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开发利用建议

2020-07-14 06:20王秀
乡村科技 2020年14期
关键词:建设规划湿地自然保护区

王秀

[摘 要] 本文在分析江苏省高邮市高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现状的基础上,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的建设提出相应要求,并对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 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

[中图分类号] X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14-121-2

1 规划背景

高邮市位于江苏省陆域地理几何中心,地处江淮平原南端,是典型的水乡平原,境内河流纵横、湖滩遍布。高邮市湿地资源丰富多样,湿地总面积占扬州市湿地总面积的50.02%。近年来,高邮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保护形式,开展湿地修复和保护工作。其中,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是抢救性保护湿地的有效措施。结合高邮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当地规划建立高邮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和高邮绿洋湖县级自然保护区2处保护区。

2 高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概况

2.1 区域概况

高邮湖地处淮河下游区,属浅水型湖泊,为淮河入江水道的中段,与邵伯湖相连。高邮湖为江苏省第三大湖、中国第六大湖,高邮湖水域总面积为649.13 km2,高邮市内水域面积389.48 km2,占总水域面积的60.0%;高邮湖湿地总面积为477.83 km2,占高邮市湿地总面积的67.33%。

2.2 自然保护区概况

高邮湖湿地中绝大部分为高邮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原有总面积466.7 km2,其中核心区12.0 km2、缓冲区80.0 km2、实验区374.7 km2。2017年12月,江苏省环保厅批复了扬州市人民政府申报的高邮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根据批复,调整后生态红线管控区总面积477.26 km2。

根据《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分类系统,高邮湖保护区内湿地分为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四大湿地类,永久性淡水湖、季节性河流、森林沼泽、草本沼泽和水产养殖场5个湿地型。保护区湿地面积471.9 k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8.87%,以湖泊湿地、人工湿地(水产养殖场)为主要湿地类型。湖泊湿地以高邮湖面为主,总面积为417 km2,占保护区總面积的86.9%,是鱼类生存与繁衍的最重要场所,也为涉禽提供了稳定食物来源,是鱼类多样性及水鸟分布的热点区域。保护区内沼泽湿地面积共19.08 k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0%,分布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植被以垂柳、芦苇、芦竹为主。其植物种类多、食物资源丰富,是鸟类繁殖和生存优质区域,也是保护区鸟类分布最密集、生物多样最高的区域。河流湿地主要为季节性河流,总面积7.8 k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6%。人工湿地包括保护区内的水产养殖场等湿地,面积28.8 km2,占保护区面积的5.8%。

3 高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中明确规定,高邮湖保护区生态红线管控区总面积477.26 km2,其中核心区56.08 km2、缓冲区99.37 km2、实验区321.81 km2。

3.1 核心区

高邮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位于保护区南部,面积为56.08 km2,占保护区总面积11.75%。核心区内生态系统主要保护类型以湖泊、浅滩及滩涂为主,在新民滩和乔家尖两区域主要分布陆域及水陆交汇带保护区域,该区域环境良好,为主要动植物种群提供生长、栖息与繁殖的场所,乔家尖西侧岸带有保护水产种质资源秀丽白虾与湖蚬分布。

核心区是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与动植物资源分布的主要区域,不得从事任何生活和生产活动,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3.2 缓冲区

保护区缓冲区面积为99.37 k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0.82%,同样分布有较为丰富的湿地动植物资源,同时因靠近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分布有较为丰富的林鸟以及对干扰适应强的水鸟,如黑水鸡、白鹭等。

缓冲区是作为缓和人类活动对核心区影响而划分的中间过渡带,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3.3 试验区

保护区缓冲区外围以北及以东划为实验区,面积为321.81 k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67.43%。

缓冲区外围距保护区边界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教试验、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高邮湖保护区由于地处人为活动活跃区域,保护区实验区可以挖掘其价值,转变经济结构,发展一定湿地生态体验和生态旅游宣教,形成资源多层次综合利用的良性生态循环体系,增强保护区的经济活力和自养能力,为当地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示范,建成生态体验的主要场所。

4 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建议

4.1 彰显重要性

湿地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高邮湖湿地是江苏省第三大湖泊中的重要生态资源,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不仅是政府的职能,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4.2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宣传湿地力度,建立湿地宣传教育场所,采取多样化方式在政府决策者、湿地工作者、当地居民、游客和青少年人群中加强宣传和教育,建立集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

4.3 合理开发利用资源

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区试验区资源,与周边景点形成联动的观光游览路线,科学利用湿地各种渔业、农业资源,开发绿色无公害、有机健康产品,发展地方品牌,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

参考文献

[1]陆喜云.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探讨[J].南方农业,2017(8):113-114.

[2]由佳,张怀清,陈永富.山东省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发展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7(9):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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