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新常态下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数量较多,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创新要素单一、普遍存在资金不足、与中介组织和科研机构合作不够深入、政府公共服务有待完善等问题,应建立合作共赢的协同创新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升核心创造力、加强与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深度合作、激活中介市场,创新政府职能,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对策
引言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优化创新生态。”同时要“下调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出台鼓励研发创新等税收政策。”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拥有高科技人才和灵活的组织形式,能够适应高新技术行业迅速发展的环境要求,因此在新常态下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同时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的知识密集型企业。
1.科技型小微企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创新要素单一
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数量较多,但对经济增加值的占比较低。尤其在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的背景下,各种资源都向大中型企业倾斜。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来源主要还是依靠自身的技术、现有资源和设备,当今社会科技发展迅速,创新要素的单一导致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难度加大,创新成功率较低。此外,大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面临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销售困难等问题,但又缺乏与专业机构沟通交流的机会,不能迅速接触到最新的市场信息,需要科研机构和高校、中介组织和大中型企业等为其提供新信息、管理方法等资源。
1.2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
通过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调研发现,有70%的企业目前的主要困难是融资问题,希望改善融资环境。主要原因在于:(1)科技型小微企业本身资产规模较小,可用于融资担保或质押的资产就更少。(2)大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员工人数少,可能没有单独的财务核算部门,因此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不够完善。(3)科技型小微企业产品或服务更新较快,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营业收入不够稳定。同时银行贷款的融资成本上升,导致银行对这些科技型小微企业收紧信贷规模,只有少数企业能通过授信审查。另外很多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后续研发过程中,仍然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有些只能依靠自身积累、民间融资或政府资金支持来实现,难度较大。
1.3政府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措施有待完善
政府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出臺了很多优惠政策,但落实和执行程度仍有待提高。主要是由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扶持政策缺乏了解,导致好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中去。很多企业表示对省、市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有所了解,但并不清楚具体内容和标准,更不用说主动运用政策、享受政策。
另外,政府搭建的创新服务平台的利用率不高,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也有待进一步改善。
1.4与中介组织、科研机构的合作不够深入
中介组织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合作主要体现在科技信息共享、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评估、风险投资、孵化器等项目上,但目前仍然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现有科技创新平台等科技资源的社会化服务程度不够。现有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多建在中介组织、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由于开放度不够、共享服务模式不成熟等原因,科技型小微企业使用几率较低。由于缺乏综合性的信息服务平台,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很多技术难题,需要到外地咨询解决。
2.科技型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对策建议
2.1提升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核心创造力
科技型小微企业提升核心创造力,首先应从自身抓起:(1)加大研发投入,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技术改进和产品创新,提升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同时要以大连市大型高科技企业为标杆,借助政府支持,引导激励员工进行创新,提高高科技产品的研发能力。(2)发挥组织机构灵活的优势,优化创新流程和管理流程,提高与其他协同创新主体资源的对接效率。
核心资源的利用主要是通过技术、市场以及管理等要素进行协同创新,最终达到推动企业成长的目的。因此,除了自身创新要素以外,科技型小微企业还应到企业外部寻求创新要素,寻求上下游企业以及客户的合作,对于研发成果与生产销售,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2.2与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实现深度合作
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加强与大中型企业的深度合作,实现联合创新。虽然大中型企业在获取创新资源和国家政策支持上具有优势,但由于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缺乏灵活性。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为大中企业提供技术开发,大中型企业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运营资金。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引入风险投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明确规定协同创新中的利益分配制度,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投入比例给予相应的利益分配,达到协同创新成果公平分配的目的。
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创新过程中要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强分享性资源的交流,将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也可以利用技术入股、成果分红等灵活的合作模式,获取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从而建立稳定的协同创新合作关系。
2.3激活科技中介组织
利用云技术和大数据可以激活科技中介组织,推动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通过建立云孵化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技术升级。云孵化器可以提供各类服务软件,如ERP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等,以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如完善大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研发、管理、电子商务、信用融资等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建立相互联通的政策执行和信息集成综合体系,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功能完善、自由共享的信息服务。
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总体抗风险能力偏弱,不同行业及企业间差别大,应区分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层级,坚持风险定价,即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相对称的服务关系和市场价格,可以提高金融机构融资服务的匹配度和效率。
2.4创新政府职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扩大税收优惠的力度和受惠企业,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的绩效奖励,并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平台加大最新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执行力,推动政策落地。
(2)政府应整合区域内各方力量和数据,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由银行机构、财税部门、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合作建立社会共享信息交流平台,负责协同政策的梳理,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的数据征信服务。
(3)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一直存在的资金问题,政府应鼓励发展股权融资、天使投资、供应链金融等融资方式,持续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扶持中小银行专注进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实现金融服务分层。允许金融机构间流转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指标,让资源向融资服务优势机构集中。
(4)除以上措施外,在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还可以有针对性的给予其他方面的政策扶持,如简化办事流程,促进产业链协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扶持专利保护等等,通过监督和指导其他协同创新主体,共同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阮晓东.小微企业的转型出路[J].新经济导刊,2013(1):108-111
[2]罗长城,王子宽.科技型小微企业内部创新平台建设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0(17):97-101
[3]刘钒,钟书华.国内创新型小微企业研究述评[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0(15):156-I60
[4]刘利,袁页.科技型小微企业组织复杂性特征探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0(11):89-93
基金项目:《大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对策研究》 编号:2019dlsky049
课题来源:大连市社科院2019年度智库重大调研课题
作者简介:于艾莉(1982.08--),女,汉族,吉林人,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的方向为协同创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