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探讨

2020-07-12 08:02卞纪兰张玉
消费导刊 2020年45期
关键词:生态村宜居村民

卞纪兰 张玉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及其二十字总要求,并指出生态宜居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生态宜居乡村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现阶段,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乡村最为显著[1]。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不仅限于城市范畴,农村区域更应受到重视和指导。农村环境整治能有效缩短我国城乡差距,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2018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中提及,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应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方面开展工作。此外,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细化了生态宜居乡村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内容,强调要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阶段,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体现。

站在生态宜居视角,国外已有研究主要涵盖生态乡村(生态村)和环境宜居性等方面。其中,有关生态村的研究起步较早,相关学者通过完善其概念定义,围绕生态村的基本特征、发展模式、典型案例等展开探究,目前已形成系统、成熟的理论指导各国生态村建设发展。Burchardt Jeremy经过对英国乡村的研究,提出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需要结合当地的地理特点,运用生态学的理论建立乡村生态系统,乡村的改革要考虑土地的整体规划、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的改善[2]。Takeuchi等依据日本乡村受城市影响差异,设计了3种生态村模式,包括大城市边缘区生态村、典型农业区生态村和偏远山区生态村[3]。Assadourian Erik介绍了生态村典型案例,人口为 55 人的洛杉矶生态村(Los An-geles Ecovillage),指出国外建设生态村过程中考虑人口的容量问题[4]。总结国外生态村的基本特征即人口规模适度、建筑设施完备以及全方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环境宜居性方面,可供参考的是有关“宜居”的概念阐释,国外学者明确了“宜居”的本质是建立在人的主观感受基础上。Hortulanus研究指出,评价环境宜居性时应将居民的诉求作为主要影响要素,不仅仅要参考硬件条件,还要包含居民的意见和感受[5]。但国外有关居住宜居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领域,涉及乡村区域的研究较少,其具体评价指标和内容与我国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设方向存在一定偏差。

国内生态宜居乡村的研究成果展现集中在近几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生态宜居乡村的发展理念开始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这与我国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相吻合。现有文献从生态宜居乡村的发展模式、路径探索、问题分析、解决对策等方面展开探究,杨苹苹(2017)探讨了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和路径选择。于法稳(2018)探讨了乡村生态振兴的目标,分析乡村生态系统面临的关键问题,提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对策。孔祥智(2019)从理论层面剖析了生态宜居的内涵,通过实地调研全国5省20村典型案例,归纳出生态宜居乡村的五种产业带动型发展模式,提出了指导建设乡村产业的对策建议。但现有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文献偏重政策解读和提出一般性看法建议,面向各地区域内生态宜居乡村的探究较浅,主要集中在部分省份和地区,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调研。

根据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可知,乡村建设规划以及环境治理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国内都是研究重点。现阶段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是一个前沿研究问题,研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乡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及和多项指标。在建设和发展生态宜居乡村时,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区域的现状不同、发展差异的问题,探索具有地区特色的生态宜居乡村发展模式。生态宜居乡村评价指标和体系的建立至关重要,它是衡量生态宜居乡村实施成效的依据,按照客观指标分析生态宜居乡村现状,有助于补齐现阶段发展短板,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为下阶段制定生态宜居建设规划提供有效依据。

二、生态宜居乡村的内涵及必要性

生态宜居的内涵是指导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理论基础。从理论层面分析“生态”和“宜居”的关系,便于我们更好理解生态宜居乡村的本质。回顾新农村建设至今的十余年间,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其变化标志着我国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步,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对于农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不同于村容整洁的单层含义,生态宜居涵盖着乡村生态和乡村宜居两个方面,“生态”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及可持续发展,“宜居”是指人的精神诉求和主观感受,其本质是围绕人的感受展开的。“生态”是“宜居”的前提和支撑,“宜居”是“生态”更高层次的追求,二者缺一不可。“生态宜居”明确了对乡村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并以“宜居”作为评判的价值标准, 显然层次更高。因此,在测度生态宜居乡村的发展水平时,应当注重客观指标和居民反馈的结合,才能够准确分析出区域内生态宜居乡村的发展瓶颈和短板。只有实现生态环境和人居条件二者的统一协调,才能符合生态宜居的要求,能真正达到振兴乡村的效果。

三、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各地方政府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搞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生态保护、村庄绿化、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如下问题:

(一)欠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至关重要。现阶段,各地对于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亟待加强,很多乡村未能形成统一的生态保护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尚未形成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动机制。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没有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方专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法律法规,以此约束和规范村民的生产生活活动,导致建设过程中无法可依,严重影响乡村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此外,生态宜居乡村规划存在同质化现象,乡村建设规划未能融合当地地理情况、发展水平、民俗风情、乡风文化等因素,发展模式相近、缺乏地方特色,不具有长远的发展优势。

(二)乡村生产方式粗放,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我国长期的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导致乡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是当前生态宜居乡村的发展瓶颈。村民常年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加大了乡村环境整治的工作量,制约了乡村污染处理的效率。化肥农药过度使用,导致土壤生产能力下降,地下水污染严重。秸秆焚烧导致乡村空气污染,生产过程中使用塑料薄膜等不可降解材料,造成白色污染。这些不合理的生产生活行为极大程度地破坏了乡村生态环境,乡村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工作困难艰巨。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投入还不足,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村庄绿化等工程无法保证正常进行,村民对于乡村人居环境满意度不高。

(三)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落后,参与积极性不高

农民是乡村建设和振兴的主体,其参与程度能直接影响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成效,当地村民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满意程度能够正确反映和指导乡村建设实践。目前,各地方在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时,往往忽视了乡村居民这个重要群体,缺乏与群众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使村民缺乏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同时,政府对于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不够,村民们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认知较浅,尚未认识到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益处,对生态宜居乡村的认可和接受程度较低。乡村居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且普遍存在生态环保意识落后的现象,在生产生活中依旧存在污染物排放、滥用化肥农药等问题,从根本上导致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无法高质、高效推进。

四、提升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多元建设模式

健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机制,针对生产、生活各类活动,研究制定当地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到监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合力的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体系。建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实施工作,明确各部门、企业及个人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中的职责与义务,营造适合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政策环境。同时,各地政府应依照国家生态宜居乡村的总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明确细化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设规划,探索独具地方优势的建设模式,大力支持乡村三产融合的发展方式。

(二)转变乡村生产方式,推进绿色农业发展

打造绿色循环的乡村生产方式,使用有机肥和绿肥替代农药化肥,保证农业生产环节不破坏乡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和创新生态农业技术,鼓励农业新技术、新设施、新科技进村入户,确保乡村生产结构合理,实现乡村产业生态化。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等绿色产业, 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生态宜居与产业发展的共同进步,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方式改善乡村生态宜居水平。

(三)提升村民环保意识,调动村民参与热情

各地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利用广播、手机、展板等媒介,多渠道、多途径向乡村居民讲解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意义,让生态宜居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当地居民意识到生态宜居乡村的真正受益者是村民本身。同时,拓宽村民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参与渠道和方式,保障村民享有知情权、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针对村民群体,选择通俗易懂的教育和培训方式,提高村民的责任意识,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主动积极投入到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中。另外,出台人才返乡创业政策和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吸引农村外出的劳动力返乡创业,优秀的支农爱农人才, 打造一批有环保意识、专业素养的人才队伍。

五、结语

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因地制宜,探索独具地方特色的生态宜居乡村发展模式。其建设过程中,不仅要在生态层面下功夫,更要积极引导乡村居民投身建设中,创造适宜村民居住的美丽乡村。现阶段,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处于起步期,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群体以及村民群众共同参与治理,本文针对建设现状在顶层设计、乡村生产、村民参与三个层面提出合理建议。为各地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供参考依据的同时,希望可以引起学界对该领域的关注,不断丰富生态宜居乡村的理论依据和评价指标,把建设生态宜居乡村作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统筹农村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充分发挥乡村生态优势,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猜你喜欢
生态村宜居村民
相约天然氧吧 感受宜居“金匮”
定点帮扶让村民过上美好生活
宜居的海底城市
张存海:带领村民过上好日子
霞溪村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能人选出来 村民富起来
国外生态村生态理念实践及启示
宜居大化
鹰潭市审计局成立了“文明生态村”帮建工作组
宜居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