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4)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逐渐改变,家具市场的需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木质家具由高端保值产品逐渐成为低价易耗品。一方面,消费者将过时的和不需要的家具直接丢弃,木制家具中的涂料会自由挥发并进行化学反应,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家具制造企业为抢占市场,不断地缩短产品生命周期,堆积大量未能卖出的产品,对原材料、人力、物力等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据中国家具协会统计,2017年家具制造业大中型工业企业销售产值已达3 795.65 亿元,连续多年保持着13%以上的增长率。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规划中着重强调改善生态环境[1],2018年我国出台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环境保护税法,这要求家具制造企业必须要紧跟国家发展步伐,承担生产责任,妥善处理废弃家具。当下,我国家具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我国中小家具企业众多,经济总量很大,但废弃家具的回收处理方式十分粗放。废弃木家具不同于一般的废弃产品,对其进行回收再利用可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由于废弃木家具的应用材料多样化,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材料进行分离和收集。Jung 等[2]研究了木质家具的再制造设计,他们认为家具领域必须向更环保的方向转变。工业用木材的回收利用方法具有生成效率高、适应性强的优点,回收的木质家具利用新的开发设计方法,使原有家具工艺痕迹保留,剩余残余物可作另外处理。Long 等[3]研究了木材回收的逆向物流模型,以最大化供应链的利润和所有参与者双赢为目标,分析了不同模式下产生的利润。Eisenlauer 等[4]认为废弃木材的回收利用需要提高整个回收链上的效率。
废弃木家具体积大,重量大,形状各异,回收需求点的客户所在地也比较分散,因此需要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逆向物流回收模式。目前,针对废弃木家具或木材回收的研究文献比较少,学者们对城市内其他废弃物的回收模式研究较多。如,余福茂等[5]针对城市电子废弃物回收提出了生产商回收、经销商回收、第三方回收和专业处理企业回收的四种回收模式。袁红平等[6]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种由施工现场管理的回收模式。就当下的时政背景和环保需求现状来看,构建一个适合家具制造企业发展的废弃木家具回收模式,无论是对于提高家具制造企业的综合效益,还是从节约社会资源与适应环保需求来看,都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在家具制造企业主导的回收模式下,家具制造企业负责废弃木家具的回收与处理,需要自主建立回收物流系统,快速响应消费者回收需求,然后运输到企业内部的再处理中心进行再循环再利用(图1)。该模式在管理上较方便,库存周转率高,信息反馈速度快。但是自建物流回收系统需要企业的实力雄厚,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这是一项战略性决策和行为,时间周期长,耗费关键资源较多,使得企业无法专注于核心领域,竞争力会较弱。
图1 家具制造企业为主导的模式流程Fig.1 Flowchart of recycling mode dominated by furniture manufactures
在这种回收模式下,家具制造企业通过与零售商签订合同的方式,全权委托其进行废弃家具的回收物流作业,物流系统由零售企业构建,再由家具制造企业进行其分类回收处理工作(图2)。这种模式给家具制造企业提供了回收打包和运输的便利,缓解库存压力,降低部分资金风险,但是响应速度慢,存在商业机密泄露的危险。
图2 以家具零售企业为主导的模式流程Fig.2 Flowchart of recycling mode dominated by furniture retail enterprises
在这种回收模式下,家具制造企业将废弃木家具回收外包给专业第三方回收企业,回收处理完成后,将可利用的零部件和板材送往家具制造企业(图3)。这给家具制造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资金和库存压力都很小,回收利用率高,但是家具企业对于回收流程的掌控能力很小,信息反馈速度慢,可能存在客户对响应时间不满意的情况。而且择一个符合要求的第三方企业并不容易,同样也存在商业机密泄露的问题。
图3 以第三方回收企业为主导的模式流程Fig.3 Flowchart of the third-party recycling oriented enterprise recycling mode
在这种模式下,基于供应链动态联盟的理论基础[7],结合现实情况,提出一种将家具制造企业和第三方企业进行战略动态联盟的新型废弃木家具回收模式,促进了家具制造企业与第三方企业的相互学习[8],这种模式下的战略联盟也包括了知识联盟,双方企业可以在合作的过程中掌握更多的信息和技术。在废弃木家具回收处理的过程中,家具制造业和第三方企业通过协作,基于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形成一个专门的联盟组织,负责回收处理工作。其流程如图4所示。
图4 战略联盟企业式的模式流程Fig.4 Flowchart of strategic alliance business model
随着家具行业的兴起,家具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能够占据领先地位,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与4 种不同的回收模式的特点进行比较,选择适合企业发展阶段的回收模式。在家具制造企业的角度来说,4 种回收模式的差异如表1所示。
表1 4 种废弃木家具回收模式的比较 Table 1 Comparison of four recycling models of abandoned wood furniture
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依据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基本原则,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咨询相关专家,从财务因素[9-10]、管理因素、技术因素和服务因素等四个维度,在对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面向家具制造企业的废弃木家具回收模式的评价指标体系(表2)。
表2 城市废弃木家具回收模式的评价指标体系Table 2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city recycling operation mode of abandoned wooden furniture
AHP(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对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因素的复杂问题进行分析,传统的AHP虽然操作简单、灵活实用,但是其自身色彩浓重,受主观因素影响大。因此,引入模糊一致性判断矩阵,将模糊的思想与AHP 进行结合,可以较好地解决该问题。模糊层次分析法(Fuzzy-AHP)常用于进行效果评价[11-12]、风险评价[13-15]、发展水平评价[16-17]等,在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中应用 广泛。
第一步,构建层次结构。对家具制造企业选择废弃家具回收模式的各项原则进行系统分析,确定评价目标的主要影响因素,将这些因素作为一级指标。第二步,再对各项一级指标进行分解,找出二级指标。据此步骤,即可构建出指标层次结构。然后由1~9 级标度法建立判断矩阵,如式(1)。第三步,使用“和积法”来计算各层指标的相对权重。第四步,用一致性比率C.R.检验矩阵的一致性,当C.R.越小时,判断矩阵一致性越好。一般认为,当C.R.≤0.1 时,判断矩阵符合一致性标准,否则,需要修正判断矩阵,直到检验通过。
家具制造企业选择废弃木家具回收模式指标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指标多因素的复杂体系,虽然应用专家打分法,考虑到了专家的经验和知识,但是由于存在较大人为主观性,所以将模糊的概念与其结合应用,采用Fuzzy-AHP 进行综合评价,得出更科学的结论,为企业进行选择时提供依据。
第一步,确定对象集。对象集是指所要评价目标的可选择方案,在本文中包括了家具制造企业主导模式、家具零售企业主导模式、第三方企业主导模式和战略联盟企业式的模式,分别记为M1,M2,M3,M4,表示为集合:
第二步,确定权重集。将废弃家具回收处理模式的相对优劣程度划分为5 个等级,定义为V={V1,V2,V3,V4,V5}={差,较差,一般,较好,好},在计算时,将各个等级进行5 分制量化打分,好的程度越高,其所得分数就越高。其中,评分区间集为{[0,1) [1,2) [2,3) [3,4) [4,5)},依次对应的等级为{差,较差,一般,较好,好}。在进行加权平均时,则取中间值0.5,1.5,2.5,3.5 和4.5。按照集合表示V={0.5,1.5,2.5,3.5,4.5}。家具制造企业可以根据最后的综合评价得分来确定选择哪种模式。
第三步,根据专家打分。对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元素进行评分,可得各个单因素的模糊矩阵,其形式如下表示:
第四步,进行模糊综合计算。首先,构建权重集合W=(W1,W2,… ,Wm),系数值Wi由AHP 方法来确定。然后合成模糊隶属度向量。根据权重集合W和单因素模糊矩阵k,按照公式可计算出模糊评价向量F,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第五步,对向量F进行归一化处理。
第六步,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对F′向量进行加权,可得到综合评价得分G,计算公式如下:
第七步,对综合得分进行分析。结合隶属度集的定义,采用5 分制方法进行评价[18],具体见表3。
表3 5 分制综合评价方法Table 3 5-point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本文中以S 公司为研究案例进行分析。S 公司于2016年成立,是一家专注于销售北欧家居风格家具的企业,主要产品类有:客厅家具、卧室家具、书房家具和餐厅家具,根据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又可分为白橡木系列和胡杨木系列,实木家具约占45%,其余55%为板材合成工艺制造。该公司拥有固定资产约4 000 万元,占地3 万m2,生产作业流水线约2 条,价值200 万元,大型生产设备约15 台,但主要靠工人在车间内操作,机械化程度属于中下水平。工厂设有废弃家具回收处理的作业车间,但由于资金不足的问题,设施配备欠缺,所以回收处理效率、利用率和专业化程度低于行业内平均水平。员工共有300 多人,其中本科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约占30%,人员专业素质居中。
该公司目前正处于进一步发展的绝好时机,但是原材料成本上升,租金上涨等资金压力成为其发展壮大的拦路虎。当前,政府大力开展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力争加快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步伐。要求提高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改制改造,鼓励企业优先使用绿色再生产品。城市居民对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选购企业商品时,除了考虑产品本身的品质以外,更加看重售后服务、产品是否环保健康、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在宏观背景下,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出台,根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S 企业必须对本企业的废弃木家具回收负责,因此,必须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回收物流运营模式进行回收处理。
根据专家打分情况,对指标层中的A、B1、B2、B3、B4、B5中的因素进行两两重要性的比较,采用yaahp 软件最终计算出符合一致性检验的判断矩阵A、B1、B2、B3、B4。其对应层级权重见表4。
表4 各层指标权重分布Table 4 Index weight distribution of each layer
4.2.1 模糊关系矩阵
经过专家打分后的C-B层绩效打分表,最终确定模糊关系矩阵,矩阵中的每行从左至右的评价依次为:差、较差、一般、好、很好,如下所示。
1)家具制造企业主导模式
2)家具零售企业主导模式
3)第三方回收企业主导模式
(4)战略联盟企业式模式
4.2.2 模糊综合计算
1)家具制造企业主导模式
F1=[0.207 3,0192 0,0.419 5,0.150 4,0.030 7];G1′=2.105 3。
2)家具零售企业主导模式
F2=[0.214 6,0.283 8,0.347 7,0.093 8,0.060 2];G2′=2.001 1。
3)第三方回收企业主导模式
F3=[0.016 2,0.055 0,0.290 1,0.403 2,0.235 5];G3′=3.286 9。
4)战略联盟企业式模式
F4=[0.002 0,0.040 5,0.266 8,0.488 2,0.202 5];G4′=3.348 7。
根据AHP 计算结果,所有判断矩阵都符合一致性检验(C.R.<0.1),这说明判断矩阵都是有效的。在一级指标中,财务因素和服务因素的权重较其他因素而言更大,是在构建模式时会重点考虑的因素,其次再考虑技术因素和管理因素。在二级指标中,指标权重占比前五的因素分别是:盈利率c13、回收利用率c31、资金风险c14、便利性c42和库存周转率c21。其原因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利润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投入与产出的比值直接说明了企业某项战略的正确与否,不论是选择何种模式,盈利率的高低是企业的第一优先级目标。废弃木家具由于其体积、重量和外形不一,需要根据其损毁程度和家具的不同类型进行回收利用。部分二手家具可以进行二次售卖,另一部分在回收之后,其拆解下的零部件或者可以利用的材料可用作原材料进行再制造。这会对企业库存量造成波动,库存量的大小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决策等[19],而不同模式下企业对于库存的控制能力不同,所以决策者在选择回收模式时会将库存控制重点考虑。消费者可选择性地购买新家具或者二手家具(包括再生家具),因此回收利用率的高低也是影响客户对二手家具的消费,将消费者偏好与企业生产战略联系起来,有利于企业抢占市场份额。同样,资金风险因素是企业考虑重大战略时需要衡量的,目前S 企业正处于上升阶段,面临的资金压力、运营压力都很大,因此需要对企业资产运营进行较好的规划,确保企业在开辟废弃木家具回收业务时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转,避免过大的资金压力。便利性因素考虑的是回收需求点处的服务水平,也就是顾客对企业在回收业务时的第一感受,因此权重也比较大。
根据模糊向量结果,在家具制造企业主导模式下,存在18.11%的可能性能够为S 企业带来高绩效;在家具零售企业主导模式下,有15.4%的可能性;在第三方回收企业主导模式下,可能性为63.87%;在战略联盟企业式的模式下,可能性最高,为69.07%。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综合评分最高的为战略联盟企业式模式,其评价等级为“好”,S 公司应该选择此模式来开展废弃木家具回收业务。这是由于在战略联盟式企业回收模式下,具有三大优势:1)在合作分工方面,采取一定程度上的弹性式处理方法,中小型家具制造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第三方企业进行分工合作,合作实施难度较小,企业内部系统在运作时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实时调节与自我改善。2)在库存管理方面,企业将专业化的废弃家具处理的流程交由专业的第三方回收企业负责,回收完成后的翻新品、半成品、零部件等不需要入库,可直接进入制造企业的制造流程或销售流程,基本上实现“零库存”。3)在战略信息方面,由于制造企业与第三方回收企业之间建立了信息共享渠道,家具制造企业可迅速了解客户需求,并实地对家具用户进行调研,为制定下一步市场战略提供信息。从模糊向量结果也可以看出,第三方企业主导模式的评分也较高,这说明S 企业在此阶段选择该模式是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效益水平的。考虑其原因是S 企业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集中主要力量在核心业务上,对于非核心的业务直接外包给第三方的专业回收企业,因此也是目前阶段比较适合的模式。
本研究对家具制造企业主导模式、家具零售企业主导模式、第三方企业主导模式和战略联盟企业式回收模式进行了分析,构建了一个废弃木家具回收模式的统一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运用Fuzzy-AHP 法,对家具制造企业的废弃木家具回收模式选择进行了评价与分析。
计算结果表明,中小型家具制造企业在选择回收模式时,优先考虑的是财务因素,其次是服务因素、技术因素和管理因素。从计算结果可知,家具制造业主导模式和家具零售企业主导模式在资金方面存在很大压力,对废弃木家具的回收处理能力与专业的第三方企业相比很弱,综合评分较低。第三方企业模式和战略联盟模式得分相近,说明这两种模式都比较适合现阶段发展的S 企业。战略联盟企业模式具有很好的动态合作性,能够在保持企业资金稳定的情况下使企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当需要进行回收业务时,可从企业内部调拨组成任务小组与第三方企业进行合作,当工作完成后回归岗位,合作组织具有柔性。且该模式还可使得参与主体实现多元化,信息反馈的真实度提高,在回收时可了解到产品设计和质量上的缺陷和不足,从而进行工艺改进和产品创新。故而,战略联盟企业模式相比其他模式来说,为中小型家具制造企业带来高的综合绩效可能性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