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外国语学院 210000)
一九六二年七月,爱德华和弗洛伦斯新婚之夜,他们入住多赛特海滨旅馆。弗洛伦斯是一位雄心勃勃的钢琴手,而爱德华是伦敦大学历史系学生。他们两人毫无经验,但是期待大婚之夜能圆满无憾。那一刻真正来临之时,他们极度紧张,“洞房”之喜却演变成令人叹息的性爱灾难,故事最终以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离婚遗憾结束。这就是伊恩·麦克尤恩中篇小说《在切瑟尔海滩上》中的故事,篇幅短小,但情节巧妙;宽容而怀旧的语气使叙事节奏行进得当,读者随着叙事者平静的心境,追忆1962年那段让人难以忘怀的情感历程。
小说一出版,旋即获得好评,称它“…唤起了人们对60年代压抑的性行为的回忆”,并为麦克尤恩赢得“国民作家”(national writer)的美誉。评论界一致认为,作为维多利亚价值观成长起来的最后一代,弗洛伦斯和爱德华失败的洞房之夜乃是主宰英格兰至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清教价值观所致,然而事情并非这么简单,他们爱情悲剧的背后蕴含着种种社会原因,社会阶层、性格差异和性观念上的悬殊差异,也是导致他们劳燕分飞的重要原因。
针对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对于婚恋的焦虑情绪,福尔斯在《法国中尉的女人》中说,那种过分拘谨的清教规矩只限于中产阶级,而在英格兰广大乡村,人们对于婚爱普遍采取“试婚”的态度”,福科也认为现代性爱观来源于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对维多利亚时代循规蹈矩的性爱观多有误解,因此很多学者认为,1962年的性解放并非是对维多利亚价值观的决裂和反叛,而是继承和延续。
这种鱼龙混杂、自相矛盾的社会风俗在《切瑟尔海滩上》十分明显。爱德华上了伦敦大学,认识了不少女孩子。她们的家教十分严厉,六点前必须回家,而对男孩子而言,只要和某个姑娘上了床,就一定得娶她。不过他也从“一百俱乐部”得知一些和他差不多年纪的男人“正过着激情洋溢、不知疲倦的性生活,花样百出,快意十足”;据说在英语系,在亚非学院附近马路上,还有在政治学院门口的国王路上,很多穿着时髦的男男女女动不动就上床,甚至还有人吸食大麻。不过爱德华和弗洛伦斯显然属于前者,尽管他渴望那种自由,可终究没有付之行动。正是他的拘泥和矜持,让他们的“新婚之夜”走向灾难,甜蜜的二人世界让“早泄”弄得一地鸡毛,这时连弗洛伦斯也知道问题的所在。他们的拘谨当然和维多利亚时代的男女恋爱价值观不无干系。
然而从“性殇”到婚姻解体也应归咎于他们的阶级差异。战后英国,“社会层次始终分明”。一方面传统价值观顽强地保护着自己的领地,另一方面现代民主自由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变得越来越“离经叛道”。当然,它也给麦克尤恩一个绝好的视角来审视历史,探索现代人性伦理的发展。
爱德华从小就生活在偏僻山区,家里脏兮兮的,说话时略带有乡下口音,在中学,他十分注意自己言行,生怕被别人看成乡巴佬;他的父亲是一所小学的校长,性格温和,而他的母亲因为脑部意外受伤,“精神有些失常”。出生于这样的家庭,爱德华自然从没有机会去旅行、出国、住旅馆,以至于在多塞尔海滨度蜜月时,他对旅馆的设施赞叹不已。对他而言,和弗洛伦斯的结合应该是“高攀了”,庆幸的是婚礼上弗洛伦斯的父母并未对他的父母“盛气凌人”。
而弗洛伦斯家境殷实,住在“一栋建于维多利亚时代哥特式的大别墅里”,家里常年聘有女佣和园丁。父亲是实业家,母亲是牛津大学老师,他们的结合属于“牛津名师和商业巨子的联姻”。她的母亲一度和伊丽莎白·大卫(英国当代著名烹饪家和美食家)过从甚密”,甚至和知名作家爱丽丝·默多克也是朋友。夫妇俩重视弗洛伦斯的教育,从小就让她上小提琴课、滑雪课、网球课以及飞行课,另外,父亲还经常带她去旅行,住最高级的饭店。不难看出,爱德华和弗洛伦斯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生活在不同的世界,正如伊恩·麦克尤恩在小说中写道,“就在他和爱德华邂逅的头几秒,他们四目相接的一瞬间,他们之间的问题,已经存在”。
弗洛伦斯,作为弦乐四重奏的首席演奏者,胆大、自信,显得十分强势,可是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她又是一位紧张、害羞,像老鼠一样胆怯,当然,对性有一种恐惧感的女孩。虽然,爱德华和弗洛伦斯都爱好音乐,但是爱德华喜欢摇滚、布鲁斯,以及美国黑人音乐家查克·贝里,而弗洛伦斯热爱四重奏,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曲目是莫扎特、贝多芬和舒伯特。他们在音乐爱好上的不同成了他们彼此误解的主要原因,麦克尤恩利用自己丰富的音乐知识多维度地渲染了小说人物的性格差异。
弗洛伦斯有主见,她对母亲蔑视苏联的态度不以为然,“苏联纵然有千般错处…然而究其根本,在世界范围内,它是一股创造福祉的势力。它曾经,而且向来都谋求解放被压迫者,勇于反抗法西斯主义和贪婪的资本主义的蹂躏…”她公开表示对母亲的失望;在婚恋中,“她可不是一头小羊羔,不会毫无怨言地挨刀子。或者被穿透。她会扪心自问,从婚姻里她到底想得到什么,不想得到什么…”。可是出于对性的恐惧,她又有女性特有的柔顺、宽容的品性。新婚之夜,就在他们彼此尴尬地快要开始肌肤之亲时,她倒宁愿“下楼到休息室去,坐在印花沙发上跟那些主妇们轻声漫语地聊聊天,而她们的男人斜倚着,一本正经地听新闻,被历史的飓风卷携而去,那么,她会更快乐…”而当他们首次合欢失败后,她竟然隐晦地暗示爱德华,他可以找其他女人来满足他自己。
反观爱德华,他也有自立自信的品性,这得归功于他母亲的疾患:大约是他五岁生日时她母亲遭遇了突然的变故。他母亲的持续语言症是因为额叶受伤的缘故。白天或者午夜她会笨拙地弹着相同的钢琴曲,并且总是在相同的地方弹走调。直到14岁时,他才被告知妈妈曾经受过伤:沉重的金属面重重的击中了母亲的前额头,击碎了头骨,立刻改变了她的性格、智力和记忆。然而,爱德华的自信更多表现为生活的无奈和力求改变自己的决心。在和弗洛伦斯结合,努力摆脱自己境遇的过程中,他是自卑的,他不愿意被看成乡巴佬。结婚前,一旦有空他就去牛津,“不单单是因为他渴望见到弗洛伦斯,而是他也要防着她一根筋,非要上他家去看看不可。他不知道她和他母亲会怎样看待对方,弗洛伦斯一旦看到农舍里脏兮兮、乱糟糟的样子,又会作何反应。”
从历史的特定时刻来看,爱德华和弗洛伦斯或许是现代性爱观的无辜牺牲品,这种性爱观可以追溯到D.H.劳伦斯的作品。爱德华新婚之夜注定是要失败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成长于这样一种文化,即人们判断个人成功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其性能力的表现。和其他男性一样,爱德华认为性的满足只能从自己所爱的人身上获得,因此他一直洁身自好,每天只能通过自渎来满足自己,不过这只不过是在虚幻中与他所爱之人的“性交”而已,作为一个六十年代初的成年人,他感到一丝不明的丢脸,一丝挫败感,一种浪费,当然还有一丝孤独感。为了新婚之夜能够圆满,他在婚礼之前负责任地,也是悲剧性地,放弃手淫达一周之久。
对弗洛伦斯而言,现代婚恋指导手册赋予她信心,结果盲目地成为其牺牲品。她相信“指导手册”,认为只要按照它的提示,就如组装一辆自行车一样,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床上高手。可她不知道爱德华在第一次性事上的紧张和敏感,关键时候她的“身体触摸”让他“一泻千里”,直接导致性交失败。
不过,小说的确很模糊地提到,弗洛伦斯对性的厌恶和她的父亲有关。当爱德华和弗洛伦斯做爱的时候,弗洛伦斯感到一阵眩晕,让她想起来以前横渡海峡时,和父亲呆在租来的小船中共处一室的晕船感受。伦斯对爱德华身体的不伦反应,让她感觉她是他的女儿或者母亲一样。虽然,文本中没有任何性暗示,读者不禁会问,为什么富裕的庞丁先生会和处于青春期的女儿共处一室,她的母亲呢?不过文本仅限于弗洛伦斯的意识,读者无法确定她和父亲之间究竟是否有肢体接触,这种接触会影响她对男女肌肤之亲的认识。
曼德尔·克赖顿曾感叹道:“历史联系对于我们而言决不是在重大场合下进行修辞的参考,而是英国人做任何一件事都不能须臾离开的东西。”的确,历史事件,历史传统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总是潜移默化地实施它的影响,影响人们的思维和行动。麦克尤恩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钟情于用文本表征历史的某个瞬间,这些瞬间经由麦克尤恩的生花妙笔,在“历史”中定格,凝固,成为伦理意义的发生点。
在《切瑟尔海滩上》,麦克尤恩关注人类对历史的焦虑情绪,揭示出偶然事件和当今主流社会处理方式之间令人不安的相互影响。可谁为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婚姻失败负责呢?麦克尤恩以叙述者的身份也发出了相同的疑问,历史因素、个性差异、阶级地位和成长经历恐怕都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