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夏,东北解放区南部主要工业中心和棉花产区被国民党军队占领,对外贸易通道被切断,大量农产品积压,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拉大,一时间陷入“胀死冻死”的困境:大豆在有些地区,每市斤2角钱到5角钱,比木材还贱,许多人用作烧柴;工业品极为缺少,每一尺普通布50元到100元左右,差不多是100斤到200斤大豆换一尺布。为了打破经济困境,当时东北解放區积极开展与苏联的贸易,以农产品换工业品。但是要完成农产品贸易任务,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此,当时的东北行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产运动的指示》,提出了提倡农村副业、组织生产互助、倡导“劳动光荣”的观念等8项促进农业生产的措施,开展了一场以农业为主的大生产运动。
由于1947年东北解放区是第一次搞生产运动,领导上缺乏组织东北生产的经验,群众在思想上还有顾虑,主要是“敢不敢发财”的问题。为此,东北行政委员会又连续下发多项指示,其中,5月6日颁布了《生产节约奖励暂行办法》,对农工业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并指示各地“小奖劳模,大奖英雄”。春耕结束后,各地纷纷举行表彰大会,奖励春耕模范。
经过广泛发动,“致富光荣”成了解决困扰人们劳动积极性的一把“金钥匙”。东北解放区大生产运动在全境展开,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不仅使东北解放区摆脱了经济困难,也有力地支援了东北和全国的解放战争,有关数据显示,1946年至1949年,东北人民共交公粮686万余吨,向国营贸易部门出售粮食179.2万吨、棉花7488吨。1949年,为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东北又负担了入关作战的第四野战军军费,折合粮食170万吨,并向关内提供了302万吨物资,其中上交中央80万吨粮食、150万立方米木材、20万吨钢铁。
(摘自《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