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2020-07-09 03:30焦子洋武占魁姜艳青霍世超崔鹏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2期
关键词:企业运营合同风险管理

焦子洋 武占魁 姜艳青 霍世超 崔鹏

摘要: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往来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签订合同。合同是企业经营的直接体现,企业在经营中必然会签署大量的合同,用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彼此的利益。

关键词:合同;风险管理;企业运营

从大多数公司法律纠纷来看,无一例外都是由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不规范所造成的,可以说,目前,合同风险是企业运营中最大的法律风险。 航天企业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就合同风险管理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合同的分类

(一)诺成性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成立和生效,无需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和生效要件。如买卖合同、质押合同等。

(二)实践性合同: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和生效要件,不交付标的物,该合同不生效。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

(三)要式合同: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担保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劳动合同、保险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合伙协议。

(四)有名合同:买卖;供用电、水、气、热;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

(五)无名合同:订立有名合同之外的合同。

二、合同的风险

合同风险也就是合同法律风险。航天所属厂所和单位就合同管理均制订《合同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流程以及规范要求,涉及合同的前期、签订、履行和归档的全过程。目前,企业法律部门作为合同管理部门,兼有全面风险管理和法律服务的工作职能,有利于对控制或规避合同风险的管理。

(一)合同风险现状

合同风险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对合同当事人的非正常损失,包括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客观风险是指基于合同产生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非正常损失,例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导致的损失。一般是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主观风险是指基于合同产生的可归责于当事人的非正常损失,例如因合同主体不适合或一方当事人无履约能力等导致的损失。

我们这里的合同风险,主要是指主观风险。因为只有基于主观原因,即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所产生的风险,才是可控的,才可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来尽量规避。

就航天企业来说,合同风险可能发生在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比如在合同签订前期,如不进行资质调查,可能导致与不具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进行外协加工,使产品不能满足要求甚至发生更严重的生产风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不对合同文本进行把关,可能导致产品数量、金额错误,或个别条款不能实现,使所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在合同履行时,如不及时跟进产品交货状态、不及时催款,可能导致资金回收风险,拖延时间越长,该风险越高。由此可见,合同风险不单单体现在合同领域,还会辐射到所日常经营的各个领域。

(二)控制风险目标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解除等事项的规范和控制,确保合同有效执行,合同违约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和有效处理。具体目标如下:

目标1:明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合同订立行为;

目标2: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所自身利益;

目标3: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有效维护所合法权益;

目标4: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合同管理的相互制约和监督。

为实现合同管理目标,一方面,通过识别、评价合同及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达到管控风险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办法和流程,形成长效机制。

(三)合同风险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1.合同统一归口管理

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律部门,负责编制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就合同流程来说,负责本单位全部合同文本的用印、编号、查询、预立卷与借用、移交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而作为职能部门,法律部门负责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工作,对对外签约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办证、培训、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示范文本的制订及政府部门、行业等权威机构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荐使用;按规定权限,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也就是说,航天企业实现了从合同的授权、起草、生效、归档、监督检查乃至纠纷处理的统一归口管理。

此外,依托一定的法律基础和较高的法律意识,在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所内合同承办单位专兼职合同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参与重大合同的相对方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调查、参与项目重大、法律关系复杂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方面,更有利于满足合同风险管理需求。

2.控制合同管理关键节点

合同起草阶段,通过发布合同模板,保证了合同基本规范;合同审批阶段,在《合同管理办法》中明确合同审批权限、各部门职责以及评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并严格履行;合同监印阶段,合同管理部门需对合同进行形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章;合同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合同执行情况和收付款情况进行清查,以提醒和处理合同问题,尽量规避合同风险的发生。

3.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进不断更新修订,以适应合同管理需求,并适时进行修改。目前,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包括管理职能、对合同承办单位的要求、合同管理基本流程、资信调查、合同订立、合同评审、合同签署、合同监印、合同履行、合同档案,可以说比较全面的涵盖了合同管理的各方面要求。通过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办法和流程,形成长效机制。

4.发布资质调查工具

按照资质调查工作需要,为了便于各合同承办单位对合同相对方资质进行相关情况的调查、在合同签订之初防范规避合同主体风险,法律部门将收集整理的有关资质、资格调查工具进行公布,以方便合同承办单位使用。资质调查工具分为企业主体相关信息的查询、涉诉信息查询项目、资产信息查询项目、针对投融资信息查询项目四个方面详述用途。此外,通过发布本单位的通知公告,提醒各合同承办单位在签约前认真核实合同对方主体,不要偏信对方企业出具的证明、口头的答复,一切以工商信用系统登记信息为准,就有关问题作风险提示,要求做到“三不签,三核对”。

5.提高全员法治意识

作为普法工作主管部门,定向法规提示等途径,面向全员进行法律宣传,另一方面针对合同管理,每年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通过风险管理与合同管理知识相结合,提高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意识。此外,每年进行委托代理人法律考试和答题,逐步提高委托代理人簽约时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从源头降低合同风险。

6.优化信息化管理工具

对现有合同管理系统功能升级。保留系统的基本功能外,针对风险管理,拟增加预警功能,更好地达到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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