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祖榮涉貪案非冰山一角

2020-07-14 02:27
澳门月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官員廉政公署調查

初級法院本月續審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先後爆出更多劇情,如: 張祖榮內地情婦助收賄、張妻女獲優待聘用、時任經財司長指示貿促局簡化移民申請程序、與領導打招呼先得、家藏五萬元不尋常……大有令人目不暇接之感,亦給人大有似曾相識之感,不禁令人想及曾轟動省港澳的前工務運輸司長歐文龍、前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案。當中,與領導“打招呼”先得、“時任經財司長指示貿促局簡化移民申請程序”,令人聯想翩翩,猜測有更高層介入案中之說,沸沸揚揚。這些坊間的臆測,沒有根據證實,我們大可當是馬路消息,道聽途說不可當真,更不要去信之。從中,我們可見官場文化之百態,一些公職人員高薪厚祿者,背棄中立公正原則立場,卻對上司唯命是從、投其所好、曲意逢迎,如此官場文化盛行,可謂悲哀。

對於這位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的印象,在2年前案發前,相信包括筆者在內的很多人都是認為其謹言慎行、行事低調之輩,故獲安排取代前任主席李炳康坐上貿促局第一把交椅。更不解的是,這位在屬下前貿促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兼中葡論壇副秘書長吳愛華(同案嫌犯之一)口中所堅稱的堅持“可信任及具專業操守”的“好上司”,竟然在何案過去多年,以同一樣的犯罪事實落個階下囚的結局,當然,目前仍在審中,張和20多名相關人士終歸去向如何?仍然未知。亦不排除很多罪名被打甩而脫身。

在市民看來,官員犯法,不論官階高低,應得到相應的處罰,是理所當然的,但那是法律部門的事,法律之事由法律來解決。所以,反而大家更關注的是,那些從中非法受益的人士:重大投資移民和藉技術移民來澳的人士,是否需要付出同樣的成本,而取消其澳門居民身份資格,以還法律之尊嚴。試想,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臨時居留制度政策由從2005年4月4日開始,至2007年4月3日戛然而止,2年期間,究竟有多少成功申請者,是真正的符合貿促局條文的?哪些在申請過程中是動用了人脈關係的?哪些是政策吸引的真人才?哪些是掛羊頭賣狗肉?哪些是水份太多摻假虛報資料的?等等,當局從未有公佈。即便是過去,數度有非法申請個案被揭,亦不曾有申請人被驅逐被取消資格的消息。而市民所看到的事實是,每當有非法申請個案被揭,就有高官出來輕描淡寫澄清一下,然後,個案就被束之高閣,直至慢慢被遺忘、被消化掉。於是,大家見到,在下一單非法個案被爆出,同樣的案情再演繹一次。

澳門地方細小,人際關係緊密,出現個別官員,利用職務之便,遊走商界,牟取私利實屬平常。然而,一粒老鼠屎,足以壞了一鍋粥。若是影響力不大的官員,可能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禍害有限,若是高官或手握決策權者,自立山頭,上下其手,則祸害無窮。本澳回歸以來最有知名度的貪官,莫不是歐文龍、何超明,現再有張祖榮,可謂,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利益當前,不惜以身試法,在各個領域予取予攜,對社會造成極大的破壞。試問,這些活生生的案例,並非一朝一夕,而是屢試不爽,墮入貪的漩涡,直至鋃鐺入獄,官場路絕。

在澳門,普遍市民對公務員有著獨特的情意結。認為公務員是最理想的職業,薪資高福利好,專業性強,而且都是“叻仔叻女”,對高級公務員尤甚。更何況更是位高權貴的官員,然而當我們把目光投向公務員隊伍時,是否真的如此理想的觀感。筆者記得,月前政府公佈去年廉政公署工作報告,當中提到,廉政公署去年完成數宗專案調查,包括偵破了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主要領導及主管 “涉嫌利用職權不法牟利及受賄作不法行為的案件、關於推薦家屬進入檢察長辦公室工作之調查、中葡經貿論壇輔助辦公室聘請內地翻譯人員的調查,以及對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舉報的調查。筆者認為,廉政公署工作報告,只是揭露了去年在公共部門存在違法案的一部分,一葉知秋,不法案件一件都嫌多,何況上述每一單都直逼各個部門的高層。這也正正是本澳公務員團隊,尤其是高級公務員、官員欠缺專業操守、知法犯法的寫照……還是如實反映了人們經常強調的官商勾結、互送利益社會深層次結構矛盾?值得政府反思及引以為鑑。

(澳門/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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