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首都工会七十年发展历程纪实

2020-07-11 03:19
工会博览 2020年16期
关键词:工会工作北京市工会

新中国七十年的历史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奋斗史。首都工会七十年的历史亦是一部波涛汹涌的进取史。如今,北京市总工会成立70周年了,我们回望过去,从历史发展中梳理经验,展望未来。

一、新中国成立后到文革前的北京市工会工作(1949-1967年)

20世纪50年代,在毛泽东、刘少奇等人的领导下,中国工会逐渐确定了其中心任务,那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围绕党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安排自己的工作”。回望新中国成立到文革前的十几年,北京市工会组织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教育和组织职工搞好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采取一切有效办法,动员职工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新中国成立前夕,在1949年2月7日举行的北平工人纪念“二七”大罢工26周年大会上,由长辛店铁路职工工会筹备委员会等30多个职工团体发起成立“北平市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1950年2月6日,北京市首届工人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总工会章程》,宣告北京市总工会正式成立,这是北京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时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的彭真当选为第一任北京市总工会主席。彭真同志在大会讲话中提出:“工会当前的中心任务第一是生产,第二是生产,第三还是生产”,并进一步对公营工厂的职工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生产竞赛,以及私营工厂中的生产竞赛、按劳取酬等提出要求。由上可以看出,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发展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无论是公营工厂还是私营工厂,工会均以搞生产为中心任务。1952年4月起,北京市总工会下辖的区级工会陆续选举成立,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工会组织的结构,北京市的工运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为了激发工人群体的劳动积极性,我国政府在新中国成立后就开始了劳动模范的评选。195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战斗英雄和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届劳模大会。1952年,北京市“增产节约竞赛委员会”和市总工会启动正式的、群众性的劳模评选工作,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在爱国主义增产节约竞赛运动中,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开动脑筋找窍门,延长机器寿命、节省工具;认真学习苏联或其他先进经验。195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规模宏大的“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被称为“全国群英会”。1961年,在北京市总工会领导下的“五好职工”“五好集体”评选活动全面展开,“五好”职工的评选条件是政治思想好,生产好,执行制度和学习技术业务好,团结互助好,生活安排好。这样的先进人物和劳模评选工作一直持续到今天。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英雄,变迁的是时代,不变的是闪闪发光的劳动本色。劳动模范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先进生产力和健康向上的力量,在不同发展时期成为时代的楷模。

为了推进从消费城市向具有现代工业基础的生产城市的转变,北京市高度重视生产技术工作。企业在碰到技术难题时,大多通过厂内以至厂际的技术协作,组织有关的能工巧匠和科学技术人员协作解决问题,由此群众性的职工技术协作活动逐渐萌芽。到1964年4月,北京市职工群众技术协作委员会正式成立,下设焊接、铸造、表面处理、机器修理、锻工、铆工、电工、模具等14个组,从技术工人岗位脱颖而出的倪志福等人当选为协会委员。协会坚持从生产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围绕重点产品,集中群众智慧攻破技术难关,并取得了许多成果。

可以说,一直到文革前,北京市的工会工作都紧紧围绕“发展生产”这个中心任务展开,通过教育和组织工人、开展生产竞赛等方式提高生产率。十年文革期间,北京市工会工作陷入瘫痪,正常工作停止。1967年3月,北京市总工会被北京市革命职工代表会取代。虽然在1973年4月召开了北京市工会六大,7月成立了以市总工会为主要领导单位的首都工人民兵总指挥部,但是北京市总工会的正常工作并没有展开,一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二、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探索的北京市工会工作(1978-1999年)

197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工会九大是文化大革命之后中国工人阶级向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进军的历史新起点。邓小平在大会致辞中指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是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伟大目标,也是工人阶级新的伟大历史使命和新时期工人运动的主要任务。”同时,邓小平强调,“工会组织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工人都感觉到工会确实是工人自己的组织。”这次会议将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的自身定位。

1980年,北京市总工会分别在1月和7月召开工会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工会如何成为职工群众的重要代表者”和“如何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北京市工作的思想建议和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大练兵”。此后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旨在提高职工素质、宣传工会工作以及奖励先进职工等。10月,北京市总工会创办的北京市职工业余大学宣布成立(1984年更名为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2002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1984年,《北京工人》杂志复刊并公开出版发行,强化工会组织的宣传手段和为职工维权工作的立体平台。1986年,北京市总工会首次颁发“首都劳动奖章”。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北京市总工会推动强调厂长负责制必须和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并将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为重点,坚持代表和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不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的格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脚步不断加快,中外企业交流合作的规模越来越大,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并出现企业改制、职工下岗分流等情况,与此同时私营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多变,工会组织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任务也更加繁重,改革要进行、经济要发展,职工权益也要维护。1990年11月,在北京市总工会的积极参与下,北京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1994年4月,北京市第一家私营企业工会——北京市顺义县同心建筑工程公司工会成立。1994年7月《劳动法》颁布,并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10月,全国总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适时提出了旨在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的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这也成为北京市总工会的重要工作方针,通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2000-2019年)

为迎接新世纪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中国工会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确立为基本任务,并在突出维护职能的同时,全面履行建设、参与、教育等各项社会职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进入新世纪以后,北京市总工会不断采用现代化手段畅通工会工作渠道,加强与职工群众的沟通,突出维权职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2000年,北京市总工会网站正式开通。同年,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2001年,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分中心,承担工会法律援助职能。2006年5月,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召开。2007年6月,北京市劳动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正式成立。

加强职工服务工作,也成为新时期首都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2004年12月15日,由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家单位共同开展的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正式启动。2006年6月26日,北京市首家“农民工业余学校”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揭牌。2005年8月17日,北京市工会系统“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计划”全面启动,推出了涵盖六类重大疾病和五类重大手术的“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

2008年12月4日,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下发了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会工作会议和市工会十二大精神,2009年6月,北京市总工会出台了“1+6”文件,制定了落实市委《意见》的六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确认三级服务体系是工会工作的重要载体,建会和发展会员是工会工作的基础,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工作、送温暖工程是工会服务职工的重要抓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围绕以上工作重点,北京市总工会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并形成了一系列的工会品牌。

2009年北京市总工会推出了12351职工服务热线、网站和职工“京卡·互助服务卡”(现称“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为工会会员搭建了一个和谐、关爱、便利的服务平台。2010年12月1日,北京市温暖基金会设立“时传祥环卫工人专项温暖基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全总的领导下,北京市总工会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的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2014年,北京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2015年,北京市总工会召开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印发了市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的15个实施方案,即“1+15”文件,着力加强劳动模范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维护职工权益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着力加强服务职工体系社会化、网络化建设,努力促进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2016年8月,北京市总工会联合市有关部门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详细阐述了全市党政、工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实现职工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而共同努力的目标、方法与途径,一些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创新举措被写入其中——包括在市区两级设立职工发展委员会;适时调整最低工资增长标准,建立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

在劳模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北京市总工会不断推陈出新。2016年,北京市劳模墙在北京市明城墙遗址公园落成;2018年1月,北京市“劳模广场”在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落成;同年,举行首届“北京大工匠”选树,制作大工匠纪录片,举办工匠大讲堂。2015年到2019年,累计发放各类职工职业发展、名师带徒等助推计划资金3629万元。从2019年起,在全市范围更大力度地弘扬“劳动光荣”价值理念。推出话剧“翔云8号院”“北京劳动者之歌”宣传片等。

在维护职工权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方面,措施不断。2017年5月,北京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及教育经费使用、劳动保护标准、高技能人才待遇、带薪休假等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了集体协商的针对性;2018年5月,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立,标志着运行了17年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实现升级发展;2019年1月,第一份《北京市快递行业2019年度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出炉,对职工的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内容做出规定;2019年11月,北京市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交流会,首次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示范模板。

在服务职工品牌项目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大力推进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建设,2015到2019年全市已建工会服务站357家,职工之家1.38万家,职工暖心驿站9650家,母婴关爱室2020家,开办子女托管班293个;做好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2018年为新疆和田、西藏拉萨等六地市工会投入1358万元帮扶资金。

在工会自身建设方面,不断深化改革。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总工会改革方案》,2018年完成市总工会本级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并召开工会改革工作推进会,形成了以上带下、整体联动、稳步推进的良好氛围。

回望首都工会70年的发展历史,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职工群众不断奋斗的历史,也是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的进化史。2019年北京市工会十四大召开,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的同时,也要求全市职工在新时代展示新气象新作为。展望未来,北京市总工会将继续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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