促进公正司法和检察队伍廉洁建设。”该院检察长陈利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