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历史学院 沈阳 110136;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北京 100872)
清代地方档案就是现存于世清代的地方档案,它们大多存于地方,其主体是保存在各省市县档案馆、博物馆和图书馆以及私人手稿中的包括民间文书、契约文书在内的清代档案。另外,还有一部分是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有关各地的地方档案,它们反映的是清代地方衙门的日常公务活动,也同时反映了村镇、家族、个人的民间活动,其内容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清代中央档案中所没有涉及到的,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而这可以互为补充、互相印证,因此清代地方档案是研究清代区域史的珍贵史料。因吴佩林教授已对2014年清代地方档案整理与研究情况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1],狗尾续貂,我们接下来对2015年至2018年清代地方档案整理与研究的成果进行梳理与述评,以厘清当前清代地方档案的研究形式,弥补其研究中的不足之处,同时对今后的清代地方档案研究提出展望。
2015-2018年,各地学者对清代地方档案开展了大量的整理与编研工作,随着《龙泉档案》《南部档案》《巴县档案》《黑图档》《清水江文书》《徽州文书》等一批清代地方档案的整理与公布,在各领域学者的不断研究的基础上逐渐丰富。我们从清代地方档案研究的整体成果的角度出发,基于学者科研项目的清代地方档案整理成果和基于档案汇编两个维度展开探讨,对这一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详细梳理与总结。
近年来,学术界积极申报与清代地方档案整理和研究相关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这些基金项目的成功申报也积极推动了清代地方档案的整理工作更有成效地进行。据统计,2015年至2018年有13项关于清代地方档案整理与研究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足见其重视程度之深,详见表1。从研究主题来看,这些项目多是对清代地方的历史、经济、法制、社会以及环境问题加以探讨,并逐步开始关注清代地方乡村社会治理问题的研究。从区域来看,以南部沿海地方城市和内陆少数民族地区最为集中。
表1 2015年至2018年清代地方档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近年来,各地的学者还对清代地方档案进行了大量整理工作,各地方档案汇编更是层出不穷。以地方档案馆为主,专家学者为辅公布了大量清代地方档案,为学界深入研究提供最可信的第一手史料。我们对2015年至2018年能检索到的清代地方档案汇编进行统计,其结果如表2所示可知,2015年至2018年共出版了49部清代地方档案汇编。这些汇编以清代巴县司法档案、南部县档案、黑图档、贵州清水江文书以及徽州文书为主,还包括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的地方档案和地方名人档案,种类丰富且内容多样。
表2 2015年至2018年清代地方档案汇编一览表
2 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2 0 1 5 3 徽州文书(第五辑) 1 0 刘伯山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法卷·乾隆朝(二) 1 四川省档案局(馆)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 0 1 5 4 清代葡萄牙驻广州总领事馆档案 3 2 吴志良 广东教育出版社 2 0 1 5 5 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 1 8 黄志繁 邵鸿 彭志军 商务印书馆 2 0 1 5 6 清代民国温州地区契约文书辑选 1温州市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南京大学出版社 2 0 1 5 7 首都博物馆藏清代契约文书 8 首都博物馆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 0 1 5 8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启贵等家藏契约文书1 陈金全、梁聪 人民出版社 2 0 1 5 9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全四卷) 1 王宗勋 人民出版社 2 0 1 5 1 0 张祥河奏折 1 张祥河 凤凰出版社 2 0 1 5 1 1 陶模奏议遗稿补证 1 杜宏春 补证 商务印书馆 2 0 1 5 1 2 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 3 0 8 四川省南充市档案局(馆) 黄山书社 2 0 1 6 1 3 孙健文集(第五卷-孔府档案选编) 1 孙健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0 1 6 1 4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卷一) 1 安尊华等 贵州民族出版社 2 0 1 6 1 5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卷二) 1 安尊华等 贵州民族出版社 2 0 1 6 1 6 馆藏台湾抗日档案汇编 1 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 2 0 1 6 1 7 清宫广州档案图录 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人民出版社 2 0 1 6 1 8 明清宫藏闵台关系档案汇编 3 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省档案馆 福建人民出版社 2 0 1 6 1 9 清代名人奏疏丛刊 2 0 贾贵荣、 张爱芳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 0 1 6 2 0 《散木居奏搞》点校 1 魏影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0 1 6 2 1 《土默特蒙古金氏家族契约文书整理新编》(上下) 2 李艳玲、青格力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0 1 7 2 2 贵州清水江文书·黎平文书 2 2 凯里学院、黎平县档案馆 贵州民族出版社 2 0 1 7 2 3 安徽师范大学馆藏清代徽州商业文书选编 1 周向华 安徽师范大学出 2 0 1 7 2 4 中琉历史关系档案(道光朝三、四、五) 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人民出版社 2 0 1 7
25 清代西藏地方档案文献选编(全8册) 8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中国藏学出版社 2017 26 彭阳清代契约档案 1 彭阳县档案局 中国文史出版社 2017 27 清代新疆屯垦档案史料选辑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 新疆文化出版社 2017 28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藏徽州文书类·散件文书4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29 贵州清水江文书(黎平卷) 1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7 30 贵州清水江文书·黎平卷(第二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7 31 福建侨批档案文献汇编(第一辑) 25 福建省档案馆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7 32 自贡盐业历史档案(契约卷) 18 自贡市档案馆 凤凰出版社 2017 33 俄国与西藏:俄国档案文件汇编(1893-1914) 1俄罗斯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 E.A别洛夫著陈春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34 中琉历史关系档案(道光朝六、七、八) 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人民出版社 2017 35 刘毅斋奏议 2 张新泰、贺灵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17 36 清代名人尺牍选萃 34 于浩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7 37 贵州清水江文书·黎平卷(第一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7 38 徽州文书(第六辑) 10 刘伯山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39 游百川奏折整理与研究 2 姚吉成、左登华 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8 40 《散木居奏稿》校证 1 瑞洵、杜宏春校正 商务印书馆 2018 41 明代涉黔奏议辑论 1 颜丙震 九州出版社 2018 42 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嘉庆朝1四川省档案馆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 43 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道光朝1四川省档案馆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 44 贵州清水江文书· 三穗卷(第一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8 45 贵州清水江文书· 剑河卷(第一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8 46 贵州清水江文书· 三穗卷(第二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8 47 贵州清水江文书·岑巩卷(第一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8
48 贵州清水江文书·黎平卷(第三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8 49 黑图档(康熙、雍正、乾隆、2018 50 贵州清水江文书· 三穗卷(第三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9嘉庆、道光、咸丰) 329 辽宁省档案馆 线装书局 2015-51 贵州清水江文书·天柱卷(第一辑) 5 贵州省档案馆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9 52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藏徽州文书类编·置产簿10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为保持信息的完整性,我们也将2019年出版的贵州清水江文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藏徽州文书类编·置产簿》列入表中,以体现其前后联系性,以便学界周知,另除上述已系统公布的清代地方档案汇编之外,还有一些学者在学术期刊上零散公布了一些编研成果,具体将在下文进行阐述。
2015年至2018年,据我们在国家图书馆官网的不完全统计,学者根据已公布的清代地方档案进行研究的著作有10部、论文集有2部(表3),其中6部著作是关于清代贵州清水江文书的研究成果,另有少许关于清代徽州文书和巴县档案的专著,可见学界关于清代清水江文书的研究已经走向成熟化,而其他清代地方档案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甚至还没有深入研究,因此学界有必要对其他清代地方档案利用起来,充分挖掘。
表3 2015年至2018年清代地方档案研究著作一览表
除此之外,在中国知网以“地方档案”“南部档案”“巴县档案”“徽州文书”“清水江文书”“宝坻档案”“龙泉档案” “淡新档案”“西藏档案”“孔府档案”“冕宁档案”“黑图档”等清代地方档案为篇名,时间范围设定为“20150101-20181231”,进行检索,人工剔除研究内容非清代的论文,共检索出136篇学术论文,其中硕士论文为15篇(表4),博士论文为0篇,主要围绕政治史、经济史、法制史、社会史、文化史以及档案整理与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表4 2015年至2018年清代地方档案研究硕博论文一览表
2.1.1 清代地方档案的宏观概述
2015年至2018年间,有些学者对清代地方档案进行分开概述,以突出各地清代档案的地域特色。首先,对清代清水江档案进行概述的研究成果有吴平的《清水江流域文化研究》(民族出版社,2015年),该论文集将清水江文书的研究主题按照整理与研究、人类学与田野调查、民间法与社会管理、林业与生态、区域社会与经济以及族谱与宗祠几大角度进行论述。 赵彦昌教授(2018)梳理了清代清水江文书和巴县档案汇编的编纂沿革,从编纂过程和成果探析清水江文书的汇编特色[2],并从司法、工商业、官绅与社会治安、民风民俗等角度对巴县档案进行概述[3]。其次,概述清代孔府档案的有姜修宪(2015),他对自1956年至2016年孔府档案的研究进行述评,从孔府档案与明清社会经济史、政治思想史、宗族法律史研究中指出孔府档案研究不足,提出展望。[4]此外,还有学者对冕宁档案进行概述,龙圣(2017)提出冕宁档案研究与利用的特点是研究的学者较少、研究主题侧重法律制度史和思想史。[5]
2.1.2 清代地方档案整理与方法研究
此外,关于档案整理与研究方法的研究也层出不穷,许多学者对清代地方档案的著录、整理及保存问题进行研究,为其他清代地方档案的整理工作提供宝贵借鉴。左平(2015)以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为例,探讨清代地方档案文件级著录的标准及实践中的著录项目、管理、环节及审核等问题。[6]孔德平(2017)对孔府档案的保存、整理问题进行研究,并指出孔府档案研究存在的学术成果少、研究方向和课题陈旧,建议加强跨学科合作和区域比较的分析。[7]吴密察(2017)按照时间脉络对清末台湾淡新档案的整理进行研究,认为淡新档案的整理经验可为目前清代州县官府档案整理工作提供借鉴。[8]吴佩林(2018)以清代《南部档案》《巴县档案》等州县档案为史料,认为不同房的档案放在同一卷宗,是“有序”的衙门内部运作中“无序”的体现。[9]范国祖(2018)用苗文给《清水江文书·加池卷》内的加池苗寨土地契约文书的苗语地名进行记音与考释。[10]
清代地方档案中存在许多地方行政或者政治制度的档案,很多学者利用清代地方档案研究地方政治史,该主题的研究成果十分丰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对清代地方行政职役的研究。在宏观角度上,有的学者以清代地方档案为史料,从整体角度探讨地方行政执役。常建华(2016)以刑科题本和巴县档案为依据,指出可按空间和行政系统对四川地区的官员归类。[11]吴佩林(2017)依据《南部档案》的记载认为,南部知县的官衔构成包括加衔、升调花样、职任、议叙和知县姓氏。[12]在微观角度上,一些学者利用清代地方档案,探讨地方某一具体的官职的设置及职能。王梦洁(2017)依据甘肃省西和县档案,称清代催头不仅负责向百姓催税,还有监督地方官吏的责任。[13]谢佳元(2018)对《南部档案》中的盐厘首事进行研究,厘清南部县盐厘首事的设置、职责、违法行为与约束。[14]此外,还有学者对地方名人档案进行深入研究。李乔(2015)以《淡新档案》为史料,认为陈星聚在光绪四年十月已任台北知府,纠正了其他史志文献的错误描述。[15]
二是对清代地方政治制度的研究。李彦峰(2015)利用《南部档案》中乡镇巡警制度创办的史料,分析了清末州县乡镇巡警制度创办的问题。[16]滕冉(2018)基于《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探讨绿营兵的基本优抚和惩罚制度及优抚和惩罚制度,并认为其阵亡抚恤金高于清朝政府制定的标准。[17]
三是对清代地方政策的研究。陈显川(2017)以巴县档案为研究对象,认为清末新政时期巴县对待新政的目的是维护巴县政府的利益和权势。[18]常建华(2016)利用巴县档案进行研究,认为场的兴建需要向县里审批。[19]
此外,还有学者对清代地方官文书及地方民族问题进行研究。金生杨(2016)以《南部档案》为依据,从文书形式、功能、数量等角度对比分析差票、签等清代地方官府处理政务时常用的下行文书。[20]杨静(2018)认为《冕宁档案》记载了清代冕宁地区依法调整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依法加强边疆地区法制管理与建设的情况。[21]
清代商业经济较为发达,许多专家学者根据清代地方档案对于地方经济的相关记载,对清代地方的经济制度、农业、商业及手工业经济进行深入研究。
一是对清代地方经济制度的研究。清代地方经济的相关政策对百姓的社会生活影响深远,这方面的研究多侧重在土地契约制度及商业制度。周琳(2015)依据巴县档案,探讨厘金制度对特定商人群体的意义,认为清代重庆牙行承担征收厘金的职责,部分商人参与厘金制度的执行过程。[22]罗云丹(2015)利用清代清水江文书的史料,认为清代清水江地区已普遍建立土地租佃契约制度,具体包括实物分成制、实物定额制和固定货币制。[23]崔尧(2015)依据清代清水江文书,认为清代清水江流域土地典当制度的保障机制是在“村级市场”的“乡族共同体”中运作的。[24]
二是对清代地方农业经济的研究。农业是中国古代最基本的经济形式,这一主题下专家学者主要从水利、林业、作物和土地等角度进行深入研究。首先,学者最为关注的是土地制度问题,因此关于土地物权的研究分布广泛,清代孔府、南部县、清水江及徽州地区的档案都有涉及。李倩(2016)通过对《孔府档案》的解读,由所有权的取得方式而造成的土地物权的不同,将孔府的土地名称分为祀田(又称祭田)、学田和例地。[25]李增增(2015,硕士)经过对《南部档案》的契约文书整理,认为南部县土地存在买卖立契的程序性,并称南部档案的契约文书经历了从“私籍”到“公籍”的过程。[26]吴才茂(2017)将清代清水江文书与徽州文书进行比较分析,发现苗族女性买卖土地文书所呈现出来的形制与特点与徽州地区大致相同,但契约要素与内容的表现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与民族性。[27]
其次,关于清代地方林业及经济作物契约的研究以清水江文书为典型。林芊(2017)从清水江林业契约中梳理发现,乾隆时期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特征是:“有社会性林农群体,未能形成社会化大林业生产;林木产出相对的长周期与小林农产生导致林农收益不丰。”[28]林芊(2016)利用清水江文书中的林业契约,研究清代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与木材贸易。[29]付饶(2016,硕士)对清代清水江文书和徽州文书中的林业契约进行比较分析,从林业契约的格式、条款、效力、纠纷解决方式等层面分析两地的林业契约差异。[30]刘秋根(2017)基于清水江文书发现,“清代黔东南林区杉木连片通过山场租佃、栽手买卖、土股买卖和山场买卖等方式实现经营运转。”[31]覃应超(2016)对清水江黎平罗里三村的棉花地契进行研究,分析当地棉花种植的地域特征、规模,以及在棉花地交易过程中的所呈现的计量单位、货币使用情况揭示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32]最后,关于清代地方水利的研究以巴县档案为主。蔡群(2016)以巴县有关水利的档案为基础,指出地方官府大力鼓励水利设施的修筑并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管理。[33]
三是对清代地方商业经济的研究。主要包括对地方盐业、经济作物及贸易活动等方面,主要依托《南部档案》和徽州文书。首先,对清代地方盐业的研究。刘艳伟(2015)认为清代南部县衙的盐房档案真实记载了地方与盐业相关的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盐史研究价值,并提出把传统史料与盐房档案结合研究的思想。[34]其次,对清代地方的经济作物的研究。李庆宏(2015)利用《南部档案》中鸦片相关档案,认为鸦片史料主要保存场所是工房,由清代南部县工房执掌负责。[35]付珊珊(2015)利用《清代南部县衙档案》,对清代川省物产的“白蜡”的产销情况、矛盾纠纷、缴纳厘金、经费用途等内容进行研究。[36]最后,对清代地方的贸易活动的研究。刘伯山(2015)从《清康熙中期旅汉口谢氏徽商文书》中发现清代吴楚贸易是徽商重要的贸易活动之一、行商和坐贾进行有机结合、强化了经营实体间的团结合作。[37]郭睿君(2016)通过对清代徽州契约文书的整理和分析得出,中人报酬的支付方带有不固定性,根据“成破”双方的经济地位和是否遵守契约合同来决定。[38]王珏(2017,硕士)以《徽州文书》为中心,对其中收录的明清卖契按所卖物种进行分类和整理,从而考察明清徽州人的实用价值理念与徽州社会的发展。[39]汪慧(2016,硕士)对《徽州文书》中的找价契的各要素、形成原因、存在合理性和影响进行深度剖析。[40]王明凯(2018,硕士)以清代徽州文书为基础,探析清代徽州典契出典人和承典人的权利与义务,并认为清代徽州典契的重要参与人是出典人、承典人以及中人。[41]此外,还有学者对清代地方手工业经济进行研究。王晓飞(2017)利用巴县档案中的乾嘉道年间的矿产纠纷史料记载认为,影响巴县地方矿产资源开发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利益和社会秩序,而不是风水,纠正了前人研究的误区。[42]
清代地方档案中司法档案的数量庞大,有一些学者利用清代地方档案进行法制史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对清代地方法律制度、法律文书和对诉讼过程中的参与者以及法律思想的研究。
一是对清代地方法律制度的研究。陆娓(2015)以《巴县档案》为素材,通过对清代乡里调解制度的剖析,认为调解主体及特质是“半官方”与“次权威”,调解范围是“自诉”与“公诉”兼顾,调解的程序模式是“准司法”与“三维度”。[43]周琳(2016)依据《巴县档案》中行帮公产纠纷的史料记载,认为清代重庆行帮公产纠纷是“专制统治”和“多元制度变迁”相结合的,并将这种制度称为“官府掌控下的‘理性市场’”。[44]张晓霞(2017)以清代巴县档案为中心,考察清代抱告制度在州县民事诉讼中的运作形态、抱告与诉讼当事人的关系等。[45]袁小梅(2016,硕士)认为淡新档案中刑事调处的模式是以民间调处为主,以官批民调为辅。[46]汪雄涛(2018)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称国家对讼事的压制和消极态度,与个人的困难和积极态度,构成清代州县“压制性诉讼”的一体两面。[47]马林华(2015,硕士)以徽州文书为史料依托,研究清代徽州地区的家法族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等民间法,并认为其突出特点是实用至上。[48]
二是对清代地方法律文书的研究。郑小春(2015)认为现遗存的徽州状词文书贯穿清朝,康、雍时期是白纸状向格眼状转变时期,与乾隆朝之后的格眼状形制差别较大,状词的格式化要求呈现出严格化和完备化。[49]李晓娟(2017)对清代清水江文书中的“清白文书”的历史样态、特征以及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揭示其历史根源和现代意义。[50]吴佩林(2017)以《南部档案》为材料,对清代中后期的州县衙门“叙供”的文书制作进行研究,认为叙供与两造呈词的基本事实大致相同,但仍存在大相径庭的案卷。[51]梅凌寒(2018)通过对清代宝坻县档案与刑科题本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刑科题本的拟定过程及信息与地方档案描述的案情之间存在区别,并认为管葴书在官员拟定司法文书的过程中具有参考作用。[52]这部分研究所依托的档案来源比较广泛,南部档案、宝坻档案等很多清代的地方档案都有所涉及。
三是对诉讼过程中的参与者的研究。诉讼过程中通常会有原告、被告及证人等很多参与者,其中对于证人的研究是学界关注的重点。朱忠华(2015)依据《南部档案》的民事诉讼内容,认为清代县域民事诉讼中的“干证”有利于加深对清代证人制度的认识。[53]朱忠华(2015)以《南部档案》为依据,探讨中证的身份作用及身份来源,认为“中证”大多来自身份有交叉的宗族系统、乡里组织以及士绅阶层。[54]高元武(2016)通过龙泉晚清司法档案中的民教诉讼案,认为廖永年在诉讼过程中将天主教势力引入该案,使原本简单的民间经济纠纷变得复杂起来。[55]陈慧萍(2018)根据清代南部县档案,认为生员在清代司法实践中却普遍作为中证,通过参与司法获得社会权威,成为地方权力的实际代表。二者的共同利益最终使生员为证此条律例沦为具法。[56]
四是对清代地方法律思想的研究。王崇(2016,硕士)以龙泉司法档案为依据,认为“无讼”法律思想是在我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57]郭须挺(2015)依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兵房保存的档案,对晚清州县政府禁止民间私贩硝磺中官方态度的变化和民间应对官方态度的变化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南部县没有严格按照《大清律例》规定严格执行,而是地方政府在省政府的默许下,按照南部县自身地域条件就地贩售,或归公存案。[58]
清代地方档案中很多内容都是清代人民社会生活的缩影,专家学者关于清代地方档案的社会史研究主要聚焦在宗族、婚姻习俗、妇女儿童、自然灾害等方面。
一是对清代地方宗族的研究。周振明(2015硕士)以《夥县十都宏村万氏文书》为中心,分析清中后期徽州宗族的经济、社会生活、历史变迁以及与其他宗族的互动情况,发现徽州宗族在清代中后期内部松解问题。[59]王珏(2016)以《徽州文书》中捐献财产文契为中心,分析清代徽州宗族内部关系的调节与控制,徽州宗族通过对族人的控制和保障达以稳定乡闾,但宗族内部也存在矛盾和纠纷。[60]龙圣(2017)利用《冕宁档案》,分析明清“水田彝”的国家化进程及其族群性的生成问题。[61]
二是对清代地方婚姻习俗的研究。罗云丹(2018)通过研究清水江文书,认为清代时期锦屏民间的婚姻习俗表现在:婚姻礼俗受汉族婚俗影响;婚姻形式多样并自由;妇女地位低,缺少婚姻自主权;生育观念受宗祧制度影响;宗族力量、地方组织、国家法律共同运用于婚姻矛盾的消解。[62]李彦峰(2015)认为《南部档案》中的婚约档案中透露出“招夫养子”和“带产入赘”是男女双方利益诉求博弈的结果。[63]吴志忠(2015)在《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发现,婚姻关系的缔结要遵循一套地方习惯程序和礼俗。离婚方面,出妻并不是单纯的夫妇离异,而是伴随着妇女再嫁,即“嫁卖生妻”。[64]
三是对清代地方的妇女儿童的研究。李庆宏(2015)利用《南部档案》的童生档案,从籍贯、住地、年龄、生计职业等角度窥探晚清南部县童生群体生活状况。[65]李姣(2016)通过探究徽州文书中与徽州妇女的日常经济生活有关的契约文书,认为清代徽州妇女的经济意识在逐渐增强。[66]吴声军(2016)通过将贺江文书与清水江文书比较,探析清代以降南岭走廊妇女的权利,认为清代妇女自我意识觉醒影响贺江流域各民族妇女的地位与身份。[67]张晓霞(2017)以巴县档案为考察中心,认为清代童养媳现象形成的原因主要有抱养童养媳的男方和出抱女儿的女方两方面。[68]
四是对清代地方社会治理的研究。王宗勋(2016)从清代清水江文书中的锦屏县平鳌村陆氏先人遗存下来的一组“镇寨”文书看出清代外来移民来到清水江下游并取得“入住权”过程十分艰难。[69]张明(2016)通过将清水江文书与相关地方志对照研究,认为清水江文书在自然灾害研究方面可为地方志的记载提供更加具体的材料补充和事实对证。[70]金生杨(2016)考察了《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指出社会治理的需要始终是清代编修与征集方志的关键。[71]傅裕(2016)基于对巴县档案的研究,指出重庆地区的会馆除了济困和丧葬,还有举办学校、施医送药、保甲团练、施粥等慈善举措。[72]张亮(2015,硕士)以《南部档案》为基础,对晚清南部县武庙的经营与管理问题进行研究。[73]
此外,还有专家学者对清代地方社会组织进行研究。伍跃(2016)依据巴县档案,认为明清时代乡约只能以“在民之役”在社会存在,“在民之役”是巴县档案中的乡约群像。[74]黎春林(2016)以《南部档案》为中心,以南部县学田局为个案,就晚清学田局组织结构进行梳理,认为学田局的形成发展体现了地方官绅相互制衡与利用。[75]孙明(2018)以清代巴县档案中有关乡里首人“刁劣”的案例为研究对象,认为“刁劣”是清代巴县的乡里首人维护私利的手段方式,官绅乡民共同参与这种氛围之中。[76]
清代地方档案是研究清代地方史的基础,也是区域环境史研究的第一手素材。比如清代地方档案中的“雨雪奏报”“天象地震”“洪涝灾害”“丰收病疫”等都为清代环境史研究提供了诸多可靠性高的珍贵材料。“国内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在思想理论和技术方法上并未受到欧美环境史学的显著影响,而主要是依凭本国的学术基础。”[77]在其中,档案发挥了重要作用。李明奎在《近四十年来中国环境史史料研究的回顾与思考》一文中多次提到档案作为一种重要史料对环境史研究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指出“在环境史史料个案解读的基础上,分析档案、实录、 正史、地方志、文史资料、碑刻等不同类型史籍中环境史信息的特点、价值、局限和利用方法,对中国环境史史料的研究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78]同时还认为“自环境史产生后,其以广博的视野、发散的思维方式、多样的问题意识、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大大革新了人们对史学的认识,拓宽了史料的范围,不仅正史、实录、档案、报刊、诗文、契约、碑刻等史料被广泛使用,而且还深入各种口述资料、图像资料、自然科学观测、实验所得的数据等,甚至使得一些旧有的史料有了新的解读和利用。”[79]
除了上述研究方向之外,还有不少学者利用清代地方档案进行文化方面的研究,对清代地方档案的文化史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对清代地方档案中的俗字与词语的研究。起初,专家学者主要对档案中出现的俗字进行考释研究,依托的档案以清代南部县档案为主。如杨小平(2015)对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俗字的类型进行分类和整理研究。[80]王慧兰(2015)对清代南部县衙档案的改变形旁俗字进行研讨。[81]何泽稀(2015)也对清代南部县衙档案的俗字进行研究。[82]贺敬朱(2016)对《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的九例俗字分别进行简要探析,认为俗字的形成是由主客观因素共同决定的。[83]贺敬朱(2017)认为《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的俗字研究既有助于南部档案本身的整理研究,又可为一些大型辞书如《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辞源》等的漏略提供补充资料,具有重要的文字学、词汇学价值。[84]
2017年以后,学界研究的重点逐步由对清代地方档案俗字的研究转变为对词语的研究。赵茜(2017,硕士)以《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及《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为研究对象,对乾隆年间巴县档案中词汇进行考释。[85]唐智燕(2018)对清水江文书中的特殊计量单位词的来源进行探讨,认为这些单位词均来源于汉语。[86]陈姗姗(2018)研究清代徽州合同文书中的“朋贴”等三则词语,并认为该文书有重要的语料挖掘价值。[87]
二是对清代地方档案的文化价值的研究。清代地方档案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还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姜修宪(2016)以孔府档案为依据,发现孔府档案蕴藏着广泛而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不仅对于研究明清以来中国社会变迁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也具有重要意义。[88]唐迪(2017)以孔府的三份档案为依托,从文学角度充分分析其记述的艺术性。[89]张志全(2017)以《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为基础,对南部档案中的官府饬禁类文书、民间诉讼类文书中的戏曲史料进行研究,认为这些戏曲史料具有全面的研究视角、民间的记述以及反映事件的动态性,对于考察清代民间戏班的生存状况及官府的禁戏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90]
目前,依托清代地方档案的整理与研究已取得了诸多成绩,不论是档案汇编还是学术论文及专著等成果不断问世都体现了清代地方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与独特的学术研究价值对史学界、档案界乃至法学界产生了不小影响,但在清代地方档案整理与研究也陷入了一些困境
3.1.1 困境之一:研究整理与公布全面性不足
首先,从已经公开的清代地方档案汇编的公布内容来看,司法档案、契约档案公布较多,整理比较全面,但还有很多诸如文化、社会、政治等领域的档案未得到较好整理与公布,因此这还需要学术界未来继续加以系统整理与公布。其次,从清代地方档案汇编的分布来看,包括南部档案、龙泉档案、巴县档案、孔府档案、淡新档案等,多集中于我国南部城市。我国北方地区清代地方档案的整理汇编相对出版较少,尚有很多清代地方档案没有进行系统整理和汇编并予以公开。据我们统计,2015-2018年出版的清代地方汉文档案整理汇编均是来自我国南方城市,如《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乾隆朝》《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等都是四川省档案馆在巴县和南部县的文书出土的基础上整理编辑的,四川省内其他地区以及全国范围内的文书出土和研究还有待加强。
3.1.2 困境之二:研究主题局限,研究成果深度欠佳
清代地方档案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制、环境等诸多方面,当前专家学者对清代地方档案中许多档案的研究还没有广泛涉及这些角度。其中,清代地方档案的经济史研究和政治史研究是最为成熟的,有超过半数的论文是研究清代地方档案的经济、政治与社会问题,比如以南部档案政治方面的研究为例,在宏观角度上,常建华(2016)以刑科题本和巴县档案为依据,指出可按空间和行政系统对四川地区的官员归类。[91]吴佩林(2017)依据《南部档案》的记载认为,南部知县的官衔构成包括加衔、升调花样、职任、议叙和知县姓氏。[92]在微观角度上,一些学者利用清代地方档案,探讨地方某一具体的官职的设置及职能。王梦洁(2017)依据甘肃省西和县档案,称清代催头不仅负责向百姓催税,还有监督地方官吏的责任[93],此类研究共同形成了南部档案研究的主体,其研究主体更多集中在政治部分,而其他维度的研究鲜有涉及,且具有相当的研究潜力。可学界对清代地方档案的法制史、环境史、文化史的研究相对较少,近两年才逐步兴起对清代地方档案的环境史、文化史研究,比如对清代地方档案中出现的俗字的研究等等。所以,专家学者还需要加大研究力度并拓展研究的视角,以多样化角度深研清代地方档案的价值,尤其是对《黑图档》中涉及的大量环境档案进行系列的专题研究势在必行。
3.1.3 困境之三:研究群体和场域联合性研究不足
从联合性角度来看,相关的清代地方档案研究多分布于贵州、四川、山东等地,这体现了地方档案研究的“就近原则”,即地方档案研究机构多为该地方档案的主要研究阵地。而各地区之间研究的合作和比较相对不足,这对于在个性研究基础上,提炼和抽象出共性的具有统一范式的该领域研究方法和视角的形成具有阻碍作用;同时现已出版的清代地方档案汇编价格高昂,动辄万元,对清代地方档案的传播和利用又造成一定的阻碍。我们认为,在未来的地方档案研究中,各地方档案研究机构之间应加强交流与合作,亟待形成具有共性的学术方法和具有影响力的学术群体,以扩大该领域的学术辐射效应提升清代地方档案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比如吴佩林教授依托西华师范大学对清代南部县档案进行一系列研究,虽取得一定成果,比如2017年《清代地方档案中的州县官官衔释读》[94]《清代中后期州县衙门“叙供”的文书制作——以〈南部档案〉为中心》[95],但是从整个领域学术发展来讲,还需要更多不同地区、不同维度的地方档案的研究学者的加入,以尽快形成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共同体和学术辐射,将吴教授的“一枝独秀”拓展为全研究领域的“百花齐放”。
清代地方档案的研究作为我国古代档案研究的主体,并越来越显示出这一研究方向具有的研究证据更新度强、研究活力足、地区性和行业性研究特色突出、跨学科程度高使得研究领域宽和研究韧性强的独特价值和优势。学界有理由在面对目前研究不足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其研究发展,使其进一步彰显其研究潜力。在一定程度上,既能够逐渐形成自身的研究体系,获得更多的面向档案史研究的话语权,又可以自身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反之促进中国档案史研究的科学性和多样性。
3.2.1 立足地方档案特色和研究基础的纵深研究
从研究地方档案的命名来看:南部档案、巴县档案、孔府档案、冕宁档案、淡新档案、龙泉档案等,这一研究主题的特色和优势在于基于档案出土地域或主题的相关性,其研究证据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整体性,这对于后期对该档案的研究工作给予了先天的充分划归和指引。借鉴目前南部县、巴县、徽州和贵州清水江等我国南方地区的地方档案研究,未来学界应当将研究的整体性作为其研究路径,即在充分调研出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背景的视域下,结合类似“孔府”的历史对象和历史线索展开地方档案的整理和研究,以充分依托档案为社会实践产物的本体观研究支撑,增强研究的科学性和特色性。比如,2017年孔德平、唐丽的《孔府档案的保存、整理与研究》一文着重对孔府档案的保存与整理进行了梳理,而在研究部分的内容分析和逻辑探讨并不深入。[96]
3.2.2 基于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广泛研究
一门学科、一个研究方向的研究价值和研究根基是其研究方法和研究证据。清代地方档案不断整理与公布,其证据的不断更新使这一研究方向的研究活力不断增强;但就目前研究现状来看,大量研究成果依托的研究整理与分析缺乏量化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的介入,使得这一研究的成果和结论大多依托于学者的感性认知和学术经验,这对于该研究方向的科学性提升、研究传播和学科认可度方面的发展有所削弱。由于清代地方档案的地域性和历史性特性,历史学家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应当一定程度上参透法学(法律史)、经济学(经济史)、社会学、档案学、考古学、语言学等学科学者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