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丰
“淡黄色长裙,蓬松的头发”,这是朋友用来形容我的微信头像的话。我的微信头像不是自己,而是我家泰迪犬的照片。它穿着衣服站在墙边,很像一个小女孩,尤其是眼神,流露出一种被惩罚时的哀怨。
上面的描写多少让人感到不适,因为对狗进行了过度的拟人化。但是,农业农村部一份新公布的文件,却多少支持了我这种做法。4月8日,该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在“说明”中专门提到: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偏爱,狗已经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这可能是中国官方文件中第一次称狗为“伴侣动物”,从“畜禽目录”中移除,意味着狗获得了特别的地位。尽管这份文件不是法律法规,对养殖业却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不再是“畜禽”的狗,可能就不再提倡大规模养殖用来食用了。
前两天,深圳市也出台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特例》,从5月1日开始施行,深圳成为国内第一个立法禁止吃猫狗的城市。深圳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也表示,禁止食用猫狗,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深圳的做法,可能不会很快就在全国推广,甚至在深圳都未必能够真正杜绝吃狗肉。农业农村部的文件,更是和吃狗肉没有关系,但是这样的“目录”和“条例”,仍然值得欢迎,因为它们都在倡导一种更“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
所谓“伴侣动物”,其实就是陪伴人的“宠物”。人类需要宠物的陪伴是“現代社会”才有的事情。英国社会学家麦克法兰注意到,在17世纪,英国是先出台了保护动物的条例,之后才有了保护儿童法案,他把这作为“现代社会”诞生的标志之一。
当时,随着工业化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英国家庭开始原子化,儿童过早被“社会征用”,在陌生人组成的都市,人们普遍感受到孤独,于是宠物开始兴起。20世纪90年代,随着城市化的进行,中国也出现了宠物热,狗和猫的地位都大大升高,成为“家庭成员”。
这就是猫和狗的“特化”。这两年围绕养狗的争议明显增多,而且呈现出激化的状态,但是不管如何,人们应该达成共识:养猫和养狗,是“人的延伸”。所谓“伴侣动物”,并不是说狗已经具备“半人半兽”的属性,而是应该从人的处境出发来考虑问题:养狗的人,值得尊重和“同情”。
很多爱狗人士为深圳和农业农村部的“进步”而欢呼,我劝他们还是低调一点。这种社会进步值得肯定,但是为了配得上这种“进步”,养狗者应该更文明一些。“狗患”不但真实存在,让人反感,也实实在在破坏着社区环境,有时候威胁到儿童的安全。善待宠物和“文明养宠”,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就当下的现实来看,“伴侣动物”大大抬高了狗的地位,但是要真的落实“待遇”,还需要狗主人的不懈努力。他们需要的,不是去攻击吃狗肉的人,或者高速路上拦运狗车,而是首先管理好自己的狗。狗是无辜的,所有争论和困扰,都需要人类自己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