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华
摘要:财政预算资金配置事关经营目标的实现,也事关经营效益的改善。与市场经济主体不同,作为政府机构,住建部门在提升资金配置效益时应与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效益相区别,在“产出/投入”关系中考察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问题,其提升重点应放在“投入一定、社会产出最大化”这一内涵中。对此,针对住建部门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这一主题,本文重点从住建部门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的影响因素与配置路径展开探讨,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住建部门;财政预算资金;配置;路径
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是住建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住建部门在发挥自身推动城乡建设的职能优势的同时,还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资金配置的效益。作为公权力机构,住建部门在提升资金配置效益时应与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效益相区别,在“产出/投入”关系中考察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问题,其提升重点应放在“投入一定、社会产出最大化”这一内涵中。那么如何来理解“社会产出最大化”问题呢?笔者认为,在以人民为中心的住建工作要求下,“社会产出最大化”可转换为“人民的获得感最大化”。这就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配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即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需紧扣基层住建部门的工作职能,对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全过程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将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提升目标规定在正确的方向上。由此,构成了本文立论的出发点。
一、分析框架
(一)建设项目识别
基層住建部门配置财政预算资金的目的在于提高城乡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在“产出/投入”关系下去评价保障水平的实现程度,则可以反映在:财政预算资金投入一定的情况下,能实现域内居民获得感的最大化目标。若要实现这一目标,则应增强对建设项目的识别能力。在政策导向下的建设项目识别,更需要在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来展开。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的引导下,更需从广泛听取民意中锁定项目建设的合理路径。最后,使财政预算资金真正用在提高居民住房保障水平上。
(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提升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的主要手段,其内含有两个要求:一是全员参与下的预算管理;二是全过程预算管理。具体而言,参与财政预算资金配置的责任主体都需成为预算管理的主体,并在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强化责任主体的担当意识。全面预算管理需建立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管理机制,在三个环节中预算管理的重点不同,所起的配置效益提升作用也存在差异。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应重点关注第一个要求。
二、制约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的因素分析
以上分析框架规定了财政预算资金配置的方向和管理手段,但在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以下从两个方面对制约因素展开分析。
(一)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存在不足
住建部门所面对的项目往往是县域统筹规划的住房建设项目,这就意味着项目本身并不存在立项问题,因为项目建设目标统一于县域民生事业建设的总目标中。然而,目前所存在的不足主要反映在项目社会效益的惠及对象还难以被精准定位、项目建设方案与项目惠及对象的主观意愿仍存在差距。这就表明住建部门在落实项目建设任务时的前期调研工作存在不足。这种不足又主要体现在未能充分下沉调研工作内容,并缺乏与项目惠及群体的正面沟通。
(二)任务驱动下预算责任主体边界模糊
住建部门在项目建设中主要采取外包的方式,在项目建设任务的驱动下,体制内存在预算责任主体边界模糊的现象。项目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施工权限,此时施工单位内部的全面预算管理能够满足两个要求。然而,住建部门作为体制内单位,财政预算资金会受到委托代理关系的消极影响,在确保财政预算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符合规范的前提下,似乎并不关注该项资金的集约化使用要求,这从项目造价概算中就能得到反映。本文将上述现象的发生归因于预算责任主体边界模糊。
三、提升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的路径
根据以上所述,提升财政预算资金配置效益的路径构建如下。
(一)多途径下沉项目的调研工作
下沉项目的调研工作应补齐短板,即加强与项目惠及人群的信息互动。本文建议:1.住建部门可以在政务网站上设立在线问卷调查栏目,通过对域内家庭户的问卷分析综合规划项目的建设方案;2.住建部门在项目制管理下,应组建专门的民意调研团队,与社区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心声和意见;3.住建部门还需与其他公权力机构合作,增强对项目惠及居民的识别能力,防止因“搭便车”行为造成恶劣的舆论影响。
(二)监管建设项目造价概算质量
提升财政预算资金的配置效益还应从监管项目的造价概算质量入手,这不仅是出于对道德失范问题的规避,也是防止在预算管理中出现系统性风险。本文建议,住建部门应与拥有资质的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合作完成项目造价概算工作。作为开展造价概算的重要依据,项目建设方案应在广泛获取民意的基础上,以节约资金为原则,形成以核心功能为主体、配套功能为辅助的模块化设计思路。这样就能将有限的财政预算资金配置在最能实现人民获得感的环节。
(三)明确工作流程,界定责任边界
这里的关键在于界定住建部门内部的预算责任边界,本文建议:1.将项目从立项到建设的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明确标注各流程节点的责任主体;2.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下,以界定责任边界的方式倒逼全员参与到项目的预算管理中来;3.加强事中预算管理,在滚动计划法的指导下,根据项目流程图定向评价责任主体的工作绩效。
四、结语
住建部门要想提升资金配置效益,需要对财政预算资金配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即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紧扣基层住建部门的工作职能,对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全过程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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