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聊斋志异》以狐鬼花妖著称,但书中也有值得品味的女侠形象。女侠形象在我国文学史上发展已久,从“越女”中萌芽,在唐传奇中成熟,直至清朝大放异彩。女侠形象在《聊斋志异》中既传承了唐传奇的特点,又在新时期进行新变。本文结合《侠女》《娇娜》《霍女》等篇来展现聊斋女侠的新变化以及新变的缘由。
关键词:聊斋志异;女侠;复仇;报恩;新变
作者简介:王冉(1995.12-),女,汉族,河北省衡水市人,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0)-18-0-02
《韩非子·五蠹》最早对“侠”进行定义:“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1]由此可知“侠”的特点:“习武”和“犯禁”。“习武”表明侠通常会武功,“犯禁”一词从统治阶级的角度指出,早期侠客行事违反当时的社会规则,触及统治阶级的利益。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指出游侠言必信,行必果,为解他人困厄愿意牺牲自我。唐之前,“侠义”形象的代表基本为男性。自唐传奇问世,聂隐娘、谢小娥等接触社会上层的女侠形象开始进入众人视野。
在形象演变中,女侠逐渐从上层社会来到平民百姓间,增强了女侠形象的传奇性,从而适应了市民阶层“喜新尚奇”的期待视野。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创造性地塑造了“狐侠”形象。聊斋女侠不仅承袭前人特点,且大多弱化“习武”的成分,在女侠的身份和行侠方式上做出创新。
一、女侠形象的分类
沿用“侠”的定义,女侠是指会“习武”,有“犯禁”行为以及牺牲精神的女人,肩负着为民除害、惩恶扬善的职责。《聊斋志异》中的侠女形象既有承袭前人作品的主题或特征,也有在弱化“习武”特征后对身份与行侠方式的创新。
(一)沿袭复仇主题
女侠复仇是小说中的常见题材。蒲松龄沿袭前人的复仇主题,将其代入到自己的创作中。
侠女是《聊斋志异》中唯一运用武功进行复仇的女性,这一情节,从清回望,便有迹可循。从《唐国史补》中的无名女子到有具体身份的崔慎思妾、贾人妻,虽然身份愈加明晰,但情节如出一辙,即女子隐姓埋名嫁作人妻,生子之后,为父报仇来取仇家性命,随后了无音讯 ,甚至杀掉孩子来断绝自己的念想。这些情节给予蒲松龄灵感,侠女形象应运而生。侠女受邻居顾生照顾而以为他生子的方式报恩。在完成生子报恩任务后,她夜晚取仇人首级后销声匿迹。
《聊斋志异》评论者方舒岩对侠女评价极高:“养老母,孝也;报父仇,勇也;斩白狐,节也;孝我母,而我亦孝其母,礼也;怜生贫而为一线之续,仁也;来去莫测,智也。此女美不胜收,不得‘侠字了之。”[2]蒲留仙对于侠女的偏爱体现在侠女是书中唯一熟悉剑术以及闪电飞身之术,能杀死妖狐,敢于夜探仇人家并取其首级的人。王士祯评价侠女“神龙见首不见尾,此侠女其犹龙乎!”[3]她武功高强,知恩图报。她心思细腻,在母亲死后才了无牵挂地开始她的复仇大计。她心思缜密,知晓要在报恩结束时机成熟时果断复仇。种种表现都显示了她外柔内刚,心中有正义的侠义品质。
另一复仇女侠便是商三官。在《聊斋志异资料汇编》中,朱一玄先生在本事编《商三官》中收录的是《李一足传》。但笔者认为三官的事迹与唐代谢小娥的经历更为类似。二人的父亲都遭恶势力迫害致死,她们作为女儿都乔装打扮,舍身险境最终为父报仇。所以,商三官这一柔弱女子更像是唐传奇中“谢小娥”式的复仇女侠。
三官父亲死后,她放弃婚事为父亲守丧;在家人拒绝下葬时,她冷静镇定,劝说家人安葬父亲尸首;在父亲冤屈屡次得不到伸张后,她看清了社会黑暗,官民一体早已变换为官绅一体,洞察了封建制度的腐朽,走上复仇之路。她女扮男装接近富豪体现了她的智慧,将富豪分尸并上吊自杀体现了她对父亲的孝心、胆识以及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
侠女和商三官本是弱女子,若非因家中遭遇变故,二位女子也会满心欢喜地等待出嫁,和爱人过上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但父亲的无辜被害,使得她们的命数从此改变。同样的忍辱负重、隐姓瞒名,想方设法接近仇人,最终都完成了为父报仇的计划。她们本是日常生活中平凡的人,只是在危急关头,无人能帮助自己,从而用冷静和理智担任起替父报仇、除暴安良的任务,完成了从平凡之人到女侠的蜕变。
(二)创新身份及报恩、惩恶扬善的方式
蒲松龄在创作聊斋女侠时,不仅借鉴前人的创作特点,更融入了自身科举失败的经历、对真善美的理解和新奇的想象。身份类型的增加,报恩方式的转变,都是作者在书中对女侠形象的创新发展。
1.身份的拓展
《名山记》中曰:“狐者,先古之淫妇也”[4],表明早期狐女凭借相貌不凡来妖害人。以往作品中女侠多为平凡女子或奇人异士,《聊斋志异》将女侠的身份从人类拓展到狐女。狐女一般由狐狸数年修行,幻化人形,来到凡间与人来往。而狐侠是指弱化习武成分后,有侠义品质的狐女。
狐女红玉爱慕冯相如,帮他娶妻生子;在家破人亡之際,替他抚养孩子;在相如家仇已报后,红玉将孩子送还,并主动担任妻子的职责,助他功名成就。孩子并非亲生却悉心抚养;冯生苦心读书,她用自己纺织手艺挣钱养家,不难看出红玉对冯生的侠义之情。《红玉》的主题“侠义”在原文的末尾总结中点明。异史氏说:“其子贤,其父德,故其报之也侠。非特人侠,狐亦侠也。”[5]此处点明冯相如贤德,父亲有德,所以受到侠义性的回报。不仅人可以做侠客,狐狸也可以有侠义行为。红玉对处于危难之中的冯生伸出援助之手,如雪中送炭,更体现这是侠义之举,红玉的狐侠身份。
2、报恩方式的转变
传统女侠的侠义报恩行为从未与性相结合,她们用江湖规矩解决,或恰逢情投意合便以身相许。《聊斋志异》中女侠打破男女界限,用最及时有效方式进行报恩。
娇娜选择的报恩方式是用嘴传送红丹救孔生并且以友人身份陪伴在恩人身边。孔生笠对为他治病的狐女娇娜一见倾心,后知晓他们为狐族,仍为之挡雷击的灾祸,可看出他的善心与情义。他因救娇娜而被雷击中,娇娜当着众人的面用嘴给他送气,用接吻给他喂药的方式报答他替人遭天谴的仗义行为。虽孔生笠对她有爱慕之情,但娇娜救他仅为报恩,她用舌头将红丸送进去时也毫无羞怯之情,更能笃定她是出于仗义之心。
娇娜的报恩方式打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表明女性在生活的灵活性下,能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跨立在男女界限之间,做一些在当时看起来不可思议的善事。娇娜的卓越医术说明了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样优秀,表现了蒲松龄男女平等的观念。而她打破男女禁忌的报恩方式代表着对女性之于封建礼教的批判,对女性地位提高以及女性进步的希望。
3.惩恶扬善方式的转变
蒲松龄“少负异才”,故他笔下的女性人物形象沾染了他的“奇气”成为“奇女子”,更有言行仗义者成为“侠女子”。霍女便是“生平于吝者则破之,于邪者则班之也”[6]的“侠女子”。
《霍女》中朱大兴、何某二人是富有却吝啬、又贪图美色之人,符合霍女的恶人标准。霍女利用二人好色之心,挥霍两家的财产从而达到惩罚恶人的目的。在回娘家途中,霍女利用富贵人家贪图美色的心理,通过将自己出卖后逃离的方式骗取千金,同样达到了惩罚恶人的目的。她给予黄生温暖和陪伴,设法为他娶妻解决后嗣问题,这都是霍女对于品行上等的黄生最好的扬善方式。
以往作品中的惩恶扬善方式皆为侠客利用武力,将触犯法律贪污受贿的官吏杀死或者送给清官处置,善良之人总会受到百姓认可以及官府的奖赏;而霍女置礼法规范于脑后,弱化武力成分而利用性的方式惩罚恶富豪,同样以用性的方式以身相许与黄生生活,给予他温暖助他成家。
霍女是一位明晓事理又懂得分寸,嫉恶如仇又富有智慧,有侠客的决绝也有侠客的柔软心肠的女子。作者从现实取材,加以想象,让霍女三易其夫,用性的方式惩罚两个无良的富豪,帮助一位善良平民,体现了《聊斋志异》中女侠惩恶扬善方式的转变,更能表现出作者高超的艺术创造能力。
二、聊斋女侠新变的原因
从汉魏六朝初具雏形,到唐代大放光彩,再到清朝继承发展,女侠形象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形象特点不断丰富、深化。蒲松龄笔下的聊斋女侠产生新变的原因如下:
(一)作者经历
张元在《柳泉蒲先生墓表》中有“以文章意气雄一时。学者无问亲疏远迩,识与不识,盖无不知有柳泉先生者,由是先生之名满天下”[7]的评价,从中看出蒲松龄以才闻名遐迩,但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科举路上的失败,使他醉心于创作。因此,他创作的女侠形象与以往出彩的女侠形象有很大不同。
唐传奇中女侠的创作者多为上层官员。他们接触朝廷大事犹如家常便饭,将生活自身经历融入到文学创作中便无可非议。因此,女侠也多与上层政治相关,行侠仗义之事也多与国家存亡相连,她们被打上上层政治的烙印。蒲松龄的一腔政治热情需要通过科举这条道路实现,但他屡次失败,一直处于平民阶层。他把抱负转化为强大的社会责任感,这使得他能感受民间疾苦,创作的故事更能引起百姓的共鸣。所以,《聊斋》女侠多救人于危难之中,帮助他们解决人生困厄。蒲松龄作为穷生渴望红袖添香,功名成就,于是他把自己的美好想象融入到作品中,创作出来一系列穷困但品德高尚的书生得到善心女侠的帮助从而成家立业的故事。所以,聊斋女侠的新特点受到作者自身经历的影响。
(二)时代审美
蒲松龄自称“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闻则命笔,遂以成编。”[8]家乡的人喜欢谈论鬼神,那里也流传着许多惩恶扬善的传奇,因此蒲松龄用笔将家乡人喜爱的奇闻异事整理成书。
劳动人民在为生活奔波的过程中,常受到阶级压迫。因此作者在故事中加入神奇罕见的宝物,赐予不可多得的法术,使得人物以此惩恶扬善,解决矛盾。作者借鉴了民间文学中的浪漫主义手法,满足了百姓除暴安良,过上幸福生活的愿望。
《聊斋志異》的故事既来源于百姓的听闻,又有作者自身经历,更符合百姓的阅读需求。书中的女侠身份拓展到狐狸等非人类,带给读者新奇感,而与女侠拯救的对象的便是平民百姓,这更容易让读者有代入感,更容易产生共鸣。因此时代审美也促使蒲松龄在创作女侠形象的改变。
由此可见蒲松龄对唐以来的女侠形象进行了新变。曾经的女侠与上层政治联系密切,而蒲松龄让女侠走下神坛让百姓感受到身边的侠义。女侠形象从当初的遇到不义之事打抱不平、性情冷酷、武功高强的侠女子变为遇事冷静,平易近人,不会武功的女侠。蒲松龄将“习武”成分弱化,使得笔下的女侠知恩图报,大多用自我献身的方式帮助有才华、品行高尚的书生脱离困厄,帮助其成家立业;其间也不乏一些替家人报仇的“烈女子”。蒲松龄的亲身经历以及百姓阅读风向的改变更是促进了聊斋女侠的新变化。蒲松龄使女侠突破了“非武不侠”的观念,使得女侠向更经典、更宽泛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清)王先慎 撰,钟哲 点校.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3:449.
[2]汪庆元.《聊斋志异》方舒岩评点初探[J].明清小说研究,1988,1988(02):92.
[3][7]朱一玄.聊斋志异资料汇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285-390.
[4](晋)干宝 著,胡怀深 标点.搜神记[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140-141.
[5][6](清)蒲松龄,张友鹤 辑校.《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282-1094.
[8]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201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